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节

作品:《锦衣王侯精校版

只要你肯给钱,他们什么都能拿出来交易。这些铁箭头,早晚会射入他们自己的身体,就像这些火药,将来就会成为要他们命的利刃一样。

  那个姓赵的汉人说什么改良火药,改良军械,虽然他听不大懂,但是大概能明白。对方是给自己指出了一条新路,为整个族群部落,打开了一道通往新世界的大门。如果按他所说的那样,那么整个蒙古的作战方式,都会变的跟过去完全不同。或许传统意义上的弓刀勇士,在那个时候,就会像赵某人说的那样,只能在那达慕时,作为表演之用?

  希望他这次实验成功吧。固然那些愿景很美好,但前提是,必须成功才行。而要想成功,就得有大量的物质作为基础,这些物质,草原上都没有。

  事实上除了自己之外,也没几个人支持那个姓赵的汉人搞的那些东西,这些蒙古人还是认为,靠着弓马娴熟,才是蒙古勇士的正路。

  如果不是他全力支持,如果不是他的兄长是现任的济农,这次交易也不会存在。俺答见识过大明的城池和火器,知道靠弓刀骏马,终究只能做个大号的强盗,而当不成征服者。

  要想重建成吉思汗的伟业,让黄金家族再次光照天下或许只有赵全的那条路,才是正路。

  愚蠢的汉人啊,这些健壮的马驹就先寄养在你们手里,等到有朝一日,我们的铁骑打破雄关,重新君临京师,占领这锦绣河山时,你们从我们手中赚走的一切,最终还是要还回来。就像那个长腿女人一样,到时候她也将是我的可敦。

  他目光远眺,不由想起了那些该死的兀良哈人。如果不是有他们扯后腿,今年自己的大哥就能带着军队来攻打固原,直取西安,让儿郎们好好发一笔财。

  上次大军进西北,与大明打了一仗,蒙古武士很轻松的将明军杀败,可是接着,自己的老家就被兀良哈人来了一记狠的,连自己的额吉都差点被兀良哈人捉去。

  他这次在大明的大采购,实际就是为了今年秋天对兀良哈人用武做的准备。有了这些物资,肯定能让兀良哈人吃个大苦头,只要征服了他们,没有后顾之忧,下一个目标,就可以对大明这个庞然大物动手了。

  他心里正在盘算着,忽然只听一个部下道:“这箭头有些问题。”

  俺答心内一惊,果然还是来了么。可是看对方没有什么动手的迹象,还在争论着箭头没问题,俺答又吃不准对方究竟是要黑吃黑,还是单纯的夹带。他催马过去,见对面的汉人纷纷下了坐骑,这一举动似乎也表示他们没有恶意。

  可是俺答可不敢离开自己的马,而是在马上一哈腰,从那名蒙古武士的手里接过箭杆。这些根本就不是箭杆,而是最普通的秸秆,另一边的精铁,发现也只有箱子表面是铁,下面全都是石头。

  “背信弃义……”俺答连想都不想,飞速的抽出弓来,他已经可以确定这笔交易肯定有问题。即使是以次充好,也不是这么个夹带法。希望自己反应的不太晚,那些火药已经到手了,就算现在跑路,也没什么损失。

  可是他刚刚抽出弓,耳边只听金风凌厉,一支狼牙雕翎扑面而来,随之而来的还有三支箭,两支取要害,一支奔马匹,一弓四箭,箭发连珠!与此同时,一声巨响,一支边军里常用的穿云箭,已经射向天空。

  中计了!

