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节

作品:《余下的,只有噪音精校版

的苛刻程度,远超路易的想象。

  他曾以为比尔·菲奇就是教练里的暴君,但和奈特相比,几乎就是威金斯和麦迪的差距。

  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啊!

  “若想成功,就应最大限度地释放自己的潜能。”

  奈特的怒吼声响彻训练馆。

  和其他的魔鬼主帅不同,路易所熟悉的魔鬼,他们的怒火会公平地给予自己的队员和场上的对手,而奈特,他把所有的怒火都给了自己的队员。

  他曾在比赛期间粗暴地推倒了一个叫韦恩·拉德福德(Wayne Radford SF)的队员。

  未来,他还会打自己队员的巴掌,锤击自己队员的面部,猛踹自己的儿子,扯住自己另一个儿子的肩膀并把他的鼻骨打断,用头撞自己的一名队员再因为这名球员有家暴倾向将他从球队开除。

  他在印第安纳大学早期任教的时候还打昏了当时的体育信息主管基特·克林格霍夫;到了晚期他也不消停,像个野兽一样折磨当时的体育部主任;甩着前臂狠狠地击打助教罗恩·菲林的胸口,这些事情让人相信他那些因不满球员训练态度/表现因而辱骂殴打他们的传闻绝非子虚乌有。

  在这种人手下打球,得有足够强硬的意志才能坚持下来。

  伊赛亚·托马斯从没有让奈特失望过。

  他是一名才华横溢又异常执着于胜利的球员,路易了解到今年的选秀大会行情,更多的人认为德保罗大学的马克·阿吉雷(Mark Aguirre SF/SG)比托马斯更有职业前景。

  他们的身材和位置注定了阿吉雷即使表现力不如托马斯,握有状元签的总经理还是会选择他。

  因为他的天赋给人的感觉更保险。

  因此,托马斯大概有首轮前三顺位的选秀前景。

  如果凯尔特人得到状元签,完全可以考虑向下交易来捞取更多的收益。

  “里德那么看重你,那我倒想知道你看了这么久有什么发现吗?”奈特过来问道。

  路易笑说:“我唯一的发现就是您的执教风格略显粗暴。”

  “哼!”奈特有名帅的自傲,“我只想想教这帮蠢货什么是球场上的‘礼貌和庄重’。”

  他有骄傲的资本,有向球员施暴的底气,他的球队在1976年赢得了全国冠军,今年也是大有可为。

  实际上,他在印第安纳大学总共四次赢得全国冠军。

  他的风格备受争议,但他绝对是NCAA历史上最好的五位教练之一(保守估计)。

  路易没有和托马斯交流。

  他记录了托马斯的技术特点,以及他那著名的指尖运球的细节,就离开了。

  印第安纳大学还有几位具有NBA前景的球员,但对路易和凯尔特人来说,唯一重要的只有托马斯。

  得到了托马斯的详细球探报告,路易就离开。

  与奈特的数面之缘,让他对这位真正的暴君有了深刻而直观的印象。幸好他只是一名大学教练,如果他来NBA,难保不会被球员杀死。

  在大学,一名球员最多只能在他的手下打四年,而且大学教练的权威远高于NBA,所以球员们大都会逆来顺受,俯首帖耳地听命。

  无论他如何的暴力,都“只要”忍受四年就可以和他说再见。

  而在NBA,一支球队要取得成功,势必要保证长期稳定的阵容,像奈特这种风格,别说长期忍受了,能忍他两三个赛季都得算是球员脾气好。

  如果能够容忍他的执教方式,他自然能逼出球员的全部潜力。

  因此,这个家伙,只适合NCAA。

  从印第安纳大学回到球队的时候,凯尔特人打出了另一轮连胜。

  其中包括了一场对湖人二番战的大胜。

  再次使出口袋阵的凯尔特人,经过日常的训练和磨合,口袋阵更加严密。

  他们逼得贾巴尔频繁到油漆区外进行难度甚高的勾手。

  而伯德则大发神威,全场35分21篮板6助攻3抢断3盖帽,一场“MVP必须到我手里”的宣言之战,彻底地打出了未来王者的声势。

  第七十一章 未达成的共识

  “菜鸟,给我去买个水!”

  比尔·兰比尔平日里最大的乐趣就是使唤桑普森。

  去年他就是这么过来的。

  除了伯德,大部分的菜鸟,都要被捉弄。

  伯德的骄傲让他不允许自己被当成下人一样指使,所以他表态说自己不指望队友帮他做什么,队友也休想命令他去干什么事。

  其他人没他这臭脾气,桑普森更是只有21岁的年轻人,好使唤。

  因为兰比尔仗着自己是二年级就对他随意指使,桑普森还给他取了个外号,叫“将军”。

  “将军,有什么吩咐?”桑普森问。

  “去,给我买点啤酒,还要一整只烧鸡,记住,让他们切成块。”兰比尔“大方”地掏出他的食物抵用券,“剩下的都是你小子的跑腿费!”

  凯尔特人的球员的每天的餐补大概是80美元。

  因此桑普森这一趟大概还能剩下大半的钱,但那只是餐补,不能换成现金……

  “你是不是不知道拉尔夫的年薪是你的10倍?”路易用怪异的眼神盯着兰比尔看。

  “这就是我这个当大哥的可以教给他的最后一课。”兰比尔满嘴歪理,“当你可以在队里合法地拥有‘奴隶’的时候,你就应该尽情地使唤他,哪怕他的球队地位远在你之上。”

  有这条恶狗在,所有来凯尔特人的菜鸟估计都落不到好。

  希腊学院的篮球场有八个篮筐,正常训练的话,虽然不是每个人都能同时使用篮筐练习投篮,但如果适当地举办半场对抗或者全场对抗,剩下的篮筐便绰绰有余了。

  阿奇博尔德喜欢围着球场四周跑步。

  马克斯韦尔是路易口中的“第三条狗”。

  兰比尔是恶狗,M.L·卡尔是癞皮狗,而马克斯韦尔是懒狗。

  更绝的是,“懒狗”这个雅号是比尔·菲奇的现场发挥,他一喊,路易跟着叫,就传开了。

  用不了多久,马克斯韦尔的队友便不知道“玉米面包”是谁,只知道队里有三条狗,其中一条狗是因为在场上太懒所以被叫懒狗。

  叫马克斯韦尔懒狗真是一点错都没有,虽然他的进攻才华很出色,但他并不努力,找到机会就想偷懒,渴望特权。

  而且他喜欢制造对立。

  菲奇虽然欣赏他的才华,但也不喜欢他散漫的态度。

  当菲奇批评他的时候,他会反问:“如果我是一个白人,你还会这么严苛吗?”

  他看起来是在把话题向种族和肤色上引导,实际上直指拉里·伯德。

  伯德是菲奇唯一一个没骂过的球员,他也的确是没什么可骂的,训练场上,球场上,都是最有职业素养的那个。马克斯韦尔渴望得到伯德所拥有的特权,他认为如果他像伯德一样是白人,他就能得到他想要的特权。

  当他拿肤色说事的时候,兰比尔就会发挥作用。

  每当马克斯韦尔拿肤色抱怨,兰比尔就会阴阳怪气地说:“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