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作品:《圣者精校版

的大笑。

  ——老天……嗯,抱歉,我是说,我可从来没想到过,那个……嗯,有点猥亵的说法还能有这种隐晦和文学化的表达方式——是的,我是称赞过,但是……

  ——但是,活生生的东西会让你紧张得说不出话来,你更愿意面对一个能够随时下载、复制和删除的小玩意儿,不是吗?

  ——……是我的错觉吗?你似乎很乐于看到我尴尬。

  ——也许是因为你尴尬的时候就不那么蠢了?

  酒馆的前室里空无一人,炉床里新加了木柴,火烧得旺旺的。

  一只瘦弱的狗头人畏怯地从有着贝壳闪光的石头吧台后面伸出半个脑袋,给他们送上了一壶热气腾腾的扁桃浆。肋骨从他皮毛的光秃部分*裸地凸出来,他的脖子上拴着一条带链子的项圈,长链子的另一头连着墙壁,他是酒馆主人的奴隶,帮着他搬运酒桶,涂刷墙壁,清洁地板,在厨房里打打下手,酒馆主人因为各种原因必须离开酒馆时帮他看着堆积如山的啤酒桶和红酒桶。

  酒馆主人站在酒馆背面的小巷入口,罩着一件隔水的长斗篷,斗篷是鲸鱼的茎皮做的,和雨水之间仿佛隔着一层空气,他仔细端详着那个从窗户掉下来的人的脸,那还是个孩子,脸上的胡须轻淡的就像是汗毛。

  “这个呢?”收掇尸体的小地精喊道,他的声音又尖又细。

  “这个不行。”酒馆主人说,宽平的脸上掠过一丝细微的焦虑。

  “把这个给我们,”小地精争辩道:“太硬了,很臭!”他指着半食人魔:“太小了!”指着半身人:“我们要这个,人类,嫩,多,好吃!”他伸出灰绿色的舌头,荆棘般的白色倒刺竖了起来,半透明的酸性唾液流到了地上,如果不是正下着下雨,地面上准又会多了许多小坑,他身边有四五个同伴,一起发出了参差不齐的咕噜声表示支持与威胁。

  酒馆主人掀起斗篷,展露皮带上的长短武器。

  小地精只有普通地精的三分之一大小,一个懒于收拾实验残余的红袍法师用人类六岁孩子的大脑,深渊里小魔鬼的胃、蜥蜴的身体、蟾蜍的外皮、猫的舌头和地精的牙齿制造了他们,后来一些有特殊嗜好的领主也会购买他们以处理城镇里过于泛滥的老鼠和那些无人认领的尸体,他们超过半打的时候,对于老人、孕妇、孩子和垂危的病人有一定的威胁性,面对一个训练有素,强壮并配有武器的佣兵可就未必了。

  红袍的造物退缩了,他们拖着半食人魔和半身人的尸体从积满了黝黑臭水的小巷子离开,一路上用地精的语言熟练地咒骂着人类、雨水和温度

  第3章 黄金夫人号

  酒馆主人难得地叹了口气,大雨模糊了白昼与黑夜的区别,但他有个魔法项坠,曾经属于一个法师,他把每天分为二十四份,项坠的表面有相同数量的镂空小格,每格里面都有一颗细小但品质上乘的星彩蓝宝石,它们会在属于自己的时刻里微微发光。

  距离第二天还有三格。

  暴风雨很快就会过去,船长会召集他的船员,钉桅杆,吊斜桅,擦洗甲板,整理船帆,收拾缆绳,甲板两侧的排水口需要上光漆,还需要往升降口里倒点沥青,点检货物,维护武器,这点必不可免的活计可能会持续上一整天,但肯定会有船急着当晚起航,钝头酒馆的主人对此有着十足的把握。

  尖颚港里自然不止他一家酒馆,但只有他能够容许船员们在他这儿赊欠上一杯血红酒或是波尔多酒,他是个好人,从不穷凶极恶的追帐,还经常帮他们解决点小困难,譬如收点来源不明的玩意儿或是介绍一两笔盗窃和暗杀的生意,别的酒馆主人也在这么干,但他发誓他抽取的佣金是整个尖颚港里最公平的。

