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节

作品:《武林画卷精校版

。要知道我一直拼命的努力努力,全都是为了取他老命。不过,请叔叔放心,为了不让千秋帮名誉扫地,我还是会解决掉高行天这只蚂蚁的。我发誓。”娄听艳缓缓的拔出了另一只手,他用沾满鲜血的双手紧紧拥抱着濒死的娄冬风。

  “……”娄冬风嘴唇噏动,已经说不出话来,他一只手伸进衣襟里,似乎想拿出件东西,不过他没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这个动作,就死在娄听艳致命的拥抱中。

  娄冬风的手掌滑落,一张字柬随手掉在地面。

  娄听艳将娄冬风的尸体平放于地,然后拾起了字柬。

  娄听艳拆开,阅毕。他悲伤艳冶的面目慢慢浮上了一层跃跃欲试的表情,“叔叔,你……你是想让我替你去吗?”纸上只有寥寥十几个字,但完全激发了他的兴致。

  娄听艳思索之际,溪流中涌现了一个人。这个人从河床底部一点点涌起,她黑色紧身衣,短发,脸上尽是交错纵横的刺青,刺青掩去了真实模样,看不出年纪,甚至也看不出性别。只有当这个人说话的时候,你才会认为这或许是个女人。她的声音沙沙柔柔,冰冷却带着女人天生的温存,这个人单膝跪在溪水中,一点点的将头颅压低,鼻尖几乎碰到了水面,她恭敬地禀道:“地坤堂斥候暗花代表斥候阴鼠,斥候漆蚯,斥候土龙,参见帮主。”

  娄冬风瞥了她一眼,淡淡道:“地坤堂终于认同我了?”

  溪水哗然,三颗人头从河底被掷出,人头骨碌着停在娄冬风脚下三尺前的地方。

  暗花谦卑道:“此三人不服,已被我等斩杀。从现在起,地坤堂完全属于您,您的命令即是地坤堂的一切。”

  夜空的月亮也终于从云层中骨碌出来,洒下清亮的月光。

  娄听艳辨认着每一颗头颅脖颈处的暗纹。

  六道。七道。九道。

  暗纹最低六道,最高竟然达到九道。

  地坤堂斥候纹在脖颈上的暗纹代表了功勋和等级。六道以上是精英斥候,九道以上则是核心斥候了。地坤堂满员不过百,其中精英斥候不到一半,核心级别的斥候更是只有个位数。

  娄听艳默然一阵,沉静道:“帮里暂时就不要大范围清理了。特别是地坤堂,尽量保存现有人员。叔叔已经归天,剩下的不懂事的也应该懂了。你们几个负责把叔叔的尸体带回去,西北还有点热闹,我先不回去了。”

  “地坤堂谢帮主恩典。愿帮主万福,属下告退。”暗花言语间身形便开始下沉,说完简单的几个字,她已沉入溪中。

  娄听艳把字柬握了一握,又松开。手心里那些白色的纸屑粉末搭上晚风,四处飞舞。娄冬风的尸体渐渐没入地底,月下飘动的纸屑像是这场死亡唯的一仪式。

  第三三章 黑森林(八)

  天上的星星一眨一眨亮晶晶,地上的眼睛忽闪忽闪睡不着。黑森林的另一角,野兔、野鼠、狐狸、松鼠、蛇与穿山甲们窸窸窣窣而动,一些大型猎食动物诸如狼獾虎豹亦在游荡搜寻,林间弥散着一种芳香,它若有若无,不浓馥,很淡薄,但是只要偶然间吸入一小口,就仿佛被拖入了一个最为美妙迷人的梦境,森林中的它们无法安睡,无法觅食,甚至无法交配。芳香如同森林女神的吐息,充满了勃勃生机,任何生物都想迫切的占有它。

  芳香源自一个男人。

  准确的说,奥妙的芳香源自男子背后的一口长匣。

  长匣呈灰白色,表面间有黑色粗糙的纹路,它两尺长,四寸宽,方整严密,朴素无华。夏夜是温暖的,匣子是冰冷的。玄冰寒铁坚硬、森寒、昂贵,这个由玄冰寒铁打制的长匣可以把匣内温度常年保持在冰点以下,而且密不透风。

