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作品:《星空倒影精校版

啊,卫生纸啊之类的,让我们自己都觉得“这伙强盗”实在是太没品位了。

  因为小队长卡尔森在“追捕强盗”的过程中“光荣负伤”,所以这次行动由弗莱德带队。他“亲手抓获了五名盗贼”,“夺还”了三匹骏马和一个马鞍,是我们中当之无愧的头号英雄。出人意料的是,弗莱德在与庄园主——当地的小贵族——波特男爵交流的过程中表现得落落大方,十分熟练地使用着贵族礼节和言辞,表现出了我们这些土包子不能比拟的高尚教养,让我们瞠目结舌。甚至男爵先生也感到十分意外。

  在对“追捕盗匪”做出了突出贡献的“英雄小队”表示感激的宴会上,弗莱德代表我们向主人们致辞:

  “女士们,先生们,今天我们坐在这里,接受大家的谢意,感到十分惭愧。”我也为我喝光了整瓶葡萄酒感到惭愧。

  “我们是军人,原本就应该保护我们的国民,守卫我们的国土,这是我们应尽的责任。但由于我们的疏忽,让大家蒙受了损失,请大家接受我们深深的歉意。”每一个士兵都在为自己前天晚上的行为表示歉意。

  “在追捕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参与这次抢劫的都是些年轻人,他们本应过着充满阳光和幸福的美好生活,可是他们没有抵御住诱惑,堕落了。”早知道这样老子就不当兵了,有的人这样想。

  “但他们还年轻,还是有希望的。在审讯的时候,他们也告诉我们,他们只是被生活所迫,不得以才来行窃、抢劫,在整个作案过程中,始终不愿伤害这里善良的人们。他们现在正在深深的忏悔中,并委托我向大家表示歉意,希望大家能够原谅他们的糊涂。”主人们交口结舌,回忆着当时的情景,似乎已经没有多少人记得雷利扔出来的蜂窝和冲散人群的马匹了。我们自己也都感动得热泪盈眶:说的多好啊,我们还是很善良的啊。

  “但是,这伙窃贼的头目,一个罪大恶极的人,引导年轻人堕落的疯狂残暴的恶棍,是不能原谅的。他吸食着人们的鲜血,过着暴虐的生活。请大家相信,他终将获得应有的惩罚。不,他已经获得了应有的惩罚。赞美伟大的善神达瑞摩斯,从今以后,他再也不会打扰大家的幸福生活了。”我们不约而同地想到被猎犬咬伤了屁股,正趴在铺上养伤的小队长卡尔森。

  “最后,请允许我代表我英勇无畏的战友们,敬热情的主人一杯,祝大家生活富足,达瑞摩斯与你们同在。”

  男爵先生也站起来举杯:“祝战士们英勇善战,战神维斯塔与你们同在。”

  弗莱德诚挚的言辞和幽雅的风度让在场的每个人心中都升起了油然的尊敬和爱戴,不少未婚的少女们已经开始频送秋波了。

  “他原来那么能说会道。”我的念头冒出来的很不是时候。

  清凉夏夜,善良的农庄居民和勇敢的年轻士兵们欢聚一堂。

  第四章 酒

  “弗莱德,一起去酒馆喝一杯吧。”又是一个休息日,这是放松狂欢的好时候。虽然沉默寡言,并且总是带着骄傲的神色,但弗莱德在第二小队新兵中始终很受欢迎。一方面是因为他的相貌已经英俊到很难让人心存敌意的地步了,另一方面,他确实是整个小队——甚至是整个新兵营——最优秀的士兵。

