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作品:《我若修仙法力齐天精校版

功,一听就知道基本能力的建筑。

  他现在非常需要练功房。

  或许《明庭经》……

  李鸿儒稍微浮想了一下,随即便感知到了新手们的提示。

  如同此刻喋喋不休亲切提醒的梨花一样,大抵是终于拥有了财富,太吾也给了他一个新手们的小提醒。

  “修建练功房Lv1需要财富五十。”

  提醒传来,李鸿儒觉得自己心中顿时一凉。

  将他的小家底掏空,李鸿儒也没有五十两黄金,将李保国的布店卖掉,那他也凑不齐。

  这是一个大坑。

  什么《明庭经》,什么儒家浩然正气。

  李鸿儒觉得自己吃屎都赶不上热乎的。

  有这挣钱的功夫,他大概早就摸索出了如何凝聚儒家浩然正气。

  太吾的额外能力瞬间就变得鸡肋起来。

  花了大功夫,又耗费了不少,最终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李鸿儒那点兴奋的小心情顿时就低落了下来。

  而且他觉得自己还背负上了一个吸血病。

  身体中凝聚了食铁妖兽的能力,这能力每天都需要进食一定份量的金属。

  当前较好的金属食材有白银,也有黄金。

  李鸿儒觉得自己养了一个大爷。

  一边是当前难起作用的太吾数据,一边是需要吞金食银培养的妖兽能力。

  再加上今天下午研究《明庭经》一无所得,李鸿儒觉得自己可能有点惨。

  “我想静静!”

  他谢绝了梨花,自己独处了房间。

  李鸿儒思索了一番,只觉自己如同梨花一样,陷入到了一个死循环。

  梨花如今增添了表演浮空术的手段,有一定概率能解套。

  李鸿儒皱着眉头,他觉得自己也需要找一个突破点。

  诸多事情纠缠得如同乱麻,想要突围的难度很大。

  借用《明庭经》阅览的时间只有十天,如今已经过去了两天。

  这八天内,他难以看穿《明庭经》的底细,也无法凑齐五十两黄金构建练功房进行尝试。

  这道好不容易换来的机会可能需要放弃。

  若盘算起来,这大抵是他资本不足,一些机会在眼前难有实力抓住。

  “若放弃《明庭经》……”

  放弃钻研《明庭经》,一切便会简单起来。

  他可以慢慢培养食铁妖兽的力量,也能等待时间修建练功房进行尝试。

  患得患失的心情在李鸿儒脸上荡漾。

  “鸿儒这孩子真不懂事,您是哪家的姑娘,鸿儒有没有欺负你,欺负了你就跟阿姨说,我们李家的孩子碰了哪家姑娘都会负责到底,上门提亲不是问……”

  客氏大声念叨叨的声音从楼下传来,还生怕楼上的他听不到。

  李鸿儒只觉自己脑壳更疼了。

  第0026章 狩猎场上最靓的仔

  知晓了太吾数据的输入方式。

  李鸿儒一夜无眠。

  这一夜,他还面临客氏和李保国的盘问。

  直到他发誓没欺负人家姑娘,还交代了梨花的底细,说那姑娘是街头卖艺人,专门表演‘吞蛇’,这两口子心思才淡下去。

  就梨花那金铁一般的右手,李鸿儒觉得自己和大哥李旦加起来,那也只是梨花挥舞两爪子解决的事情。

  他哪能欺负梨花,梨花不欺负他就算客气了。

  自从斩龙之后,他遭遇的事情就一件件离奇起来,世界观也变得怪异无比。

  当然,这并非他此前没听过类似的传闻。

  只是李鸿儒拥有其他记忆,加上自身并未亲自证实过,脑海中选择不相信这些以讹诈讹的传闻。

  而且各类传闻向来是一传十,十传百,传到后面失了真,他不相信很正常。

  但此时此刻,李鸿儒开始初步接受这些道听途说,并不一味完全去否定。

  虽说他不大不小也算个杠精,但事实摆在了眼前,那也不能死鸭子嘴硬,选择自己欺骗自己。

  次日清晨,李鸿儒张了张打呵欠的嘴巴,最终吃了早餐,摇摇晃晃的朝着四门馆方向走去。

  行走到半途,他听得前方一阵‘嘚啵嘚啵’的连贯声响,双脚顿时一抬,从马道跳回行人道上。

  一阵鸡飞狗跳,也伴随着十余骑的飞奔。

  地面的泥浆溅射到身上,李鸿儒不由低骂了一声。

  随即,他便看到奔行在最前方的骑士勒住了马头。

  通红的披风迎风飞舞。

  李鸿儒吐出的两句脏话顿时就咽了回去。

  他脸上浮现出一丝和煦的笑容。

  这是李家布店的大客,尉迟宝琳。

  昨天才吞了对方提供的那二两黄金,李鸿儒对尉迟宝琳印象深刻。

  这位算是李家的财神爷,手指头漏点财都够喝一壶。

  “宝琳兄红光满面,看来您是狩猎丰收了。”

  李鸿儒见得尉迟宝琳一脸的喜相,这不像是个退货模样,心下顿时放心了许多。

  他拱拱手,随即便见尉迟宝琳从马上跳了下来。

  在他身后,诸多坐骑纷纷勒马,只是神情一时有着好奇。

  “狩猎一般般啦”尉迟宝琳喜道:“比我狩猎丰收的大有人在呢。”

  他极为得意的甩了一下身后的红披风,神情之间洋溢着喜悦。

  “但我是狩猎场上最靓的仔,好几位公主都给我加油鼓掌。”

  尉迟宝琳满意的看着红披风。

  他外貌不出色,身材又粗壮,一身甲胄之下更难有多少英姿飒爽的感觉可言。

  但一条红披风硬生生的将他气质抬升了上去。

  狩猎时穿个红披风让他射箭有些阻碍。

  但这没关系,一切都不是问题。

  只要帅,他就是场上最吸引目光的焦点。

  除了皇上皇后太子等人,便属他最引人注目。

  嚷嚷了‘红风照枣马,飒沓如流星’这句小诗,尉迟宝琳还受到了皇上的点名赞美。

  但凡他策马奔腾时,便能听到一声喝彩。

  尉迟宝琳开心,他老爹更是舒坦,感觉自己儿子没长歪。

  “我今天过来呢,就是特意来感谢你的。”

  本来没怎么想大出风头,但尉迟宝琳硬生生得了个满堂彩,这让他感觉太棒了。

  如今一夜过去,尉迟宝琳觉得自己依旧骑马生风,浑身舒爽。

  “那也是您自身条件出彩”李鸿儒捧场道:“像我穿个红披风都难以撑起气场来。”

  李鸿儒有夸赞,也有贬己,这让尉迟宝琳怎么听都顺耳。

  如果李鸿儒是尉迟府邸的仆役,尉迟宝琳觉得自己会大喝一声‘有赏’。

  “这位兄台莫非就是宝琳兄提起的诗人,家中还皆卖披风?”

  随行的坐骑有一人跃下,此人生的剑眉星目,一脸青年人的阳光,身材魁梧又不失均衡。

  对方身上有着目光可以感触到的强大感。

  这是一个武者高手。

  远较之尉迟宝琳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