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作品:《星空倒影精校版

 “还是叫XXX的好”

  “我坚持认为XXXX要好多了。”

  “我……”

  “我……”

  ……

  眼看着两个准生意伙伴为了将来产业的命名问题展开了友好而激烈的争论,弗莱德声音忽然传出来。

  “叫炽热狂欢酒店怎么样?”

  “炽热狂欢?”我和拉玛停止了争吵,认真地思考起来。

  “不错,很切题。”

  “炽热……我喜欢。”

  “就它了!”

  “就它了!干杯,合伙人。”

  “干杯,合伙人。”

  澄澈的液体流进两个未来商业之星的喉咙里,我觉得一阵清凉。拉玛可能喝得急了点,呛得咳嗽起来。

  “这不是‘背影’小队长的逃兵小队吗?毛都没长齐居然还学大人喝酒。”旁边一张桌子上传来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力:那是第四小队的队长法特尔,和卡尔森是冷嘲热讽的一对损友,平时总喜欢开我们这群新兵的玩笑。

  “法特尔队长,今天您没带着酒鬼小队来啊?”法特尔是新兵营军官里出了名的酒鬼,“酒鬼小队”是卡尔森对第四小队的戏称。

  “酒馆可是大人来的地方,不能让你们这些小孩子来啊。不要喝醉了,你们队长总是睡大觉,可没空来领你们啊。”

  “老酒鬼,说起喝酒,你可不一定比的过我哦,不信试试?”在卡尔森手下当兵实在窝囊,总是被人看扁了。我心借这个机会出气。

  “哟,你小子好大的口气啊,一会趴在地上我可不背你出去。”

  “老规矩,谁输了谁付钱。”我十四岁的时候就曾经灌醉过一个高山矮人,眼前的小队长显然不知道这件事。

  我们的口角惊动了整个酒馆,好事的新兵和基层军官们纷纷围上来旁观。清楚我底细的雷利和拉玛不失时机地开出了盘口赌我们的输赢,并且把我的赔率抬得很高。除了他们,没有多少人会相信久负盛名的酒鬼会喝不过一个刚当了三个月兵的十八岁少年。

  “帮我全押上,买我赢。”我解下随身的钱袋。

  “买自己赢可没有好彩头哦。”法特尔笑着说。

  “可我没理由不赚稳赢的钱啊。”我老老实实地回答。

  看起来我的回答严重挫伤了酒鬼队长的自尊心,他狠狠地盯了我一眼,抓起眼前盛满麦酒的杯子大口灌了下去,然后用力把空杯放在桌上。

  我不动声色,老老实实喝完了一杯,回头望了拉玛那边一眼。下注还在继续,几乎所有的赌注都压在了法拉尔身上。

  “死胖子,赢的钱里可有我的一份。”我心里想着,又喝干了一杯。为了骗取更高的赌注,我没有表现得太过分。

  这里的麦酒虽然还比不上矮人族酿造的“科卡”,却也是难得的烈酒,普通人喝上十几杯肯定已经倒地不起了,眼前的法特尔却已经坚持着喝完了将近五十杯,抵的上寻常四、五个人的酒量,的确是个名副其实的酒鬼。

  不过,看他恍惚的眼神和通红的面颊就知道,这个酒鬼已经是强弩之末了,估计现在他连喝的是酒还是水都分不出来,只知道拿着杯子往嘴里灌。我顺手拿了两个大号的杯子,满满倒了两杯,然后露了点真本事:我抄起一杯酒站起来一仰脖子倒了下去,就觉得杯子里的酒直接涌进了喉咙,没有泛起一丝泡沫,连吞咽的力气都不费,眨眼间杯子就空了。这些新兵蛋子什么时候见过这样喝酒的,一时间惊得鸦雀无声,继而爆发出巨大的欢呼声来。而我的对手法特尔就在欢呼声中瘫软在地上,人事不知道了。