  事实上,弗莱德并不是个完美无缺的士兵典范,他的生活习惯就谈不上良好。比如说:他过分注重自己的形象了,衣服几乎是一天一洗,每两天就要洗一次澡,每次集合前都要梳理好自己的头发……这种缺乏男性刚强魅力的生活方式在整个新兵营中都是绝无仅有的特例。而且,他在训练之余从不参加类似摔跤、拳击之类的娱乐活动,只喜欢坐在帐篷里看那些以极其低廉的价格从附近村庄买来的二手书籍。我曾经希望从他成摞的书籍中寻找两本刺激的骑士小说,哪怕是艳俗的言情故事也好,但遗憾的是那里只能找到类似《战争论》、《山地步兵机动作战守则》、《阵形,地形及兵种》这样的军事书籍,再或者就是诸如《帝国宰相求斯·德·潘》、《大陆五百年》、《思辩——战争的衍生与和平的危机》这样的大部头历史、哲学读物。我真不知道他怎么看得下这些的,这简直就是在进行对头脑的自我虐待。

  即便如此,弗莱德仍然获得了我们的喜爱和尊敬,尤其是在那天晚上救了我们,并以非常合适的方法惩罚了小队长卡尔森之后。不过,去酒馆的邀请通常只是做做样子而已,弗莱德从来没有接受过这样的邀请。

  “好,我去。”

  “太遗憾了,那个地方很不错,是个男人都应该去看看,你看,连罗尔都去了,你居然不去……恩?等等,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好,我去。”

  “天啊,弗莱德,你居然去酒馆。雷利、达克拉,去通知大家,今天国王陛下驾临酒馆,大家一起去,我请客。”难得太阳从西边出来,我要大方一次。

  “是我们两个请客。”拉玛满脸油腥地挤了过来。我们两个都有一份经营得不错的家族产业,也都喜欢热闹,出手大方,因此每次都负担起了集体活动的大部分经费。这让我们两个在小队中也颇受欢迎。

  当二十个轻装步兵走进酒馆时,里面已经是人声鼎沸了。我熟门熟路地和酒馆老板以及那些经常来酒馆取乐的新兵们打着招呼。浓郁的酒香气,粗犷的歌声,面红耳赤的豪放笑脸,潮湿油腻的橡木桌椅,几乎所有的酒馆都是这样统一安排的。熟悉的环境啊,就好象回到家里一样。这才是我真正属于的世界。

  “这里就是你们常说的……酒馆?”弗莱德抓住我的袖子问。他面色有些苍白,似乎在这样热闹的环境里有些紧张,但两只眼睛又忍不住好奇地望来望去。

  “是啊,我家就是干这个的。不用紧张,放轻松,喝两杯你就会觉得好多了。”我安慰着这个酒场新手,“这里是男人的天堂,对不对!”

  “对!”无数的声音回答着我的高喊,酒馆里就需要这样的气氛。

  “杰夫,我觉得在这里开一个烤肉铺是个不错的主意。”拉玛的话引起了我的兴趣。

  “哦,继续。”

  “你看,一般的酒馆里只有薄饼、土豆汤之类的简单饮食。”拉玛看着附近的桌子叹着气说,“这对于普通的旅行者来说是足够了,可是那些放松找乐的人需要的是什么?是真正的美味,是能和美酒搭配的丰富美食。那是什么?烤肉,只有带着油花和炭火温度的烤肉才是狂欢者的美食。”

  “说得很有趣,还有吗?”

  “我们甚至可以这样:像安放桌子一样升几个炭火堆,让每群人自己围坐在火堆旁边自己烤肉吃。相信我,再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满意的了。”

  我的眼前浮现出这样的场景:围着火堆的男人们,高举的酒杯,美味的烧烤,甚至还可以加上精彩的歌唱和舞蹈表演,欢乐而疯狂的人群,这正是我希望看到的美好景象。我又大体估算了一下烤肉业务可以带来的经济收入,按照马蹄铁目前的经营量计算……我得到一个让人窒息的数字。

  “就这么干,拉玛。退役回家之后我们合伙开这么一个酒馆,名字就叫……马蹄铁烧烤酒馆”。

  “不不不,叫铜火烤肉酒馆。”铜火是拉玛家烤肉店的招牌。

  “不,叫马蹄铁XXXX。”

  “不行,叫铜火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