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节

作品:《圣者精校版

人骗了,虽然以后他可能会拿出数倍于此的金币来换取真正凶手的性命,但杀死他儿子的只会是葛兰,葛兰很清楚这点。他是不会自投罗网的。”

  ——真高兴你还不算太蠢,巫妖说。

  ——?

  ——那个贪婪又白痴的弗罗牧师。巫妖说,再和她共处一会儿我真担心你所剩无几的脑汁会被她吸光——毕竟她缺的就是这个。

  ——哈。异界的灵魂说。

  ——你察觉到了?她在不断地算计你们,她想要赶走葛兰,因为他对她来说只是个威胁。

  ——可是葛兰确实救了她,异界的灵魂难过地说。那时他们的注意力几乎都在伯德温身上,但他也看见了梅蜜和盗贼所处的位置,很明显,是为了躲避鬼怪蜥蜴,他从凯瑞本那儿知道这些吃腐肉的蜥蜴是能够在岩石中穿行,并且会用嘴里的毒液腐蚀活着的生物,好让它尽快死去以供它们大朵快颐——那个地方单凭牧师自己是绝对爬不上去的,她甚至没办法自己下来,而且在逃出王都的路途中,带着行动不便的她的不是别人,正是盗贼。

  ——弗罗牧师最擅长的就是忘恩负义,没准儿她还在抱怨盗贼毁了她的计划呢。

  ——计划?

  ——诸神在上,弗罗在上,巫妖讥讽地说,你没发觉吗?她对伯德温有着不同一般的想法呢。

  异界灵魂在识海里张大了自己的嘴巴。

  ——天啊,他认真地说,她是从哪儿找出的空闲和精力!?

  ——我也很奇怪,巫妖说,如果有机会,请记得帮我保留一下她的脑袋,我会把它剖开来看看它和别的脑袋究竟有什么不同。

  然后他们听见了盗贼的呼喊声。

  克瑞玛尔立即赶了过去,他在一头棕熊的屁股下面找到了盗贼。

  他们现在的住所就是这头棕熊让出来的,经过一个冬季的煎熬,这头带着小熊的母熊急需大量的食物,精灵游侠和它反复谈了很多次——他不是德鲁伊,共生是只姬鴞,在这方面只比人类好一点——在忍受了数次响亮的吼叫与笨拙的威胁后,他们总算达成了初步的妥协——棕熊带着小熊住到树林里去,精灵催发树枝与藤蔓,它们结出了香甜多汁的果子与浆果,还让一颗腐朽的松木生满了大如手掌的蘑菇与木耳,克瑞玛尔则施放法术,从一个漆黑冰冷的小湖里为它捞上了近百条肥壮的鱼——他们吃的鱼也是从这儿来的,伯德温借用了精灵的弓箭,为它射下了一个高悬在峭壁中央的蜂巢——而人类和精灵有了一个借用期仅为一天一夜的椭圆形洞穴。

  也许是因为整个过程中盗贼只是袖手旁观的关系,棕熊记住了这个人类,当他盯住了一群在溪边的蒲草里休憩的野鸭,想要给自己弄份油滋滋的烤鸭时母熊跟上了他,它认为这个人类所捕捉到的猎物也是它的房租之一,在盗贼预备带着几只鸭子往回走的时候,这个愤怒的母亲毫无预警地跳了出来,一掌将他挥倒在地,并坐在他的身上。

  紧接着在克瑞玛尔之后赶到的精灵简直哭笑不得,他把鸭子给了母熊,弄了一番功夫才总算是把盗贼弄出了它的屁股。

  盗贼面色铁青地接过了克瑞玛尔送过来的治疗药水,他的肋骨在愈合过程中吱嘎作响。

  “好啦,”黑发的施法者强忍着笑意说:“你还想要吃鸭子吗?我可以弄一只给你。”那些野鸭已经被惊走了,但一个施法者总是有点小手段的。

  “把它们留给那头熊吧!”盗贼恶狠狠地说,随后说了一句极为粗鲁恶劣的,只在盗贼间流通的暗语,克瑞玛尔听不懂,精灵游侠则难得地翻了一个白眼。

  他们回到洞穴里,伯德温坐在火堆边,对盗贼的回归他倒是不那么吃惊,还给了盗贼一瓶冬酒——也是凯瑞本给他的,而肇事者,那个弗罗的牧师已经裹着斗篷躲到了伯德温的身后,她卷缩着身体,一动不动,克瑞玛尔不知道她是睡着了还是故意躲开。

  盗贼葛兰回到火堆边坐下,“谁来警备?”