  方才还寂静无声的老虎口,顷刻间就变成了一个绞肉场。

  第二百一十章 局中局(十二)

  那一弓四矢来的又快且急,绝对算的上神射手这个级别,可是俺答也并非弱手。别看他年龄小,可其一身搏斗本领,在族内也是出名的好手。抽弓在手来不及扣弦,就在马上一个仰身,接着又一个蹬里藏身,闪过两只箭,同时铁弓一抽,将射向坐骑的那只箭打落在地。而第一只射向他咽喉的狼牙箭,已经被他衔在了口中。

  这一连串的动作干净利落,如同行云流水,他甚至在翻身上马之后反手向那朝他放箭的婆娘,还了一箭回去。这女人的一手射术不输草原上的射雕儿,也只有这样的女人,才配的起他俺答台吉。他甚至在那一刹那间动了个念头,把她捉回去,做自己的女人。

  草原上的女人,都是这么来,大家在意的是人口的繁衍,没人在意贞洁。所以哪怕是几嫁之女,也没什么关系。

  当年蒙古的那位英雄满都海皇后,嫁给了自己的孙子达延,照样成就了不世出的功业,将那些瓦剌人打的落花流水,建立了属于鞑靼人的光荣。

  这个名叫郝青青的女人,自己要定了。

  只是现在的情形,却是不允许他如此行动,那些汉人显然早有准备,在旗花火箭发出后,就有许多人拿了弓弩出来,朝他们这边猛射,还有人利落的架好了火铳。这支一百五十多人的商队里,居然有十几杆火铳,那几名验货的武士没骑马,身上也没着甲胄,虽然靠着身手努力的回避,但还是在这种攻击中,无奈饮恨。

  而后面的蒙古人都是他精挑细选出来的精兵,处变不惊,已经从马上摘下弓箭来,乱箭流水般的射出去,将那些汉人的弓手压的抬不起头来。论弓矢之能,谁又及的上我蒙古健儿?

  只是此时他们才发现,这些汉人早有准备,牲口队伍围成个驼城形状,牲口都栓在一起,现在正好当了掩体使用。因此蒙古人箭术虽然好,但也只是有效的压制了汉人的火力,造成的杀伤并不太大。

  “台吉,冲上去,杀光这些汉人吧。”一个名叫赤列根的汉子大喊道,他们这队伍里,有二十几名全身重甲的蒙古重骑兵。在眼下这个时候,这些人都是部族中的宝贝,如果俺答不是济农的弟弟,也没人舍得把这样的精锐配给他用。

  这些人全身重甲,是突击陷阵的好汉,冲击这样简易的防御工事,基本一个冲锋就能搞定。他们此时确实应该是抓紧撤离,可是汉人手里,还有大批未交易的货物。

  那些箭是假的,可是那精铁呢,生铁呢。再说还有自己刚交易过去的牲口,如果消灭了他们,还是能抢回来的。

  蒙古终归是个穷地方,见到了利益,就连台吉的吆喝,也有点控制不住。那些重甲兵披挂起来,就想过去冲阵。这一百多个汉人,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只要突破那道驼城,还怕吃不下他们?

  可就在这当口,一阵马蹄声与呼喝声由远及近,还有人已经开始朝着俺答这边放箭。那无意义的呼喝声,这些人听的再熟悉不过,这是蒙古人惯用的办法,边跑马边发出这种声音来震慑对手,打击敌人的士气。这支来袭的人马不是汉人,而是草原的汉子。

  “兀良哈人,来的是兀良哈人!”俺答他们本来是放了远探的,可是探子连信息都没报回来,就被对方干掉了,可见来人并非等闲之辈。而方一交手,对方的路数就被认了出来,正是那些该死的兀良哈人。

  来的人马看人数倒是不多,不过六十余骑,论起个人的本领,也远不如俺答这队都是族中精挑细选的精锐,只要几个冲锋,就能把他们全部杀光。

  但问题是,就是这顿稀疏的箭雨,和这可笑的冲锋,让俺答汗彻底放弃了吃掉这支队伍,抢走那个女人的念头。这里毕竟不是自己的地头,而天知道这个汉人,为这次伏击,预备了多少后手,埋伏了多少杀招。继续待下去,就太不智了。

  另外自己的队伍里,有七千斤火药,这些东西,必须要运回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