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在写小说?”坐在一旁的杨浩好奇的探过头来。

  “纸短情长……你是在写歌词。”看清楚纸上内容,杨浩意外道。

  两节英语课结束后,课间休息的时候,三三两两的人围在刘凯月身边询问着迎新表演的事,李哲也走了过去。

  “李哲,你也要报名?”刘凯月对李哲的印象就没什么存在感,只是听说家境不错。

  “表演独唱行吧?”

  “当然可以,只是个人独唱太常见了,歌曲要是没有特色的话,节目估计很被难选中。”刘凯月解释说。

  李哲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个人弹唱《纸短情长》,麻烦文委帮我报上去吧。”

  “《纸短情长》?”刘凯月在纸上记下歌名。

  “歌曲名很好听,就是没听过,谁的歌?”

  “我的歌。”

  “你的歌?”

  刘凯月反应过来,惊讶问:“是原创歌曲?”

  这时,杨浩凑过来献宝道:“我们哲哥可是大才子,不但会写小说,还会写歌。”

  刘凯月不置可否的点点头,“要是原创歌曲,只要质量不太差,很容易被选中。”

  “哲子,你要表演节目?”贺志刚、王之恒这时也跟着凑了过来。

  王之恒说:“那我也报一个节目,街舞表演。”

  刘凯月把报名人都记下来,然后说:“节目我都会报上去,明后两天是周末,大家都好好把节目练一下,做好准备。下一期晚上6点,会在体育馆进行节目选拔,由文艺部的成员现场审核。”

  因为是周五,下午没有课,因此开学第一天,只上了四节课,就又放假了。

  回宿舍的路上,贺志刚他们好奇的追问。“哲子,你还会写歌?”

  “其实,就是随便写写。”李哲轻描淡写的说。

  “哲子,你为什么要报名?”在贺志刚看来,李哲性格比较低调内敛,不是那种爱出风头的人。

  李哲笑笑,“暂时保密,到时你们就知道了。”

  “好啊,你小子还跟我玩起神秘来了!”

  吃完饭午饭,下午李哲又拿着笔记本电脑,一个人去了教学楼码字。

  虽然他每天都更新三章,但手中的存稿却不减反曾,有30多章存稿了。因为李哲更新多,但写的更多,他保证自己每天至少要写1万2千字。

  李哲手速不算快,一小时大概只能码3000字左右,还要思路顺畅,不卡文,和那些一小时码四五千,六七千的触手怪没法比。

  码一万两千字,再加上修改,差不多就要6个小时。

  而在军训这些天,李哲更是每天都要码两万字以上,代价就是每天至少要写10个小时,可以说除了吃饭、睡觉、运动等日常活动,所有时间都用在码字上了。

  至于他为什么这么拼?

  是因为李哲深知,网文是更新为王。

  小说质量再好,但更新拉胯也很难爆出成绩来。

  他既然选择再次踏上网文这条路,就要做到最好,成为最顶尖的那批大神之一。

  第二天星期六,李哲难得没有去教学楼码字,而是一早跑过步,吃完早饭后就坐公交去了市里,直到下午4点多,才背着吉他包,提着一堆大大小小的袋子,回到学校。

  “我靠,哲子你又买这么多东西?”看李哲又提了一大堆东西回来,贺志刚他们都无语了。

  “衣服、鞋子、皮带、手表,还有护肤品,买这么多东西得花多少钱?”

  “也没花多少钱。”李哲买的这些东西中,最贵的就是那块欧米茄的手表,花了两万三千多块,但这个价格对欧米茄来说,也只是入门级别。

  说起来,李哲会买这块表也是意外,他逛百货大楼时,无意间走进了一家手表专柜,看到一块表很喜欢,就对店员说:“这块表我要了!”

  谁知店员有点诧异的说:“同学,你确定要买吗?这款碟飞2500,原价23900元,你要买的话的可以打92折,还赠送一个同款皮带。”

  “23900块?你们这是什么牌子?”

  “同学,我们是欧米茄专柜,这款碟飞2500,是我们碟飞系列男表中……”

  一听欧米茄,李哲瞬间反应了过来,虽然商标不认识,但对这个名字却很熟悉,欧米茄,奢侈手表品牌之一。

  写网文的人,谁还不知道点名牌!

  难怪刚才一直没人搭理自己,他一身学生打扮,显然是被当成来闲逛的学生了。

  额,好像也没错,他确实是学生,也确实是来闲逛的。

  上一世,要是遇到这种误闯奢侈品店的情况,面对高昂的价格,李哲只能仓皇败退了。

  不过,现在嘛……

  “刷卡吧,麻烦帮我包起来!”李哲直接拿出卡来,递了过去。

  “好的,先生!”

  眼见店员脸上闪过一丝讶色,接着瞬间露出灿烂的笑容,双手接过银行卡,李哲不得不承认感觉确实很爽。

  难怪那些神豪文中的主角,都喜欢去奢侈品店装哗。

  但贺志刚他们显然和李哲一样认不出欧米茄来,只当成了一块普通的手表,注意力更多的放在了他新买的那把吉他上。

  “哲子,你还买吉他了?”

  王之恒打开吉他包,拿起吉他看了看,接着又秀操作的弹了几下。“这吉他质量不错啊!价格应该不便宜吧?”

  “不贵,也才不到三千块钱!”李哲买的这把单板的民谣吉他,也就是中端级别,以他业余的吉他水准,买太好的吉他也是浪费。

  “也才不到三千块钱?”贺志刚吐槽说,“哲子,我怎么觉得在你眼中三千块钱,就和三十块钱差不多。”

  李哲笑了笑,没接话。

  贺志刚说对了,如今在他眼里三千块钱真还就跟三十块钱差不多!

  第二十二章 帮忙

  李哲买第一把吉他,只花了300块钱,但他比现在花了3000块钱还心疼,因为那时他只有五六万块钱,300块钱已经相当于身家的两百分之一了,而他现在有1200万,3000块钱只相当于他身家的四千分之一,所以3000块钱还真不如曾经的30块钱。

  普通人买一部上万块的手机,很多人都会觉得有点奢侈,但一个千万的人,买一部上万块的手机,大家就会觉得很正常。

  因为后者的财力,已经足够支持他这样消费。

  可以说,李哲的消费已经极为克制了,一般人中了千万大奖,早不知道膨胀成什么样了。

  “对了,我也给大家买了点小礼物。”李哲说着,从其中一个袋子里拿出六个同款的各色钱包来。“逛百货时,看到这款钱包还不错,就多买了几个,大家一人挑一个吧!”

  总一个劲的“炫富”,很容易遭人恨,适当出点小血、散点小财,同“富贵”,让身边人沾点好处,不但会减少人们对你的敌意,还会赢得一些好感。

  “哲子,都是一个宿舍的兄弟,干嘛这么客气。”虽然嘴上这么说,但贺志刚他们明显心里都很高兴,一人挑了一个喜欢的颜色。

  陈柏昀、林景没在宿舍,李哲把钱包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