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1节
作品:《大明第一臣精校版》
当然了,蓝玉也不光是联络四方,他还身体力行,进行屯田,尤其是广泛种植土豆地瓜。不得不说,这种高产作物,确实是帮了大明太多。
你可以不吃,但是用土豆地瓜养猪,杀了吃肉,也是好的。
蓝玉在西域干得最多的,就是屯田。
再和帖木儿开战之前,蓝玉的八成军粮,全都靠着当地解决。
另外蓝玉还干了一件事情,他从手下分出了三万女真骑兵,直接交给了金帐汗国。
蓝玉的这个举动争议很大,有人认为他把能战的女真兵让出去,非常不智。而且金帐汗国拿到了这些人,没准也会成为大明下一个敌人,蓝玉是养寇自重。
但不管怎么样,蓝玉还是做了,而且果然收到了奇效!
金帐汗国的蒙古人早就不复当年的血勇,被罗斯打得节节败退。
而此刻给他们送去一批更加骁勇的女真人,金帐汗国瞬间满血复活,信心暴涨。
他们正好靠着这一支兵马,对付罗斯人。
但是要想出兵罗斯,就要先解决掉帖木儿。
出乎所有人预料,金帐汗国竟然主动向帖木儿发起了攻击……河中大战,终于爆发了。
所谓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
布局到了这个地步,蓝玉的胜算已经非常惊人了,甚至可以说是唾手可得。但是蓝玉还不肯罢休,他又翻出了另一张牌!
那就是帖木儿手下的将领。
原来在长期的对峙中,蓝玉已经悄无声息收买了几个帖木儿的爱将。帖木儿的调动,他一清二楚。
这种不讲武德的行为,简直让人瞠目结舌……虚假的冠军侯,横勇无敌,以一当万,冲阵杀敌,如入无人之境。
真实的冠军侯,手段齐出,明枪暗箭,一齐招呼,绝对不讲武德。
帖木儿能打不假,但这个时候,他又暴露出一个巨大的漏洞。
由于崛起太快,手下人三六九等,非常复杂,蓝玉通过一些夷商,收买起来,也不算困难,还没开战,就被渗透得和筛子一样。
“先生,蓝玉的用兵之法,怕是有你的五成功力了。”朱元璋由衷感叹道。
张希孟眨了眨眼睛,“七成,至少七成!”
老朱忍不住哈哈大笑,“这回终于可以名正言顺,铸造金鼎了。”
张希孟浑身一震,也终于点头,“是啊,终于功德圆满,大禹之后,新的篇章到来了!”
第九百一十八章 鼎成(大结局)
铸鼎九州,这是几年前,就已经公布出去的消息,并且还征集设计方案。
直到今日,终于要正式开始,朝野上下,无不涌动着兴奋喜悦。
当初大禹解决水患,铸造九鼎,华夏大地,进入三代之治。如今洪武皇帝,扫清六合,席卷八荒,天下一统,黎民归心。
以赤金铸鼎,将华夏文明,推向一个全新的境界,更是前所未有的盛世壮举。
试问如此功绩,古往今来,又有哪位帝王能够比肩?
我大明天下无敌啊!
苍颜白发,老态龙钟的刘伯温,也来到了应天,他已经辞去官职,此时就是个寻常的老头,进京之后,直接住到了太师府。
而此时张希孟的府邸,确实非常热闹。
朱英也在,另外宋濂也赶来了,值得一提,也先帖木儿居然也来了。
此时的他,虽然很老了,但是精气神十足,身为全程见证大明崛起的特殊人物,他有幸看到了今天,着实是喜不自禁,开怀大笑。
“陛下英明圣睿,太师辅国大功……古往今来,论起君臣,陛下和太师当为第一,无人能及啊!”
张希孟脸上含笑,“也先,你这位大元的御史大夫,大明的普通百姓,这么多年下来,也是一桩美谈,亘古少有啊!”
也先帖木儿涨红了脸,忍不住笑道:“太师这么说,我可记下了,要是哪天我走了,还望太师替我写几个字,我感激不尽!”
张希孟大笑,“放心,这事我记下了,到时候我给你写一篇长文,就叫大明的一位特殊百姓……怎么样?”
也先帖木儿眼珠转了转,轻叹道:“太师的用心自然是好的,只是能不能改成大明的一位普通百姓?”
“普通?”张希孟略沉吟,就笑道:“好!你的立意比我高,就用这个题目!”
他们笑呵呵聊着,这时候外面有人进来,向张希孟汇报。
太子朱标,带着皇孙朱雄英来了。
张希孟起身,这对父子很快就进来了,同大家伙问候之后,朱标就跟张希孟抱怨道:“先生,刚刚和父皇商议,他说铸成金鼎,就要带着母后返回宿州安居,我想劝他多留些时候,至少过个一年半载,奈何父皇不听。他还说要带着皇孙过去。”
张希孟微微一怔,因为他清楚老朱的打算,早些离开应天,并不意外,至于带走皇孙,倒是有点奇怪。
毕竟朱标是想登基的时候,就立朱雄英为太子,让孩子跟着他几年,然后就可以无缝衔接,让他担任监国,走朱标的路子,过些时候,也可以直接继承大位了。
但是显然老朱不是这么想的,他还要把朱雄英带在身边,“陛下是怎么说的?”
“父皇说想让他多种几天地,两脚要沾满泥土,然后才能执掌金印。还说……我就是干活少了,所以才不争气。”
张希孟一听这话,忍不住哈哈大笑,“陛下圣明啊!殿下登基之后,再过三五年立太子,一点都不晚,我看这样挺好的。”
张希孟都说好了,朱标瞬间孤立无援,只能乖乖点头。
倒是朱雄英,他还真不想留在京城,能跟着皇爷爷一起去种田,他很欢喜。
只不过一旦这样安排,等铸造金鼎之后,张希孟要去西湖著书,张希孟的两个儿子也要跟着过去。
朱雄英的好朋友不多,张老三和张老四都是和他能玩得来的。
骤然分别,以后再想见面,就不容易了。
朱雄英跑去见了两个小伙伴,他还把一块刻着字的羊脂玉留给了这哥俩。
最初张希孟也没有在意,但是这块玉却被朱英看到了。
几乎刹那之间,朱英就愣住了。
这块玉他认识,而且还就是他买的。
当年朱标出生,老朱进入金陵,开启老朱逐鹿天下的征途,彼时为了造势,就说朱标衔玉而生。
彼时确实效果拔群,老朱快速平定各方,势力突飞猛进。
而这块玉一直被朱标戴着。
但是随着大明天下稳固,这种怪力乱神的说法,也少了很多。朱标就把这块玉给了儿子。出乎预料,转了一大圈,朱雄英又把玉给了张家的老三和老四。
朱英眉头紧皱,玉玺上刻的是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这块玉上是莫失莫忘,仙寿恒昌。
这是太子该有的东西啊!
如今却被朱雄英拱手相让,到底是无心之举,还是冥冥之中,自有巧合?
朱英一时也说不好什么,他也只是嘱咐两个侄子,要妥善保管,切莫遗失。
随着日期临近,华夏金鼎的方案终于公布出来。
这是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