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

作品:《逆命精校版

打败你师妹。”

  风无奈一摇头,问:“喂,马上进沙漠了,你可以说你到底惹了谁吗?”

  崔铭道:“巫妖。”

  “巫妖?哈哈,永恒星球第一BOSS。”风道:“这家伙不仅只是可怕,巫妖……和死神做交易的人,虽然得到无穷的力量,但终身只能生活在影岛中为死神守护这片土地。传闻多年前,有一只红龙因为无法忍受北极的寒冷,离开了北极,发现了影岛。它以为这片土地会成为自己新的栖息地,没想到上岛十分钟后,命就没了。”

  崔铭知道这故事,这故事是教授记载的,教授当时就在影岛收录研究材料,亲眼看见巫妖单身轻松杀死了一只成年红龙。一只成年红龙有多强大?换算来看,三个卫薇才能打败一只红龙,还只是打败,不是消灭。

  ……

  一路聊天,终于是进入了沙漠。沙漠有两种形态,第一种是大家电视上看见赛车类型,沙子不厚,甚至有稀稀拉拉的灌木和碎石。还有一种是如同雪原一般,一脚踩下去,能陷到小腿部位。

  初晓大沙漠大部分地区是典型的第二种,崔铭第一次去沙漠,是一大堆人,而这次只和风一个人进沙漠,即使是有两个人,也立刻感觉到了孤寂。一眼看不到头的黄沙,静悄悄的,连风都没有,只有酷热的太阳在暴晒。忍不住呐喊一声,因为无垠的沙漠,也听不见一丝的回声。

  “你当时是怎么来这片沙漠的?”崔铭第二天已经能体会为什么风的性格喜欢装。这完全是自娱自乐,减压的需要。

  风现在也在自娱自乐,人边跑动,边舞刀,如同踏风而行的舞步一样,在前方带路,也不回头,回答道:“我从樱花岛一路追凶手到了诺多城,失去凶手的踪迹。而我的通缉令已经下来,我没办法离开诺多城,我师妹也到了诺多城,诺多城的修行者们开始暗中寻找我,猎人也前往诺多城。我只有一个选择,朝西,过没有边防的边境,进入初晓大沙漠。”

  风带了一包的食物和水进入沙漠,因为杀死了自己师弟,他当然心情是非常消极的。他就想着,就这样走下去,要么自己被饿死,渴死,要么自己穿过大沙漠。他跪地拜天,请神给他指引一条路。然后他就带了一个指北针和一些食物、水进入了初晓大沙漠。

  一天,两天,三天……十几天过去了,水喝完了,食物也吃完了,筋疲力尽的风终于倒在了沙地上,他已经不再挣扎,抬头看着蔚蓝的天空,等待着死亡的降临。虽然他还有师仇要报,但是死亡对现在他来说也是一种解脱。

  一条响尾蛇出现了,风一动不动,任凭响尾蛇爬上自己身体,当它爬过风的脖子时候,风一口咬住了它的七寸,在生和死之间,风还是选择了生。响尾蛇怕寒怕热,附近必然有岩石给它乘凉,必定有灌木给它保暖,那么附近必定有水源。既然神给了自己这个提示,给了自己拯救自己的最后机会,风挣扎起来,生吃了响尾蛇,用响尾蛇补充的体力,找到了第一棵植物,挖出了水,然后找到了一片的灌木丛,直到一片的绿洲。

  风就在这里生活下来,这边的食物相对充足,有响尾蛇、蝎子、秃鹫、蜥蜴、沙鼠等等,绿洲也提供了很多植物类食物。

  “我找到的那片绿洲距离豆芽泉绿洲只有三天的路程,不过相比来说,那片绿洲我是个外来客,豆芽泉我是第一个生物。当然,小虫子,小蚊子还是有的。”风道:“我把沙鼠移到了豆芽泉,没了天敌的沙鼠那繁殖速度那叫快,还好我看不对,赶紧下手杀光他们,否则那片绿洲不够他们吃的。”

  崔铭问:“就豆芽泉的资源,够我们两个人活下来吗?”

