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

作品:《法师手札精校版

传奇法术令大法师消耗颇大,即便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六天,他依旧没有从精神的疲惫当中完全复原。

  当我再一次皱着眉头试图重新记忆一次“催眠术”这个魔法的时候,安德烈踏着落叶走了过来。坐在我不远处试图与那个孩童沟通的珍妮只向我这边看了一眼,就没有再阻拦他。而后这个蓄有浓密胡须的皇族后裔走到我身边,靠着树干惬意地坐了下来,伸了一个懒腰,然后转头问我:“这里一点光亮都没有,你可怎么看得清?”

  “一个法师总有自己的办法。”我拾起一片韧性还算不错的枯叶夹在书页当中,合上了那本魔法书,向他笑了笑,随即收敛神色压低了声音,“你们什么时候出发?”

  “我正是要问你这件事。”安德烈又向我这边靠了靠,做出在与我闲聊的样子,“你知道你要求的是什么吗?你要我杀死一个法师……杀死那种我从前只在传言中听说过的人物!”

  “你胆怯了?”我轻声笑了起来,“一位大法师就坐在对面的车里,你还有另一位星袍法师的帮助与谋划——算起来你已经见到了西大陆上仅次于巨龙与神祗分身的人物,你还有什么好畏惧的?”

  “但我从未做过这种……我没有一丁点把握的事情。何况我的兄弟们——他们的生命同我的一样宝贵——”

  我猛然抓住了他的袖口——里面藏着一小瓶粉红色的液体——我从那个星袍学徒那里得到的战利品,可以令魔法师口舌麻痹、无法施展魔法的东西。“我最后对你说一次——拿上大法师的信物、在我对你说过的位置找到一些东西,然后走到马克西姆斯的面前,获得他的信任,接着在他的食物里加入这瓶德布理的血液——他马上就会变成一个不能施展魔法的废人。然后我不管你牺牲你的那些‘兄弟们’,还是雇佣路边的某些游手好闲的亡命之徒——给我杀死他!布置好现场!回来找我!”我低声喝道,“就因为你的犹豫和所谓情感,我已经容忍你浪费了一天的时光。如果在帕萨里安见到马克西姆斯之前他还没有被杀死,我就会被曝光——而你,你做好了承受一个大法师的愤怒的准备了没有?打定主意放弃那个重建欧瑞帝国的理想了没有?!”

  他因为我这罕见的严厉语气而吃了一惊——即便他知道我是一个法师,也还无法完全接受自己被一个看起来只有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呵斥的事实。于是他对我怒目而视,试图挣开我抓住他的手。而我毫不留情地回瞪了过去,被魔法“真实之眼”加持过的双目因为我高度集中的精神力而泛起淡淡的荧光。

  我们两个人在黑暗之中沉默着对视了一会儿,他终于愤愤地转过了头,站起了身。

  “明天,明天早上,我们就出发。但你今晚最好能想出一个让那位大法师满意的借口。”他低声说道,然后哼了一声,大步踢开落叶从我身边走开了。

  “嗨!”我在他身后叫了一声。

  他的脸上兀自带着明显的怒意转过了身,我随即扬手抛给他一个小东西。他借着月光看清了那道微亮的轨迹条件反射般地接住了它。摊开手——那是一枚淡金色的铜制戒指。

  “一枚幸运戒指,我做出来的小玩意。但愿你平安归来。无论如何,现在我可不想失去你。”我耸了耸肩膀,又低下头去,翻开了我的书。

  我透过额前垂下的头发看到了他的表情——在那一瞬间变得挺复杂,挺有趣。其实这个家伙……倒是个情感挺丰富的人呢。我在心里暗笑起来。

  他看了我一会儿——而我的面孔隐藏在树木的阴影之中,他可弄不清楚我的表情——然后转身再次走开了。珍妮忧心忡忡地转头看了看我,似乎欲言又止。她一定是觉得她现在正在做的事情与她从前所想差别太大——不是那种满腔豪情的惩恶扬善,而是充斥了太多以她的阅历还远远不能理解的谎言与欺瞒。

  但我现在还不能让她知道我在做的事情……至少在我找回我的手札之前。

  第八十三章 窃听者

  记忆法术使得我头晕目眩,甚至连嘴里也干燥起来。我将魔法书收进我的袍子里,然后一个人走去小河边打算弄点儿水喝。穿过了一片叶子发黄的灌木丛,拨开几条树枝,终于见到了那条月色下闪耀着点点银光的小河。但我在树枝之后停住了脚步,然后小心地放开了那几条挂满了黄叶的榆树枝,令它们将我的身影掩藏在了黑暗里。

  因为正有两个人站在河岸边——一人披着佣兵团配发的那种粗布厚斗篷,一人穿着一件半身的皮甲。我借助月光看清了他们的脸:穿半身皮夹的那个男人是我的熟人,强尼。而披着披风的家伙则是在城头战时接替了约翰的位置的人,威尔。

  此刻他们正在低声谈话,我距离他们有十米多一点的距离。令我止步不前的是他们显得异样的神态——低语的时候会向四周张望,无论如何都不像是在闲聊。北辰之星魔力的淬炼令我的耳目更加敏锐,因而我依稀听得到他们的谈话。虽然并不弄清楚每一个词语,但已经足够我了解大致内容了。

  “难道你没有发现么?安德烈已经变了——自从那个法师出现在他的身边。”——这是强尼的声音。

  披着披风的威尔含糊不清地说了一句什么,似乎表示了反对,而后强尼的声音因为激动而略大了一些:“……信任法师?那些魔法师最热衷于调配些毒药或者制造些怪物……原本就和我们不是一路人……这已经悖离了我们的初衷!”

  威尔又低声说道:“可安德烈仍然是安德烈,我还是信任着他。……我们两个人又能怎样?”

  “我们可以选择离开。约翰已经死去了,就让汤姆森那个娘们和安德烈去吧……我们为他做的事情已经够多了……他没有接手佣兵团之前我们还不是一样无忧无虑?安德烈不再是从前的安德烈,汤姆森也不再是从前的汤姆森了。……他想要做什么贵族,我可不想让兄弟们变成他的垫脚石……”

  “约翰的死并不是安德烈的错,当时我就在他的身边……”

  “那么是我的错么?!”强尼踏前一步对上了那人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安德烈要什么道德信条、要什么骑士准则——笑话,骑在了马上就叫做骑士么?参与古鲁丁的防御——每个人十一枚欧瑞银,就要兄弟们去卖命!可是我贩一个尼安德特人的女奴就有三个欧瑞金!你愿意过这种日子,还是我们从前的那种日子?”

  听到这里,我好像弄清了事情的缘由了。

  这个佣兵团,起初似乎并非是由安德烈一手建立起来的。如果我推测得没错,强尼、汤姆森、那个在城头死掉的约翰都应当是最初的元老。而安德烈通过某种方式成为了这个团队的首领,然后将他们由一个为金钱卖命、偶尔做做努力生意的佣兵团变成了一支拥有近乎正规军实力的团队。

  然而现在,这些习惯了从前那种悠闲生活的佣兵们开始对安德烈心生不满。而我也的确看得出这支佣兵团的管理方式与一般的佣兵队伍大相径庭——不是那种为了金钱拼杀一番之后就醉生梦死的乌合之众,而是一支拥有严格制度的准军团。

  并非每一个人都适合当一个战士,也并非每一个战士都适合当一个军人。如果其他人对安德烈心生怨念想要脱离这个群体,我倒不会放在心上。然而现在的这个人是强尼。第一次在去往古鲁丁的路上遇到他的时候,他就没有对安德烈表现出足够的敬重。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