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
作品:《重生我真没想当暖男精校版》放在了床上。
“这钱包是真皮的?应该挺贵吧?哲子,你多少钱买的?”贺志刚摆弄着手里的钱包。
“哲哥怎么可能买假皮的,一定是真皮的。”杨浩说。
“其实,有的包假皮的,比真皮的卖的还要贵。”
“就比如LV。”李哲在心里补充了一句。
“这款钱包虽说是真皮的,但不是啥大牌子,一个也就两百多一点。”
贺志刚摇了摇头,“两百多,这应该是我用过的最贵的钱包了!”说着,他把钱包放在了书桌上,“其实,我也用不着钱包,本来兜里就没有几个钱。哲子,你这钱还真不如给我买双篮球鞋呢,至少打球时用的上。”
李哲点点头“没问题,刚哥等我送你一双。”
他能中奖真要感谢贺志刚,所以别说送一双蓝球鞋,就是送十双也是应该的。
“别,千万别!”贺志刚连忙说“哲子,你别误会,我可不是在管你要鞋,你是有钱,但哥们却不能总占你便宜,不然以后这兄弟没法处了。”
“行,听刚哥的!”李哲见状,也没再坚持。
“哲哥!”这时,杨浩舔着脸凑过来,“刚哥不要,我要,送我一双吧?不用太贵,三四百的就行!”
李哲笑笑,没搭理他。
他只是散了点财,这小子还真拿他当凯子,对于这种只知道占便宜,一点不知道感恩的货色,刚才送他一个钱包,李哲都觉得浪费了!
贺志刚伸手在杨浩背上狠拍了一下,“浩子,你要点脸吧,还三四百就行,你也好意思开口。”
下午5点,李哲从食堂打饭回来,回到宿舍没着急吃饭,而是抓了把椅子坐下,拿起了吉他。
手指在吉他弦弹拨了几下,简单地试了试音,就开始轻轻地弹唱了起来。
李哲玩吉他的时间很晚,是他在经历了人生低谷,选择回到老家山城,做了一名普通老师后,才买了人生中第一把吉他。
那时他已经彻底绝了结婚的念头,小说也不写了,每天白天去学校教书,晚上弹弹吉他,唱唱歌,放松一下,余生不过几十年,何必为了结婚而结婚,却搞得自己身心俱疲。
弹了一遍《纸短情长》,李哲摇了摇头,并不满意。
弹错了好几个音节,唱的也有好几个地方跑调。
看来明天就保底码六千字算了,省出来的时间多练练弹唱,可别在选拔的时候出丑。
吃了晚饭,李哲又拿着笔记本电脑去教学楼了,今天他还没码字呢。
周日下午,李哲登录起点后台时,《武道无涯》已经一共上传了17章,总字数三万五千多字,其实在昨天晚上总字数就满足三万字了,到现在还没收到签约短信,3万字签约应该是没戏了。
对此,李哲虽然有点失望,却也不太在意。
3万字不签约,只能说以审核编辑的眼光,对他这本书不是特别看好。
但以李哲多年写书的经验估计,以他这部小说文笔和质量,五万字签约应该是问题不大。
李哲看了下数据,点击量3000多,推荐票306张,收藏296个,书评区也多了七八条评论,都是表示支持和催更的。
小说成绩增长真快,特别是收藏马上到300,就要达成第一个成就收藏破三百。
李哲不禁感叹:“自己第一次写书时,要是能有这成绩就好了。”
不过很快,李哲就摇了摇头,能有这么好的成绩,就是因为他完全是在作弊,拿十几年后的文笔和经验来写过时的、曾经的小说。
晚上9点,教育学2班的姜燕去浴室洗完澡回来,刚走到宿舍楼门口,就被人给叫住了。她转过身一看,发现叫她的是一个很帅气的男生,穿搭也很讲究。
“同学……你有事吗?”
眼见男生手里拿着一枝玫瑰和一个彩色信封,微笑着走了过来,姜燕瞬间紧张了起来,心跳也也有点加快。
“他该不会是……要真是,我是立即接受,还是……立即接受吧!人家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告白,要是受到打击,退宿了该怎么办?”
在姜燕看来,这个男生完全符合了她的理想男友标准。
“同学,能请你帮个忙?”男生客气说。
……
姜燕脸色一僵,笑容也冷了下来,心里不禁又羞恼又失望,勉强笑了下,“当然可以。”
“同学,你是住在学4楼吧?”
见姜燕点头,男生笑着说:“那能不能麻烦你,帮我把这封信和这支花一起转交给210宿舍的筱乔。”
“……可以!”姜燕真不太想帮这个忙,可犹豫了下,还是把东西接过了来,她想顺便去210宿舍看看,那个筱乔长啥样?
“同学,太谢谢你了!”男生笑容更盛了,从身后拿出了一瓶饮料递给了姜燕,“请你喝水。”
第二十三章 选拔
眼见男生转身就要离开,姜燕忍不住叫住了对方,“同学,你叫什么,是哪个班的?”
男生转过神来,“我是中文2班的,叫……”
“丢死人了,姜燕你太丢脸了!”李哲走后,姜燕忍不住捂了捂脸,“居然误会以为人家是来跟你告白的。”
姜燕叹了口气,“果然好男人都是别人的。”
她上下打量下自己,身高不算很矮,皮肤白皙,长得也不错,“也不差啊!”
姜燕决定去210瞧瞧,她很好奇,那个筱乔到底长啥样?
210宿舍。
短发,像个男生一样打扮的张琼,正四仰八叉的躺在上铺上,戴着耳机在MP3,大长腿白薇坐在床上,拿着镜子在捯饬她的脸,还有一个女生坐在书桌前在看书。
这时,一个女生闯了进来。“筱乔,是住在这个寝室吗?”
白薇抬起头来,“小乔,是我们寝室的,但她没在去洗漱了,你找她有事?”
张琼也摘下耳机,“对,你有什么事?”
姜燕本来以为白薇是筱乔,因为她长得最漂亮,身材又好,结果不是。“有人让我把这个转交给她。”
说着,姜燕示意了一下手中的信和玫瑰。
“送给筱乔的?”闻言,张琼顿时来了兴趣,从上铺跳了下来,接过了信和玫瑰,“给我就行了!”
姜燕转身出了210宿舍,虽然没见到筱乔有点失望,但东西送到了,她也没理由再留下来。
这时刚巧一个女生端着洗漱盆回来了,和姜燕侧身而过,然后就听短发女生叫了一声,“小乔,你回来了!”
筱乔?
姜燕忍不住仔细打量了一下那个女生,清纯、漂亮、乖巧,确实是一个极为出色的女生。
“难怪会吸引到那么优秀的男生!”
不过,当姜燕的目光落到筱乔胸前时,心里瞬间平衡了。“原来是个飞机场啊!”
她小声嘀咕了一句。
小乔完全不知道她被别人在心里鄙视了,她一回到宿舍,就见张琼兴奋的扑了过来。“你的玫瑰和情书,就不知道是宋师哥送的,还是周帅哥送的。”
在大学里,漂亮女生从不缺乏追求者,而像小乔这种外形清纯、乖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