  我站起来挥舞着双手,迎接着来自四面八方“杰夫、杰夫”的喝彩声,像个建立了伟大功业的英雄一样接受着大家的惊讶和敬意。在这一瞬间,我感觉这个酒馆就是我的世界,我在这个世界里享有绝对的权威。在享受别人尊重的同时,我也把疯狂的欢乐带给了他们。

  虽然拉玛他们知道我很能喝酒,但我的表现还是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意料——我喝下去的烈性饮料足够把两头牛放倒三天,而我甚至连脸色都没有改变。

  “你真的没什么感觉?”一向冷傲的弗莱德最先向我表示关切,这让我很得意。连这样一个出色的人物都关注起我来了,可见我今天确实干了一件挺轰动的事情。

  “说实话,有点难受。”我装模作样。

  “哪里不舒服?是不是想吐?”弗莱德皱着眉头问,眼神里带着一丝不安。我从不知道这家伙原来也会关心人。

  “喝的有点多,想上厕所。”我的回答招来了一顿友好的拳打脚踢。

  “把我赢的钱拿出来,我请这里的每个人喝一杯!”忽然我跳上桌子高喊。

  “哦!哦!杰夫,万岁,万岁,杰夫……”这个时候,即使是输了钱的人也开始为我欢呼起来。达克拉把我从桌上扛下来,然后许多人用手托着我的背,让我在酒馆内开始飘移,连酒馆老板和他的胖老婆都参与进来了。相信我,这种感觉真棒。

  正当酒馆内的气氛达到最高点的,每个人都在纵情欢乐的时候,忽然“砰”的一声,酒馆的门被一脚踢开,走接着走进来的是几个穿着骑兵盔甲的军官。

  酒馆里顿时安静下来。

  第五章 被侮辱和被损害的

  在德兰麦亚,新兵一般只能在轻装步兵或是长枪手部队服役,只有在新兵训练中表现出色的人才有机会转到重装步兵和弓弩部队或是直接升级为小队长,这个时候就可以成为职业军人,享受国家的薪资补贴。虽然新兵也可以到骑兵部队服役,但必须自备马匹,而一匹战马的价格绝对不是普通家庭所能负担得起的。就算是像我这样的富裕家庭能够买得起战马,但因为从来没有接受过相应的骑术训练,通常也不会去骑兵部队服役。因此,德兰麦亚的骑兵部队多半来自西北部的草原牧民,再不然就是具有良好血统的贵族或是骑士世家的子弟。而这个防区的骑兵基本上都是后者。

  正因为骑兵多半出身高贵,享有不少特权,自然不屑于与我们这些步兵炮灰为伍,连营地都没有和我们安置在一起,平时遇见了也从来没把我们放在眼里。他们日常里飞扬跋扈、仗势欺人的事情没少干过,遇到步兵也常常挑衅示威,无理取闹。我们都拿他们没什么办法。岂止是我们,即便是同级别的步兵军官受了骑兵军官的欺辱,也都只有忍气吞声的份了。

  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几个骑兵军官出现在这个酒馆里,会那么打击大家的热情了。我被人从头顶放下来,然后大家都回到各自的桌子上,还有些人付了酒钱离开了。酒馆里的气氛顿时沉闷起来。

  “我说这里怎么那么吵,原来是群灰狗喝多了发疯呢。”踢门的军官撇着嘴说,这个军官身材高大,一付趾高气扬的样子。他的话引起了同来的军官齐声大笑。轻装步兵的军服颜色暗淡发灰,“灰狗”是骑兵对我们的蔑称。

  他这句话刚说完,屋子里顿时就有人变了脸色,可毕竟没有人愿意冒这么大风险和骑兵军官过不去。而这些多半都是从小接受过军官教育的贵族子弟,虽然傲慢无礼面目可憎,但他们的身体素质和格斗技巧却的确比普通步兵军官高出许多。

  “这里有条灰狗灌醉了,我就说嘛,喝酒是真正的男子汉干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