  “我。”凯瑞本说。

  “我会来接替你的。”盗贼说。

  “还有我。”伯德温说。

  “还是别了,”盗贼说:“我可不想让一个想要砍掉我的手,或是头的人来保证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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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的话——那个,虽然这个离奇的队伍是我创造的,但我真担心他们随时会打成人头猪脑……【⊙﹏⊙】b

  第131章 小憩

  葛兰坐在火堆边,不像其他人,在火堆边守夜时经常会凝视着火焰发呆,作为一个盗贼,没谁能比他更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眼睛,虽然现在他也不知道自己的眼睛受到损伤后是否会随着又一次死亡而新生——他在炭火上压了两根新斩下来的粗壮树枝,将火焰压制到奄奄一息的状态,刺激着那双更适合在黑暗中生存的眼睛的亮光也随之消失,原本围绕着火焰打转儿的蛾子与其他虫子在失去追逐的目标后慌乱无措地翻飞,有几只差点撞到了盗贼的脸上,盗贼的指尖轻而易举地捉住了它们——这些小虫给他百无聊赖的守夜时间带来了一点趣味,盗贼就像那些品性恶劣的孩子那样一只只地撕掉了它们的翅膀,然后用脚尖把它们推到黑乎乎但仍然十分烫热的炭灰堆里,蛾子发出人类无法听见的尖叫,炭火残留的温度将它们活生生地灼熟,散发出比鱼和蘑菇更诱人的香气。

  葛兰在烧完所有的蛾子后又将视线投向那座村庄,小溪在低凹的洼地聚成了一个小湖,然后又从湖里延伸出去,继续向前,村庄就在距离小湖大约三里不到的地方——盗贼估测着他们为什么不将村庄与小湖靠的更近一些,不单单是为了取水方便。湖里的鱼是该地领主的财产,但仅限于一些如同鳗鱼这样的珍贵鱼类,如果只是乘着黑夜降临,悄悄地潜入湖里捞走一两条小鱼的话,性情较为宽宏的领主是不会和一个平民斤斤计较的——或许是因为这个小湖同样毗邻树林,树林中生活着一头带着小熊的棕熊,还有别的他们未曾见到的野兽,它们很有可能走到湖边喝水,为了不至于让就算不那么饥肠辘辘的走兽们在喝完水后兴起加顿夜宵的念头。距离远点应该是个较为明智的念头。

  村庄里的人们是不会在黑夜中继续劳作的,即便是低劣的黑油对这种地方的平民们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遑论蜡烛;而且村庄的周边没有修整过的道路。也就是说商人很少会到这儿来,当然没人会卖给他们那些东西。也不会收买他们的女人纺的线与做的刺绣活儿——这些活计在超过两百人的村庄与城市是很常见的,所以那些地方的黑夜也往往有那么一两栋房屋亮着灯,女人们在那里通宵干活,而年轻的男人会带着食物和酒加入她们,半真半假的打情骂俏,嬉闹玩耍……那时候葛兰还不到门把那么高,他的手指也握不住开门的用具,就连个学徒都称不上。公会要他做的事情倒也简单——就是混杂在孩子群里,低着头钻到女人的裙子下面——那儿非常暖和——偷听他们的谈话,点数人数。

  有时候公会是要查验这个村庄是否有故意谎报他们的收入,以期能够降低他们必须交给公会的“税金”;有时候是因为公会的首领已经不耐烦他们的欺骗,所以想要竖立起一个血淋淋的象征免得有其他人心怀侥幸;不过更多的是为了劫掠,在像葛兰这样的幼崽给他们弄来足够的情报后,盗贼们会在一个夜晚潜入村庄,杀死男性,抢走他们的钱财与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