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节

作品:《汉阙精校版

弘琢磨着接近后,待会要怎么将这人弄下骆驼来时,是学牛仔一个漂亮的绳结套住他,还是直接用手拽,那粟特人却不走了。

  他勒住骆驼一调头,抽出一把短剑,又给了骆驼一鞭子,嚎叫着朝任弘冲来!

  骆驼虽然速度不如马,但却有高度的俯冲优势,骆驼迈开长腿,大嘴里喘着粗气,那粟特人则高高举着剑,想要在错身那一刻先砍翻任弘!

  任弘能感到,疾驰中的萝卜产生了一丝恐惧,却没有退缩,因为一路上和使节团的骆驼朝夕相处,不至于害怕这种动物,也因为它很信赖主人。

  任弘连害怕都来不及想了,双方距离太短,电光火石间,他只来得及做出曾对着枯树练习过无数遍的事:

  握紧长矛的木柄,将矛杆使劲夹紧在右手胳膊下,让矛尖斜斜向上,对准朝自己冲来的粟特商人!

  马快驼慢,矛长剑短,这就是任弘唯二的优势。

  十步,五步,任弘瞳孔瞪得老大,想要看清对方动作,却只看见了一双同他一样充满恐惧的青色眼睛!

  还有缓缓落下,想要砍断矛杆的剑刃!

  但萝卜飞奔的速度太快,不等粟特人剑挥下,矛尖已被送进了他的肩膀!

  错身的一刹那,任弘只感到剧烈的撞击,右胳膊传来一阵疼痛,像是断了一样,他立刻松开了手,而身后则有重物落地的声音。

  萝卜继续往前冲了老远,任弘有些晕乎乎的,第一反应是摸摸自己右手还在不在。

  任弘有些喘不过气,骑战交刃,真是太刺激了,只能胡乱说几句话让自己缓缓。

  “还在,小右还在,不然以后就只能靠小左了。”

  等他勒马转过身,骆驼早就跑得没影了,沙地上只剩下那个挣扎哀嚎的粟特商人……

  ……

  “比起刺人,我方才其实更应该将矛瞄准骆驼那细长柔软的脖子,若他不是个普通商贾,而是个战场老手,我恐怕就没这么幸运了。”

  任弘将那粟特人五花大绑,扛到萝卜身上,牵着它慢慢往回走。

  一路上仍在回味自己的第一次骑战,离开了汉朝后,在西域随时随地可能卷入冲突,他空有一具好身体,却实在没什么天分,只有不断总结经验和勤加练习,才可能在战场上活下来。

  一边想着,任弘也在打量自己的战利品。

  他拿在手上的是粟特商人的铁剑,长约三尺,剑柄上雕刻着一头屈身的鹿,末端有左右两个环,很典型的中亚斯基泰风格。

  在那失血过多晕过去的粟特人怀里,任弘还搜出来一封羊皮上写就的信,上面有密密麻麻的横写文字,正面24行,背面1行,显然是不同字母组合在一起的,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粟特文吧……

  在葱岭以东,汉朝是唯一有文字的国家,可出了西域,才发现外面还有许多个文明国度,这大大激发了汉人的好奇和兴趣。

  回去的路上,任弘遇到了马身上挂着好几个人头的赵汉儿,他正在戈壁上四处寻找任弘身影,见到任弘无事,才松了口气。

  而更多的粟特人,则是被奚充国俘虏的,他方才没有出现在正面战场,而是带着骑术最好的几个良家子,从侧面绕到了前方,将粟特人的首领堵了个正着,此刻连人带骆驼押了回来。

  被粟特人一个投石索打下马的孙十万也没大碍,只是一瘸一拐的,反正也追不上众人,索性捡起地上的钱来,此刻捧了一堆给然任弘他们看。

  却见那些银币跟五铢钱差不多大小,却是实心,正面是头戴王冠的卷发王者头像,背面则是一个肌肉兄贵裸男,不知是什么神明。此外还有一行字母文字,与粟特文又大不相同,应该是希腊字母……

