第64节

作品:《汉阙精校版

吏奚充国一起,去河仓城督造馕坑,筹备使团的干粮,来年开春傅公抵达敦煌后,再一同出关。”

  离开玉门的第一站是楼兰国,别看楼兰离汉最近,但她与玉门关、阳关的距离,足足有一千汉里……

  而且在抵达水草丰饶的罗布泊前,还要跨越令人谈之色变的白龙堆、三垄沙,行进速度极慢,若不备足水和干粮,就要死人喽。

  而河仓城属于玉门都尉,作为军需仓库,为长城烽燧以及西进东归的使团提供粮食、衣物、草料,在那就近制馕,的确最为方便。

  任弘已经开始交接后事了:

  “我向步广候官推荐了汝二人为燧长,但候官以汝等不识字为由,没答应。”

  任弘有些无奈,按理说韩、赵二人都已增秩至比百石,当燧长绰绰有余,但没想到,汉朝对官吏识字要求严到这种程度,也难怪宋万耿耿于怀。

  “就算做了燧长,也没意思了啊。”

  韩敢当道:“一同守燧与匈奴死战的五人,吕广粟、张千人受伤退役。任弘再一走,就只剩我与这胡……汉儿,整日盯着他这张圆脸看,乃公可受不了。”

  “别急,来年就只剩你一人了。”

  赵汉儿冷不丁地说道:“我在破虏燧呆了十多年,从胡地逃回后,被赵燧长收养,他死前让我好好守着燧,别想着往塞内走,说不管我到哪,他人都只会将我当成胡儿……”

  “我听了赵燧长的话,在破虏燧守了这么多年,也算对得起他的养育之恩。”

  赵汉儿摸摸头上的发髻,笑道:“现在我想明白,想透了,我是堂堂正正的汉儿,想去哪,就去哪,也是时候,离开此处了!”

  “真只剩我了?”

  韩敢当一愣,他的家在几年前没了,只剩下仇恨和愤怒,这才来烽燧守边,希望能杀胡为妻女报仇。一屁股坐死那百骑长后,仇怨稍消,笑容也多了些,又觉得与任弘、赵汉儿还算意气相投,终日喝大酒吃好肉,日子也挺不错。

  如今忽然两人要走,只剩下他一个,顿觉寂寞。

  便一摔手上的甲,怒道:

  “既然如此,老韩我也不干了,那孔都尉一味令吾等龟缩不得出塞,想来也等不到击胡的机会,我在这枯守作甚。”

  赵汉儿却反问他:“不做兵卒,你还能做何事?”

  韩敢当哑然,不同于任弘识字,会一手好厨艺,赵汉儿能打猎,他除了杀人砍脑袋,还真不会其他本领,往后做什么呢?也学吕广粟他们买田好好过日子?重新娶妻生子?在敦煌边地慢慢老死……

  韩敢当虽然四十岁了,但心还活在二十,有些不甘。

  反观任弘,明明可以去步广候官,做一个安逸的尉史,却辞了轻松活,偏要去西域冒险。

  出使西域,只要去了活着回来的人,都能得到一大笔钱,运气好还能立功。但风险也大,使团全部覆灭于黄沙或匈奴人刀下,是常有的事。

  “任弘不论是近身搏杀还是弓弩远射,其实都不算厉害,他竟也不怕。”

  韩敢当佩服任弘的勇气之余,也有一丝羡慕。

  毕竟韩敢当也不是能好好过安定日子的人,只可惜空有一身本领,无处投效……

  他忽然一拍脑袋,想到一个主意:“任弘,不如我也随汝等去西域,何如?”

  赵汉儿打破了他的妄想:“你想甚么,持节使团,岂能随便塞人?”

  “其实……”

  “傅公还让我和奚骑吏做一件事。”

  任弘也正有此意,对二人笑道:

  “这次出使不同往常,需要征募一些忠于大汉,且悍不畏死,能以一敌三,甚至以一敌五的勇士同行!”

  ……

  时光如梭,光阴似箭,这才眨眼的功夫,三个月的冬天竟已结束。

  元凤四年春,到了!

  一月初的一天,敦煌郡丝路干道上,打东边来了一个车队,驼背上满载丝绸,更有马车拉着上锁的厚实箱子,由伍佰、材官持刃看着。

  这正是傅介子的使团,他老人家仍持节乘车在前,队伍里有不少数次随他西出玉门的老人:副使吴宗年,吏士孙十万、卢九舌等。

  但也添了几个新面孔,多是在长安征募的“勇士”。

  比如来自会稽郡的材官郑吉,他是使团里唯一一个南方人。

  和后世南方人更扛冻不同,郑吉眼下虽然捂着很厚实,但骑在马上却直打哆嗦。

  “不是入春了么,敦煌边塞为何还这么冷。”

  “到悬泉置就好了,还有十来里。”作为翻译官的卢九舌的确有语言天赋,整个使团中,就他能跟满口会稽方言的郑吉聊得来,语速还是那么快,说道:

  “那有热炕,有铁锅炒的好菜,有滚烫的羊肉汤……”

  他看了前面孙十万魁梧的背影一眼,促狭地笑道:“对了,还有刚出炉的烤馕呢!”

  本来还走得好好的孙十万,听到这个字,忽然蹲下身子捂着胃,回头朝卢九舌怒目而视:

  “别跟我提馕!”

  ……

  第52章 剑与鞘

  “从长安过来这么多置所,还是悬泉置的饭菜好啊。”

  在悬泉置吃完夕食,孙十万满足地打了个饱嗝,虽然他们只是普通吏士,但悬泉置还是提供了烤制的马肉,以及一大釜羊杂汤。

  下着热气腾腾的黍饭吃下肚,只感觉一股热气从胃里向四肢扩散,初春的寒意顿消。

  只是用箩筐里盛放的烤馕,孙十万却一块没碰。

  孙十万在回长安的路上,被傅介子要求试吃烤馕,看能不能像任弘说的那样月余不坏,可给他吃伤了。

  第一天是香喷喷的烤馕,^_^。

  然后是隔夜的烤馕,¬_¬。

  隔两夜的烤馕, ̄^ ̄。

  隔一个月的烤馕,╥﹏╥!

  孙十万最初几日还能大口咀嚼,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到最后几天已是味同嚼蜡,得拼命喝水冲下喉咙,甚至恨不得这玩意早点坏掉。

  最终使节团证明,烤馕的确是完美的干粮,既然能让人从敦煌吃到长安,那从玉门关吃到大宛也没啥问题,加上材料便宜,携带方便,傅介子遂请求此番出使西域,多烤制些带上。

  但孙十万个人却为集体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对这种食物彻底无爱,不管使节团其他人怎么劝,说悬泉置的馕比半年前口味更多,也无动于衷。

  幸好孙十万并非孤独,使节团中,和他一样对烤馕无爱的还有一人,那就是会稽来的材官郑吉。

  “怎么,你也吃不惯?”

  卢九舌见郑吉只随便啃了半个馕,黍饭粟饭也不怎么吃,尽在那喝汤,不由问道。

  郑吉长得矮小,西汉历史上的首任西域大都护,此时却是使节团吏最年轻的人,他笑道:

  “我倒不是不喜此物,只是有些想念稻饭了……”

  此言顿时引来使团吏士们一阵鄙视:“果然是吴越之人!饭稻羹鱼。”

  这年头粒食中的王者是粟,其次是黍、稷。稻米多种于淮河以南,在中原属于非主流食物,而南方人的饮食习惯,常受中原人地域歧视。

  但郑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