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作品:《庶子风流精校版

外,叶春秋怎会不知,不过在如今,锦衣卫其实给人的印象还不算太坏,弘治天子驾崩不过两年,那位宽厚的天子在朝的时候,锦衣卫岂敢作恶?完全是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因而锦衣卫在现在更多的只是亲军的形象。

  锦衣卫找上门来,这让叶春秋有一种会被人抓去局子里谈人生理想的感觉,叶春秋道:“却不知大人有何贵干?”

  招谁惹谁了啊,自己怎么就招惹上了锦衣卫?话说……自己好像没有作奸犯科吧,可是就算自己作奸犯科,竟还劳动锦衣卫捋起袖子来抓人?这似乎级别也不太够啊!

  来人风淡云轻,不过叶春秋还算镇定,让他有些意外,他淡淡道:“我家公公有请,想请你去北京。”

  北京……叶春秋皱起眉头,还是个太监请自己去,叶春秋仔细想了想,似乎叶家的亲戚里还真没出过太监,这有点儿匪夷所思,他不由道:“你家公公是何人?”

  “当今天子身边的大红人,刘瑾刘公公是也。”

  叶春秋的心里不由自主地咯噔了一下,传说中,皇帝身边八虎之一的刘瑾!这家伙确实是如日中天,虽然天子才登基两年,却很会来事,据说最受天子信重,连阁臣们都忌惮他几分。

  只是……他请自己去北京做什么?

  来人似乎看穿了叶春秋的心思,脸上横肉微微一抽:“我家公公想要提携你,令你且先去东厂经历司公干,当然,只要做得好,将来还有很多好处。”

  叶春秋听到这里,却变得镇定起来。

  东厂历经司是东厂内部的文职机构,是东厂的核心部门,而且又有宦官作为大树,所以一般人若是能进去,前途还是有的,不过叶春秋心里却想笑。

  你在逗我吗?

  如果叶春秋没有光脑,科举这条路走不通,或许他会去东厂碰碰运气,虽然……名声会臭一些,不过好歹也算是一官半职,可是现在的叶春秋,却是对此一丁点兴趣都没有。

  堂堂县试、府试案首,眼看着考过了院试就可以称为秀才老爷,若是运气好,还能成为举人、进士,就算是进入了士大夫阶层的门径,一辈子就算打秋风,糊里糊涂的混日子,那也是衣食无忧的官老爷,受人敬重,光耀门楣,凭什么去那臭名昭著的东厂里做那种人憎鬼嫌的勾当?

  什么是士大夫?士大夫就是,即便可能你一时得罪了人,即便是被贬官,可是只要你还在这个圈子,三五年后,你照样可以起复,依然还是官身,比如王华,得罪了刘瑾又怎么样?大不了不干了,到南京来照样可以养老,最惨的结局也不过是致仕罢了,若是能骗到皇帝老子一顿庭杖,那真是祖坟冒了青烟,即便没了乌纱帽,却能声名大噪啊!人有了名,地方官吏和士绅争相都要拜访,躲在家里读几年书,等到风头过去,照样起复为官,而且你的名声大,还可能直接一脚踏进权力核心。

  叶春秋可是专门在光脑中查过资料的,至少在弘治朝,就有一群专业碰瓷的家伙,以骂皇帝为荣,而且据说还混得风生水起,所以科举这条路,叶春秋自认为走对了,这时代的士大夫混得开啊。

  厂卫固然也很有前途,甚至运气好,还有一飞冲天的可能,若是得了圣宠,便是转眼之间位居极品也不无可能。不过这条路玩的是心跳,你看刘瑾现在风头正劲吧,可是失了圣宠,就什么都不是了,一旦失利,可能就是抄家灭族的下场。

  大明朝的宠臣,几乎没几个有好下场的,想要保持恩荣长盛不衰,何其难也,更何况叶春秋现在这个年纪,若是跑去北京,纯洁的像白纸一般的少年,别说一飞冲天,怕是很快就会被人啃得骨头都不剩。

  北京绝不能去。

  叶春秋几乎没有犹豫,他笑了笑,作揖道:“大人明鉴,学生何德何能,蒙受刘公公厚爱!只是学生举业要紧,科考在即,怕是去不得北京,请大人见谅。”

  断然拒绝,绝对不能给对方一丁点念想。

  来人的脸色顿时一变,他也料不到一个少年居然会拒绝这个诱惑,他的横肉抽了抽:“你说什么?”