  孙十万好歹是去过葱岭以西的,告诉任弘道:

  “这是大夏国的钱币,和安息国一样,以银为钱,刻其王面,王死辄更钱。大夏国本在大宛之西,如今被大月氏和塞人赶到了南边靠近身毒的地方,其国民弱畏战,臣属于月氏。”

  任弘点了点头,希腊化时代,不管在东方还是西方,都走到尾声了啊。希腊人西边被罗马吊打,东边则遭到游牧的月氏、塞种狂虐,只能调头往南,去剥削更惨的印度人……

  但更让他们恼火的是,在那些被粟特人散落的钱币中,亦有不少太初年间的五铢钱,不用说,肯定是从汉军坟冢里刨的。

  其实加起来不过万把钱,还不如卖十匹丝绸赚的多,但这群粟特人就是贪了这小便宜,也可能是纯粹是为了泄被汉朝驱逐出境之愤。

  所以说,活该死了这么多人。

  而领头的粟特商人叫“沙昆”,他留着长长的筒状胡须,蓝眼棕卷发,方才供认不讳,正是他们掘了居庐仓的坟冢,此时才想起来向吏士们求情。

  “饶命!”

  沙昆也会汉话,跪在地上,高高伸出双手,哀求道:“吾等一时糊涂,冒犯了大汉!但我能给汉使,提供楼兰情状,请饶命!”

  任弘忍了忍没说出那句话,倒是奚充国给了沙昆一脚:“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死后去向汉家士卒赔罪去罢!”

  “死的人已经死了,但我要说的事,关系到汉使此行存亡,也不听么?”

  沙昆朝他们稽首,复又抬起头道:

  “吾等在城中亲眼所见,伊循城主看似心向大汉,可实际上……”

  “他却在暗通匈奴!”

  ……

  第66章 第三者插足

  任弘他们去追击粟特商人的时候,傅介子安排副使吴宗年及卢九舌等十人在城外照看牲畜,他自己却只带着韩敢当数人,进了伊循城。

  作为城主,伊向汉家的庭院,占了全城最高的位置,高足有两层,以木材梁架,土坯砌墙,树枝编扎为骨,内外涂泥成墙。

  而被葡萄架子包围的方形庭院里,中央位置是一个大火塘,楼兰人吃饭便是围着火塘盘腿一坐。

  火塘边已有一个女子在忙活,却是伊向汉的妻子——一个汉女。

  这女子乃是伊向汉十多年前,随楼兰王子去汉朝时,在长安勾搭上的,伊向汉一口汉话,便是跟她所学,见傅介子抵达,不由大喜,立刻屈身行礼。

  虽然西域贫瘠,但作为城主夫人,她日子过得还不错,养得有些丰腴,但与上次说说笑笑不同,这次相会,脸上少有笑意,看向傅介子时,欲言又止。

  “饼熟了么?”

  伊向汉回来就一吆喝,让奴仆取了来自大宛的葡萄酒出来,一整只烤全羊已经炙烤完成,香气扑鼻,只差主食了。

  伊向汉之妻这才想起来,连忙用火钳掏着火塘的灰,里面埋的便是楼兰人每天都要吃的食物:胡饼。

  傅介子见过胡饼的制作过程:先在一张面饼上放剁碎的羊肉和葱,然后取同样大小的一张面饼覆盖在碎肉上,合上两张面饼的缝。随后在火塘里用胡杨或红柳枝燃一堆火,待火熄灭,将肉饼直接埋进热灰中,大约一个时辰后,取出肉饼,拍掉灰尘,一个烤熟的胡饼就诞生了。

  客人越尊贵,胡饼就要摊越大,食用时要用刀平均切成小块,分而食之。据说,吃了这种火塘胡饼后,在沙漠睡觉不盖被子,第二天也不会得病。

  任弘鼓捣的烤馕,不过是胡饼的加强版,但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