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节

作品:《逆命精校版

过了幽鬼的追击。即使是幽静城,在三大陆也没有什么眼线,一旦崔铭逃脱,那就安全了。倒是你们,不要依仗和崔铭的熟悉,试图去联系和寻找崔铭。幽鬼有本体,有分身,分身很弱,但是跟踪,藏匿手段绝对一流。万一因为你们而暴露了崔铭,导致悲剧的话,我想这结局不是你们愿意看见的。”

  刚说完,丁娜敲门,把门推开,头伸进来道:“卫薇刚回来,鹰眼发现一只幽鬼分身藏匿在总部外,将其射杀。”说罢,关门走人。

  流浪很满意:“这样代表,第一崔铭是安全的,第二,幽鬼不知道去哪找崔铭,因为分身放出来,也必须本体意识来操控。幽鬼停步不前,只能是在联盟中探听消息,显然黔驴技穷。当然,两年时间,幽鬼要找一个人,能不能找到呢?我不清楚。但是巫妖说两年,他就会坚持两年,到时候可能不仅是他们三个人,巫妖可能会寻找更多帮手来搜捕崔铭。这样一来,一些本不敢来大陆的怪物就会出现,这就导致了联盟猎人奇缺……”

  米小南嘀咕道:“我怎么感觉前辈有点崔铭的影子。”

  流浪听见,笑了,道:“李青,你不用说了,肯定会申请。北月,你可以考虑一下。丁泽你在寻求突破,去吧。在你自己和朋友需要帮助时候,增强自己实力是非常必要的。米小南,你呢?”

  “我?”米小南指下自己:“我们是不是又跑题了?为什么大家不能再讨论下崔铭的事呢?”

  北月道:“一切就看他自己,我先回去休息了,有些疲劳。”

  “恩。”流浪点头,这姑娘两天没睡了,最少目前是好消息,坏人没找到崔铭,也能稍微松口气。

  会长补充一句:“对了,还有件事,崔铭是和风在一起。”

  北月回头:“怎么?”

  会长道:“风成为十大通缉犯之后,就消失无影,三个联盟猎人无法将他找出来。这次如果不是为了洗掉通缉令来参加考核赛的话,恐怕没有人会知道他在哪。”

  北月点头:“谢谢。”这句话是最好的安慰。

  ……

  神岛第一大城市,某居民房内,崔铭和风正在变身。风本来以为崔铭所谓的变身,就是带点胡子什么的。没想到崔铭是玩全套的,不仅衣服,外貌,头发,皮肤都改变,就连性别也变了。

  戴上贵妇帽,身穿连衣裙,脚穿靴子,手上再拿一把扇子,齐活了。

  风看崔铭变身后的样子,目瞪口呆:“我说兄弟,要不要这么拼?”

  “要。”崔铭对着镜子欣赏问:“怎么样?这可是我当年从名师中学到的不传之秘。他当年五十五岁,他能变身成二十出头的妙龄女孩,骗尽家财,上当者不计其数。”(话说一新闻,一小伙子和一位女中校成婚前,被小伙子父亲识破军官证,被捕后被识破年纪,最后被识破了性别。高手在民间。)

  “会不会过于招摇了?”

  “麻痹,废话少说,脱。”

  “喂,我一直都很注重形象的,我们先说好,你要敢说出去我变装女性,我就和你拼了。”

  “知道了,知道了,你不是天天装B吗?今天让你实现一把。”

  风大惊:“那东西也要换?”