  将一个愿意给出三倍价钱的客人送上船着实是件简单至极的事情,虽然依照约定俗成的规矩,没有可信任的介绍人,尖颚港的好老板不该贸贸然与一个不知根底的家伙打交道,但他在弗罗庆典中的花销有点过了,他急于让自己的钱袋恢复到原有的饱满度。

  在宝石亮过十二次后,第一个船员踏进了钝头酒馆,然后是更多的船员和他们的船长,商人,走私者,无赖,以及盗贼与恶霸,都有点儿迟钝和心不在焉,昨天尖颚港来了整整五十个弗罗的牧师与有前者十倍数量的娼妓,为了表达对弗罗的敬意,她们每次只要一枚银币,这是一个伶俐点的乞丐也有可能拿出来的价钱,想要拒绝这个有诱惑根本不可能。

  之后紧张的工作又让他们耗去了残存的力气,很多人一坐下来根本就不愿意再走动,用来投掷匕首的靶子上空空如也,纸牌与骰子遭到了冷落,也没人想要跳舞、唱歌或是打情骂俏一番。

  这让烟雾缭绕的钝头酒馆变得有些罕见的安静,每个人都很无聊,希望有一场风波能让他们看看热闹。

  他们都注意到了坐在石头吧台前面的陌生面孔,那个人看起来与钝头酒馆甚至整个尖颚港格格不入,他坐的很直,衣着整齐,品味高雅,脸和手上都没有疤痕,皮肤白皙,黑亮的头发柔顺地垂在背后,灰色的皮质斗篷优雅地拢在左肩,一柄银头的旅行手杖斜靠在他的大腿上。

  酒客们饶有兴趣地等待着,谁会是第一个上前挑衅的人?

  一些消息灵通的盗贼从小地精那里获知了准确的信息,这个人很快就走,他不会停留在尖颚港以影响到随便哪个人的位置,他的剑业已尝过了一个半食人魔,一个半身人和一个人类的血,他们没必要去招惹他,而且钝头酒馆的主人已经和他谈成了生意,从他面前摆着的那杯珍贵的茴香酒就能看出来,这种酒在尖颚港就算是有钱也未必能买到。

  但每个地方都会有些又蠢又贪的人,一个男人挪动着笨重的身体从自己的位置上站了起来,他曾经是钝头酒馆里最令人敬畏的痞汉,直到另一个更强壮更年轻的人把他打倒,在那场战斗里他失去了四根手指和他的胆量,他不敢去招惹其他的恶棍,只能靠着找女人和弱者麻烦的方式来维持他所剩无几的威望。

  他老早就注意到了那个陌生人的斗篷,斗篷看上去并不起眼,但你只要仔细瞧瞧,就能发现它的手工有多精致,皮质有多细腻柔软,下摆还用同色的丝线绣着雅致的图样,用来扣住斗篷的别针上镶嵌着一块光滑的条纹玛瑙,有麻雀的脑袋那么大,黑色与灰色、淡紫红色的条纹清晰的就像是画出来的,就算不识货的人也知道它必然能值大钱。

  人们给他让出通道,坐在吧台前面的新客人平静地转过头去与之对视,痞汉发觉他的眼睛也是黑色的,里面没有东西,就像海洋的最深处那样贫瘠荒凉。

  长着刚毛和利爪的虫子爬过他的脊背,他犹疑不决,想要不着痕迹的后撤,这次却没人愿意给他让路了,这只过气的可怜虫知道如果自己不把这件事情继续下去,从明天起,他或许连进入钝头酒馆的资格都没有了。

  他只好继续前进,离得越近,就愈发的惊惶不安,他看到之前战胜他的人正坐在一个隐蔽宽松的位置里,被下属和女人围拢着,得意而邪恶的微笑,就像他以前那样,他也曾经无数次地看着别人自愿或被迫走上死路,这是一个有趣的节目,百看不厌,如今也轮到他了。

  一柄标志性的镀金三棱剑搭住了痞汉浮肿*的肩膀,他立刻站住了,心里涌出无法用言语描写的感激与庆幸。

  他以一种不会引起反击和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