  “在初晓大沙漠下面是有一条地下河的,我一共发现五块绿洲,最远的四天路程,最近的一天就可以来回。我说的是我们修行者的速度。”风介绍道:“对了,我们还有个邻居。”

  “邻居?什么动物?”

  “不是动物,是人。”

  “卧槽?”崔铭惊讶。

  “我在最大一片绿洲遇见的他,他就坐在湖水边一动不动,静静看着湖水。看年纪,四十左右吧,男的,当时我就想,神既然要给,干嘛不给全一点,给个年轻的女孩多好……”风呵呵一笑,继续道:“我探索沙漠,找到了去约克山脉的路,我酒瘾上来,去买了酒带回绿洲。我就请他喝酒,聊了一会。他话很少,问了半天,才知道,他是被商队遗弃在绿洲的。”

  “修行者吗?”崔铭问。

  “不是,除非他遇见我这个陌生修行者,也敢灭了自己原力。”

  第一百三十五章 邻居

  风介绍自己邻居道:“他所居住那片绿洲称之为珍珠湖,地形很奇怪,周围如同山脉一样的沙丘,中间就是一片绿洲。按照道理来说,这样绿洲很容易被沙尘暴掩埋。不仅没有被破坏,而且还长了好多树。还有鸟等等的。我告诉他我住在豆芽泉。没想到,一个月后,他竟然上门拜访我了。普通人从那绿洲到我豆芽泉,最少要二十天。”

  崔铭问:“他怎么过来的?”

  “我没问,就剩下感动了,把兔子杀了一只,把最后一壶酒全送上了。他的话还是很少,就是听我在废话,我难得有个人听我说话,就一直说一直说,第二天,他要走了,告诉我,如果我愿意,可以搬到他的绿洲那边居住。我就说,你的地盘你做主,混不下去会去投奔他。我问他要不要离开沙漠,我说我可以帮助他。他回答说,他已经在沙漠住了七年了,这里就是他的家。最后约我有空去找他。然后我就有事干了,去买酒,然后去找他,这一套做下来,半个月就过去了,自从认识他后,我觉得时间也不是那么难过。买酒时候,我劫富济贫,绑架了双桥城城主的孩子,弄了一千万,报名参赛。反正只要我一报名,我就可以免罪。”

  崔铭点头:“难怪你带了一背包的酒回来。”

  “沙漠中的邻居,真的比知己还难得。我每天自言自语,有个人说话感觉非常好。我就把这一个月想的,做的事告诉他。他静静的听,偶尔说一句。”风泪奔道:“可惜他是个大叔,为什么不是小妹妹呢?被逼无奈,带个人进沙漠躲几年,又他妈是个男人。想想都伤心。”

  伴随深入沙漠,风的话是越来越多,即使生活了多年,他在这片沙漠还是感觉到寂寞。说话就是他缓解压力最好办法。崔铭外软内刚,五年的禁闭生涯都能坚持下来。不过,禁闭和沙漠真的没法比,禁闭毕竟每天有人送食物,偶尔可以说两句。

  “说不准过上几百年,这几片绿洲连在一起,变成了修行者罪犯避难的圣地,我的雕像竖立在最高处,手拿刀,静静的,深邃的看着远方,带有几分中年男子的沧桑,又带有几分怜爱的慈祥,又有几分刚正威武的气势,又有几分帅气的风韵。每个人进入避难所,经过我的雕像时候,心中都会油然而生出膜拜之意,只可恨自己不能早出生几百年,和我一起驰骋沙漠。”

  “说不准会变成一座沙漠城市,开通飞艇,交通方便,旅游业发达,国民富庶,他们从来没忘记一位风一般的男子,这位男子开创了这个城市,他是这座城市的创世神,每个生活和经过这里的人,对他都充满了感激,对他的生平充满了敬佩。人们谈论起他时候,总是发自内心很尊敬很小心的谈论他……”

  麻痹,你得妄想症了,不过在沙漠有个话痨陪伴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