  长匣逸出的香气含着凉意,背匣男子急速掠行,香气在他身后拉成一阵微凉的香风,飘逸的香气大约经过一盏茶的时间才会完全消散,沿途的古树舒张摇曳,似乎格外焕发生机,枝叶婆娑舞动宛似沉醉了一般。

  森林里的一切都很好,除了背着长匣的陆无归。

  匣子的香气让他时刻有危机四伏的感觉。女人喜欢香料,部分男人也喜欢把自己搞的暗香浮动。香味使人愉悦,使人享受,吸引绝大多数人的感官,但不包括杀手。杀手的身体不该有任何特殊气味。即使有,那也应是得手之后的血腥味。是谓事了拂身去,眉心一点红。猎物止不住的鲜血才是杀手唯一的香水。而这个长匣好像一个庞大、夸张的香料盒子,迷人的香气虽然令人心旷神怡,但干扰嗅觉,一旦有敌人存在,香气必定令他无所遁形。陆无归从镖车取走这个长匣的时候,并无什么不妥。匣子略沉重,接合处严丝合缝,浑如一体,没有外锁根本无法开启,而匣子顶盖的中段位置有一个精致的孔眼,这个孔眼意味着匣子本身就是一把超级大锁。

  那时,长匣除了冰冷无解,没有别的特征。所以,陆无归根本想不到它会突然间就暗香了起来。匣子留香完全打乱了陆无归、高行天、金寒窗的行动计划,陆无归又拒绝放弃这只长匣,三人只能分开。

  陆无归疾行一阵,停下观察一阵,然后再奔跑如风。

  他若在林间某地停留过长,那里方圆数里的动物就会异常的躁动游荡。这种反常是比香气更大的讯号。他不想招来千秋帮、有光殿、方郑两家、风流阁、红叶亭乃至金鹏帮任何一方的纠缠。高行天来西北有重大任务,他的身上同样有压力。作为诞生最晚的一只血蚁,陆无归的声望不及“惘然剑”白追与“一恸三哭”霍离生。杀死厉啸兰,介绍高行天入窝,这两件事情的成功才让他在血蚁之争中弥补了差距,可是这些远远达不到建立优势的程度。现在,白追远赴北方,估计不是去了北漠,就是去了无量海,霍离生南下,应该是直达中南乃至南疆。他们刺杀的目标必定非同小可,这两人冒着陨落的危险也要大干一场。血蚁之战应该分出个胜负了。

  血蚁可以继续较量,继续等,但是蚁王屈洒等不了太久。一个王者不能总沉沦在阴暗的巢穴之中坐视身躯腐朽,等待死期,即使地宫蚁巢是最后的墓穴,他还有一顶灿烂的王冠要转交。

  陆无归爬上高高的钻天杨。

  这里是一处隆起的山丘,站在树尖,能远远眺望森林的深处。黑森林静谧幽美,杳无人踪,大片的风从林梢呼啸而过。陆无归望着前方无尽的林海,似在分辨着什么,杀手的本能使其在寂寞夜色中迅速挑选到了目标。一会儿,他悄无声息的从钻天杨的树顶纵下,一点没有受到身负重物的影响,陆无归足尖在两颗相邻古树的树干上借力,曲回滑翔,翩然掠下小丘,一路笔直奔行。

  落地时,陆无归没有敛消声音,奔跑亦然,陆无归就像是一匹奔马,发力狂追,不到半炷香的时间,他的视野之内便追出了两个人。

  二十丈外,独臂汉子盖幽与白衣少女骆铃的身影渐渐显现。

  远威的两人已经驻足回望,表现出一副警觉、惊奇的态度。骆铃伸手就欲拔剑。某人怀着目的向你直追而来,敌友假设的第一判断便是敌人。这里是江湖,这里更是黑森林。期待一个杀手追上前,只为问候一声午夜快乐,这种情形显然是太阳穴上碎大石的白痴才能想出来的童话故事。

  盖幽低声提醒道:“他的身上没有杀气,不要主动刺激他。”

  骆铃秀眉皱起,然而握住剑柄的玉手丝毫没有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