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节
作品:《新顺1730精校版》灵通,不少人也都是谈天说地纵论天下的好嘴。
酒肆里多有人说,这一次朝廷极为重视,因为四夷馆、会同馆那里居然修葺了一番,这实在是天大的面子。
以往朝鲜、琉球等使团入京的时候,会同馆那里的房子从来都是不修的。待这些人来了后,他们自己出钱修理。
附近不少人就指着这个过活呢,又不能去住别处,各国朝贡使团也只能多花上一笔钱做贿赂,雇佣人来修葺。
朝廷从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一次朝廷居然主动花钱修了,这可真是天大的情面了。
大部分京城人没有那么敏感,并不会因为这是礼物还是贡品而产生太多的想法。
这些是读书人在乎的,他们没文化也没资格在乎。
对京城百姓而言,最大的影响反倒是……安定门是粪车的必经之路,昨儿个就不准倒粪了,要另走他处,这就不免有些烦躁。
国子监以南,大兴县衙附近的一座酒楼内,背伤还没好的陈震独自坐在一家酒肆内饮酒。
医生嘱咐过他,杖伤不要吃发物,更不要饮酒。可他却偏偏点了羊肉、鸭子这样的发物,又来了一壶黄酒,自斟自饮。
听着旁边食客的嘀咕,忍不住暗暗摇头,心中怨气越发的盛。
罗刹使团自安定门入,要去前朝十王府附近的会同馆驿休息,也就是王府井大街一带,必然要从这条街上经过。
街道两侧已经部署了孩儿军的卫兵,酒肆对面的永乐年间的顺天府学附近聚集了不少看热闹的学生。
几杯酒下肚,陈震高声喊道:“店家,取笔来,某要提诗!”
这里就在府学、国子监不远,多有在这里提诗的文人。
只要不提反诗,爱怎么写怎么写,店小二也识的字,否则难以伺候好那些风流士子,也不怕看不懂“满城尽带黄金甲、敢笑黄巢不丈夫”之类的诗文。
取来了笔墨,研的开了,陈震取出几枚大钱做了赏钱,店小二笑着收好道:“公子且提,我还要去招呼别的客人。”
待店小二转回来的时候,一行淋漓着墨迹的大字已经写在了墙上。
桌上的酒未喝完,肉也没吃完,桌上留了足够的银子,人却不见了。
抬头看看墙壁上还湿着的提诗,店小二念叨两句,忍不住骂了一句。
“娘的,晦气!”
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
馀风激兮万世,游扶桑兮挂石袂。
后人得之传此,仲尼亡兮谁为出涕。
他知道这是李太白的诗,这诗气势宏大,可寓意却不怎么好。
这是李太白的绝命诗……
店里提诗,都是自己作诗,很少见提古人诗的。就算偶尔借用两句典故,也没有在吃饭的地方提临死之前的诗的。
骂了两句不吉利,想着晚上给真武大帝君烧几炷香去去晦气,不免也赞叹一声。
这一笔字写得真是好,笔走龙蛇,笔锋如刀,当真是有一股振翅之气。
好在桌上留下的银两不少,除了饭菜酒水,还剩许多。
看在这些银子的面上,店小二也就没再多骂两句晦气,只想着待明日找一张纸贴上,再找人题几句高贺之词压一压就好。
收拾桌子的时候,抓了两块剩下的羊肉填在嘴里嚼着,听着外面咚咚的鼓声和锣声,知道罗刹使团已经到了。
店小二也懒得出去看热闹,刚端起一堆碗碟要走,就听到楼下传来一声叫喊。
“天朝折辱,神人胥怒!”
“奸佞误国,我以碧血讫天诛!”
“天诛!”
这声音有点耳熟,再一转头看着墨迹未干的提诗,店小二吓得魂儿都没了,顾不得乒乒乓乓的碎碗声,冲到了临窗的地方。
他读过一点书,知道以上杀下而为诛;以下杀上则为弑。
这两声天诛叫的洪亮。
窗下的街道上,刚才那个提诗饮酒的公子,戴着一顶复古的高冠,穿着一身青色襕衫,手持一口长剑,朝着罗刹使团前头的那个伯爵猛冲过去。
“天诛!”
叫喊声不断,可很快旁边的孩儿军就把他压倒在地,剑也被踢开,头上的冠也被折扔,拖到了一旁。
店小二惊的咽了口唾沫,再回头品了品墙上的太白绝命诗,这魂儿真是吓没了,飞奔下了楼喊道:“东家!东家!出事了……”
……
大街上,萨瓦伯爵保持了足够的镇定,回头看了看那个穿着古怪,在他看来像是穿着神甫教服衣着的持剑刺客,很镇定地问着陪同的齐国公。
这些天他也学到了一些汉语词汇,却根本不能理解“诛”这个代天行权的概念,却想到了那个发音更近天诛的“天主”。
“因为我们是异端?那是个天主教徒?”
齐国公自然明白天诛是什么意思,心里却是慌到不行。
按说这种事和他无关,第一责任是鄂国公李九思的,怕的就是出了什么乱子导致这一次提前准备好的使团来访出意外。
现在好在没伤到人,那个儒生学艺不精,只怕连射艺都不会,居然提着口剑就敢来。也好在学艺不精,不然若有夫子的本事,凌空一射,这怕不是血溅当场?
真要是出了事,和罗刹之间的和平荡然无存不说,最起码准噶尔部那里肯定要有大麻烦。
听翻译一说,齐国公暗暗松了口气,心道这事儿得试试这些罗刹人的态度。
见罗刹人不慌,他也不能把慌张表现在脸上,只能保持着镇定虽然不当回事,笑道:“不。只是你们的礼物不是‘贡品’,而是礼物,这是骄傲的读书人所不能接受的。你们是第一个入京的使团。”
萨瓦伯爵虽然还不太懂,但是大约明白了其中的意思,奇道:“那么朝鲜呢?”
“那只是天子下属的亲王。所以是贡品,而不是礼物,那怎么能叫使团呢?”
萨瓦点点头,又回头看了看被拖走的刺客,心道:“多么可怕的骄傲。”
“有这样的刺客,有这样的骄傲,这是一场可以赞叹的和平。”
“如果这不是他们提前安排好的,或许谈判的态度要更尊敬一些了。这个人,价值二十门大炮带来的轰鸣。”
试探着又问道:“难道你们的人都是这样看待的吗?”
齐国公知道在这种场合,需要不卑不亢,需要试探出罗刹人的看法。
看似简单的四个字,做起来还是不容易的。
于是淡定地讲了几个关于刺客的古老故事,最后笑道:“义之所往,生死不惧。你们有人可以为你们的主而殉道,可以封圣;我们会有人为了他们认为的义而殉义,不为封圣,也不为留名,就像我刚才讲过的那个死前砍碎了自己的脸、叫人难以辨认的那个人一样。”
萨瓦伯爵再三确认那不是为了“某个神”而选择攻击异教徒的殉教者,而是为了一个虚无的非实体非偶像崇拜的“义”后,挥手画了个十字,称赞了那个刺客。
“英雄。”
齐国公再三确认翻译出来后是赞许意味的“英雄”二字后,也是松了口气。
听到罗刹人用了一个很褒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