  叶春秋脸上古井无波,道:“科考在即,学生绝不会在此时去北京。”

  来人冷冷一笑道:“是吗?你既敬酒不吃,那也无妨,我不过是传话罢了,再会。”说罢,也没有多言,转身便走。

  叶春秋目送他离开,轻吁口气,至今他都不明白,为什么那刘瑾要找上自己,自己什么时候已经红遍大江南北了。不过这番子走时有些恼火,却不知会不会记恨,记恨就记恨吧,这里毕竟是江南,文风鼎盛的地方,自己拒绝了他们的好意而已,还能怎样?

  多事之秋,总是扰人心志,叶春秋索性也不练字了,收拾一下出门出去散散心。

  第四十八章 以德服人

  宁波城依然是一派祥和,这里离市集远,更是清幽,因为许多考生驻留,所以总有游手好闲的人走过,叶春秋居然见他们个个都有些眼熟,这些人算起来理应是自己同年了,也有人和叶春秋过来打招呼的,叶春秋忙是回礼,突然觉得局促,事后一想,忍不住拍了额头,两世为人,加起来都有四十岁了,自从穿越之后光顾着装孩子卖萌,似乎连和人打交道的手艺都生疏了,于是就自省起来,找机会确实该与人多交流才是。

  锦衣卫的飞马往返京师极快,几日功夫后,在紫禁城中一处不起眼的偏殿里,有人磕头如捣蒜,朝着幽深的位置期期艾艾道:“干爹,儿子也料不到那小小童生竟不给干爹面子,儿子该死,这样的小事都办不好,不能为干爹分忧,该打。”他竟真的跪直身子,啪啪啪的扬手往自己的脸上狠狠的打起来。

  啪……啪……啪……

  巴掌狠狠摔下去,脸上顿时多了一道道鲜红的印子。

  这偏殿门窗紧闭,只有外头的阳光透了点儿微光进来,里殿黑乎乎的一团,只能依稀看到案牍后坐着一个瘦弱的身子,刘瑾一半的脸被黑暗遮住,谁也看不出他的喜怒,他好整以暇地端起案上的茶盏低头吹着茶沫,对这儿子的‘自残’充耳不闻。

  十几巴掌下去,儿子的脑袋都有些昏昏沉沉了,巴掌打下去再没有先前那样干脆利落。

  刘瑾呷了口茶,将茶盏放下,摇头叹息道:“你呀……”声音在这里戛然而止。

  儿子不揍自己了,马上趴在地上伸长脖子聆听干爹的训斥。

  刘瑾这才道:“不怪你,咱是讲理的,你这样让咱很为难啊,出了点儿小事就吓成这种样子,也幸好咱们父子是关起门来,若是被人瞧了,还道是咱平时刻薄了你,这样……不好。”

  儿子一脸委屈,却忙道:“爹的舔犊之情,儿子怎会不知,儿子该死啊。”说罢,又要给自己掌嘴。

  刘瑾觉得这个儿子简直无法沟通,他手中捻着腰间的一柄匕首手柄,摩挲着手柄上的金线。

  这匕首是天子赐予的,正德天子好武,恨不得身边的人都是将军,去岁的时候赐了刘瑾这柄匕首,让刘瑾好生护驾,刘瑾便一直佩戴在身上,连睡觉都不敢取下来。

  本来天子觉得那个童生有意思,刘瑾投其所好,索性把人招来先安置着,若是天子早就忘了这个人的存在,自然也就不必理会了,可假若天子有一日提起,自己不是正好把人叫到天子跟前邀功吗?正德天子年少,性子咋咋呼呼的,刘瑾自然要做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