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神奇医术的医生也格外重视。

  “做梦!我是北弗吉尼亚军团的少校军医,我不接受你们北方人的绑架!”波特大声喊道。

  布朗连忙小声道:“波特医生,有点过了,别带上北方人啊,这容易引起民众反感……”

  “哦,不好意思,有点入戏了!”

  波特连忙点点头,然后又扮回坚贞不屈的样子,大声叫嚷道:“孔夫子说,忠诚的骑士不能效忠两位领主,精美的茶壶不能插入两根汤匙,你们别想获得我的医术!”

  ……

  看着这两人在军队的护送下一路远去,码头上的旅客无不相互打听这个怪人的来头。

  很快就有人认出来,这位就是在里士满混得风生水起,治疗好了石墙·杰克逊,以及南方一众要员的神医。

  “原来就是他把杰克逊治好了?抓得好啊,一定要把他枪毙,就是这小子害我股票亏损了三十个点!”

  “话不能这么说啊,我看这位医生真的很有骨气,不畏强权又有本事,这样的人最好还是赦免的好!”

  “是啊,如果他能在纽约或者华盛顿开业,我一定会去关顾他的诊所。我听说他治病不需要做手术,是要用神奇的中指就能诊断病情!”

  “可不是嘛,听说清国的皇太后也是他的病人,而且有很深的关系,你懂的!”

  “原来如此,难怪之前我们要向清国抗议了……”

  ……

  听着码头上众人的议论,唐纳德一脸懵逼。

  如果他没有看错的话,这个穿着满清服饰的家伙,就是偷了万睡爷几盒伟哥和头孢跑路的那个码头医生吧?

  唐纳德之前也只是与他见过两面,还真没看出他是这么一个硬骨头,只可惜现在看起来好像要被林肯政府处决了?

  唐纳德摇摇头,把自己塞进了汽车,不再去想这件事。

  实际上事情和唐纳德想的并不一样。

  虽然波特确实是被北方政府绑架的,但他根本没有什么宁死不屈的意思。

  被手枪指着脑袋的时候,波特发誓自己就已经是支持国家统一,抵制地区分裂的好公民了。

  白宫方面也明白一个优秀的医生的价值。

  尤其是如今林肯的小儿子重病缠身,痛苦不堪,林肯急切需要找到一位优秀的医生。

  所以经过联邦政府斡旋,纽约瓦尔哈拉医学院答应将波特聘为终身教授,并在纽约市立医院中专门划出一整栋楼,作为波特医生的电针灸特需病房。

  能够回到母校当教授,将那些曾经看不起自己的优等生全部狠狠踩在脚下,甚至是当年的老师也要尊称自己一声大师,这种好事波特自然两眼放光。

  因此双方很快就达成了协议。

  至于码头上的喊叫,那纯粹是波特要求布朗配合自己的表演。

  毕竟作为师承雄凤山的神医,波特深知“人设”对于一个医生的重要性。

  看病水平不水平先不谈,高人的架子必须搭起来。

  此刻,波特在部队的护送下正在前往瓦尔哈拉医学院的路上。

  按照计划,波特最迟将在这个周末得到医学院的聘书,并拥有自己的实验室、病房,还有相关的仪器设备和助手、博士生等。

  而下周,林肯总统将在百忙之中抽身来到纽约。

  一方面是会见华尔街的金融大鳄和大资本家们,商量战争及铁路的事宜,另一方面,他也将自己的小儿子带来,接受波特医生的治疗。

  第130章 洛克菲勒与范文程

  就这?

  这是唐纳德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脑海中最多出现的词汇。

  当虽然外饰精美,但如同患了肺气肿的老太婆踉跄上路的汽车启动的那一刻起,

  唐纳德终于意识到,自己已经不是中央铁路公司里那个见了高管就要唯唯诺诺,见了大金主恨不得跪下的小职员了。

  自己现在可是大明帝国礼部鸿胪寺少卿,大明荣誉男爵,平西王的预备者,犹太人的福音战士——General Sangui!

  尽管对方范德比尔特的名号还是让唐纳德短暂震惊,不过当他撅着屁股从大行李箱里找出一块铝制怀表作为礼物送给斯蒂夫时,后者的老脸上的震惊来了一个超级加倍。

  唐纳德双手摆出拉手风琴的动作,表示:“不用感谢我,这都是我的老板的一点心意……当然,这都是看在朱莉夫人的面子上。”

  “朱莉夫人?”

  斯蒂夫愣了下,显然意识到自己的女儿与那个黄鹤之间的关系似乎已经到了极其亲密的程度。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斯蒂夫温柔的抚摸着手中轻巧的铝制怀表,心中却生不起一丝丝怒火。

  “替我向黄鹤先生致谢,请他有空也来纽约……”

  “很难,我的老板是一个忙碌的人,你知道,纽约这个地方曾经给他留下了一些不太好的回忆,不过你相信我,他在西面拥有惊人的产业!”

  西面!

  惊人的产业!

  没错了,一定是这样的!

  斯蒂夫委托调查过朱莉的信件,发现她开始频繁寄信是从六个月前开始的。

  而那正是林肯《宅地法案》生效后半年。

  这半年时间内,在中部、西部产生了许多富有朝气且因为石油暴富的年轻人。

  根据侦探提供的信息,其中嫌疑最大的是一个叫做约翰·洛克菲勒的年轻人。

  这个只有24岁的年轻人可不简单,如今与合伙人在俄亥俄州建立了一座日进斗金的炼油厂,并且正在向更西部扩军。

  当然,这些都是那个侦探的推理,不过现在看来十分有可能。

  最关键的是,根据之前的调查,那个叫做洛克菲勒的年轻人正是在纽约出生的。

  1839年他出生在纽约州哈得逊河畔的一个名叫杨佳的小镇,那个镇子正离范德比尔特山庄距离不远。

  洛克菲勒的孩提时代家境十分贫寒,他甚至在码头上当过最低贱的小工。

  直到10年前,洛克菲勒才跟随父母举家搬迁去了俄亥俄州。

  只是没想到,树挪死,人挪活,搬家后不久,洛克菲勒便开始展现出了惊人的商业才华……

  结合唐纳德刚才所说“纽约这个地方曾经留下了一些不太好的回忆”一事,斯蒂夫几乎已经可以脑补出一个完整的剧本了。

  在寒风凛冽的冬天,忠诚的女仆长玛格丽特带着穿着厚实,如同天使一般的小姐在自家宽敞的院子里面堆砌圣诞节的雪人。

  一个身材消瘦、衣着单薄的小男孩,隔着金属的围栏痴痴的看着这一切。

  他想要接近,想要打招呼,但是他知道,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此后十年,那个男孩怀揣着那份童年时的憧憬而不断努力工作,终于成为了富甲一方的年轻富翁,甚至财富已经超过了女孩的父亲。

  他最终鼓足勇气,给那个女孩写出了第一封信……

  在斯蒂夫的脑海中,一只超级大舔狗的形象已经迅速的跃然纸上。

  当然,他并不知道,实际上他的女儿才是那只真正的舔狗。

  好吧,不管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