  “一点幽默感都没有。”崔铭鄙夷。

  第一百三十四章 避难所

  半小时后,两位贵族家贵妇出现在街头。确实很显眼,现在贵族是比较少的,这种传统的贵族贵妇打扮已经相当稀少了。但是看见这样打扮的两名贵妇,大家都下意识的谦让,以表示自己的绅士风度。

  两位贵妇冒充被打晕人的身份购买了船票,灭了原力,乘坐客轮在三天后到达了中大陆的紫月城。要入初晓沙漠,不用回东大陆,直接前往约克族所在的约克山脉,然后向东就是初晓大沙漠。

  一到紫月城,风就无视崔铭抗议,换回了男装,顺便还给崔铭买了一套。风购买是两套牛仔装,特意给崔铭一套红袍外套的,没想到崔铭穿上去颇为酷炫。黑色套装,外加一件大红披风和一顶压低了帽子,彰显出一股和崔铭不同的成熟的男性魅力。

  风那一套是土黄色的牛仔装,穿起来也相当帅气,两人顺利从诱人的贵妇变身为魅力男子。崔铭对风选的衣服大加赞赏,风解释了无数次,自己不会变装,买衣服又相当没品味,自己从来不靠衣服来增加美丽。崔铭就是翻白眼,根本不信,这家伙很注重外表形象。

  崔铭喜欢是这披风,不是因为红色,纯粹是因为披风带给了崔铭一种感觉。盗贼团中崔铭最喜欢就是魔术师,自己也穿过魔术师衣服,但是总感觉缺少些什么。现在这披风一套,不错,既可以借助披风来做小动作,也不会如同魔术师衣服那样,过于紧绷。

  ……

  约克山脉是星球最大山脉,东大陆一直没有被世界级的战火波及,和道山脉有很大关系。约克族人数虽然只有万人左右,但是在山脉中有三个城市,当然,即使称之为首都城市,其实就是聚集点,村庄。崔铭这地段熟悉,两人翻山越岭,崔铭问:“我们遇见你时候,你刚从沙漠出来?”

  “恩。”风回答:“从沙漠出来,然后找约克族人帮忙,向联盟申请报名,等拿到免罪证,我才离开约克族。他妈的,一到大峡谷就迷路了……在沙漠几年我都没迷路,在峡谷迷路,然后还倒霉的遇见你们。实话和我说,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候,你们是不是打算弄死我?”

  崔铭很诚实回答:“是的,但是我错误估计了双方实力。我说,我们需要携带两大包登山包的物资吗?”

  风回答:“当然需要,如果你想住两年的话。我们要朝东走十天,才能到达第一块绿洲。很漂亮,我给这绿洲取名为豆芽泉,这里有一口清泉,还有两百平米左右的绿色植物。我沿着绿地的外围挖了一条水道,再挖几个大坑,变成几个水潭。期间我冒险出沙漠,你相信吗?半年后,这水潭内竟然出现了鱼,一小群的鱼。我开始研究,后来我发现,在这片绿洲附近有一个地下湖泊。我去约克族购买了工具,还有混凝土,挖开了泉眼,让水流过水道,循环回到地下湖泊中。我还买了四只兔子在绿洲……”

  崔铭问:“很寂寞?”

  风许久没说话:“是,那流水的声音在安静的沙漠中如同天籁之声。沙漠那种安静,是死一般的沉静,让你感觉不到任何的生命力。”

  “所以你买了一些树苗。”

  “恩。”风道:“还买了一些花种,沙漠教会了我一件事,珍惜,珍惜一片绿叶,珍惜一声鸟鸣,珍惜生命中的点点滴滴,这些东西在沙漠中实在是太宝贵了。”

  崔铭哈哈一笑:“我说你现在开始装忧郁了。”

  “这叫人生哲理。”风看前方,道:“我现在陷入了死循环,我离开沙漠,我师妹就要杀我。但是我不离开沙漠,我就无法追查杀死我师父的凶手。”

  “你可以和你师妹讲道理。”崔铭道。

  “喂,她是女人,和女人讲道理,你脑子秀逗。”风道:“我一定要突破自己,让我可以轻松战胜师妹,而不会伤害她。”

  “恩……在你突破自己的时候,你觉得你师妹会不会也在突破自己?”

  风脸一黑,转头怒问:“你不会说点好听的?”

  “我相信两年之后,你用一根指头就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