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节

作品:《圣者精校版

转开目光:“施法者。”她厌恶地说。

  “并不是每个施法者都是这样的。”伯德温的扈从说,雷霆堡也有着自己的法师,所以作为领主的随从他对他们很熟悉,关系也不错。

  “我可不觉得。”梅蜜说,摸了摸鼻子,虽然它早已痊愈,但她总觉得那儿还是会时不时地抽痛。

  扈从明智地闭嘴了,“让我们再休息一会吧,”他恳求道:“别去关心那些让人不愉快的事情。”

  “那么和我说说王都的事儿吧。”梅蜜说,从树枝间穿插落下的金色阳光让她闪闪发光,在那个涉世不深的年轻人的眼里,这个弗罗的牧师简直就是她的化身。

  白塔是个富饶而又平静的地方,梅蜜原本是想在这儿暂时落脚,既是为了赚钱也是为了休息——如果不是那个施法者——在尖颚港他弄断了她的鼻梁,虽然她治疗了自己,但在之后的几个月里她始终不敢让别人去碰自己的鼻子,因为它一被触动地就会流出血和鼻涕,而且她总觉得它有点歪了。

  好不容易它终于痊愈了,梅蜜不想在和那个让她遭了好一番罪的家伙再见面了,她打听了他的事儿,知道他会回去精灵和半精灵们聚居的灰岭,但有可能随时回来,这儿还有着他的一栋房子呢。

  于是梅蜜改变了原先的主意,她要跑的远远的,可她也不想跑到那些人迹罕至,或是贫苦荒凉的地方去,弗罗的牧师需要向他们的神做奉献,平民和奴隶可拿不出女神钟爱的黄金与珠宝,她有想过去南方,但如今南方的国度已经有太多弗罗的牧师与娼妓了,她又不是那种能让所有人为之倾倒迷恋的新鲜货色——她清楚自己的身价,到了那儿,可能到最后她还是得和盗贼勾搭在一起,靠着打劫赚钱——她不想再给某个半食人魔或半身人免费享用——弗罗女神在上,他们又臭又脏,粗鲁,毫无体贴之心,而且那种买卖也过于危险,这次她只是断了鼻梁,下次可能就会折断脖子,或是被守卫挂上绞刑架。

  她的同伴对她选择了这个小扈从颇感惊奇,他其貌不扬,也不像是能够拿出一份昂贵礼物的人,但梅蜜和他交谈后发现,虽然他只是一个只能和其他人共享一个房间的扈从,但他所服侍的爵爷却是雷霆堡的伯德温,梅蜜当然不会对一个随时可能遭到兽人侵袭的地方感兴趣,但他们在婚宴结束之后并不会立即返回雷霆堡,而是要前往高地诺曼的王都谒见他们的国王。

  高地诺曼的王都处于大陆正北区域的中心点,离白塔可不是一般的遥远,另外,既然是王都,自然不会缺少权势与财富。

  梅蜜觉得自己肯定能在那儿找寻到一席之地。

  ***

  作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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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5章 伯德温

  对于自己的小扈从想要带一个弗罗的牧师同行之事伯德温并无太大意见,虽然出于谨慎,他还是见了那个弗罗牧师一面——那确实是个不错的美人儿,尤其是对他的这个扈从而言——他从十岁就开始为伯德温提抗盾牌,擦拭宽剑,喂养马匹,空暇时间不是用来和牧师【不是弗罗的牧师】学习写字就是和他的同伴们一起练习武技,加之雷霆堡作为一个军事要塞,男性的比例更是大大高于女性,而那些女性几乎和男性一样强壮而粗鲁,他大概只在一年两度的集市上见过与之年龄相仿的少女——但那些少女无不因为艰辛的边城生活而变得皮肤粗糙,矮小黄瘦——商人与骑士们的女儿或许要较为美貌一些,问题是她们总是被她们的父兄如同小鸟一般地关在房间里,出行的时候也会蒙着直至脚跟的细纱,身后跟随着成打的仆妇侍女,一个扈从是不可能得到一睹真容的机会和容许的。

  所以他被一个以龌龊的行为为荣的圣洁的娼妇迷惑简直是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伯德温宽容地允许他带上这个妇人,但要求他负责她的饮食、衣服与马匹,且不得懈怠自己的职责,他很快交给了小扈从一个任务,那就是将伯德温在此次比武大会中赢得的马匹、甲胄与武器全部归还回去,如果有哪位骑士出于尊严与荣誉坚持不肯取回的话,就从他的箱子里拿出金币和宝石,买上一副价值约莫相等的装备赠送给那个骑士。

  “可那是很大一笔钱。”扈从说。

  “这次我带来白塔的皮毛几乎都已经出罄了,在王都我还有一笔积蓄——可能这次回去陛下还会有所赏赐——我没有什么地方需要用钱……哦,等等,让我想想,你或者可以帮我叫一个珠宝商人和丝绸商人来,我想我可以给我的妻子一个惊喜。”

  “我这就去,”小扈从说:“爵爷。”

  “你也可以给你的情人带点小礼物,”伯德温和善地提醒道,并没有明确地指出弗罗的牧师是无礼不欢的——就算只是个梦,那也是一个甜美的梦:“她会更加喜欢你的,如果没有钱,你可以先从我的箱子里拿。”

  小扈从猛地红了脸,但他还是记得给伯德温鞠了个躬才后退着走出房间。

  伯德温愉快地叹了口气,小扈从的眼神与表情让他不由自主地回忆起他年轻的时候——那时候他还只是个猎手,除了勇敢与强健的身体别无一物,而他的妻子,那时候也只是个没有父母,靠着给人纺线抽纱过活的孤女,他们的屋舍【或说泥棚】彼此之间的距离只有几尺——谁也不记得是谁先靠近谁的,伯德温只记得他们第一次相互依偎的时候,噢,可怜的潘妮,她是那么的瘦小,浑身都是骨头,头发稀疏,但她的身体是那么的热,热的就连严冬时分的篝火也无法与之媲美。

  伯德温走到书桌边坐下,从抽屉中取出纸张、鹅毛笔、墨水,他随身携带着信鸟,它会把他的信件带回给他的妻子。

  他将窗户全部打开,让阳光照到信纸上面,用云母石的镇纸压住略微有些卷曲的羊皮纸,他思考了一会该怎么写,才将鹅毛笔在墨水里蘸了蘸。

  伯德温和他的妻子都是比奴隶稍好一点的平民,当然不会有牧师或法师来教导他们悉文识字,伯德温还是因为他的骁勇敏锐获得了雷霆堡的上一个主人青睐后,才有幸得到一个向他的书记官学习阅读与书写的机会——雷霆堡之前的领主是个心灵如同黄金一般的好人,虽然伯德温在见到他的时候他就已经是个须发皆白的老人了,但他依旧是那样的威严、强悍、并且公正无私,他在雷霆堡坚守了六十年,对于兽人与高地诺曼而言,这位泰尔的老骑士比雷霆堡更为固若金汤,坚不可摧。

  他有一个儿子,可惜的是其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