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也尽量预留出后期扩充的规划。

  ……

  经过与礼部的协商,朱富贵将婚礼,同时也是正式册封殷素素为皇后的日子放在了9月9日。

  这个日子是朱富贵自己选定的。

  主要是好记。

  已婚男人都懂,结婚纪念日这种东西绝对是越简单越好。

  长长99,这数字很容易记住。

  本来朱富贵还担心那一天会不符合黄历。

  不过在他的殷殷嘱托下,礼部员外郎赵阿千同志不负所望地考证出,这是一天诸事大吉的好日子。

  说到结婚,朱富贵自然不是刚刚有了点基本盘就想着铺张浪费的人。

  之前杨六和香茶的婚事给朱富贵提了个醒。

  经过三个月的彼此接触,相识相知,其实有不少华工都与殷人女子有了眉目。

  毕竟当时云雾部落掳掠人口的目的就是用来婚配。

  如今只不过从么得感情的生育机器变成了两情相悦。

  因此朱富贵打算利用自己大婚的机会,组织一场集体婚礼。

  一来是为了省钱,减少每家每户办婚礼浪费的无效资源;

  二来就是为了进一步整合殷人和华工群体的归属感了。

  此外,这与其说这是皇帝的大婚,不如说是新城落成的大典,是一场庆功宴。

  总之,除了杨六苦着一张脸,忐忑不安地看着未婚妻一天比一天隆起的肚子,整个朝廷上下全都喜气洋洋了起来。

  第098章 下次一定

  奥林匹斯山脉,这是白人取的名字。

  这座殷人的圣山,如今在大明国内,被军民们称为腾龙山。

  这个听着有些玄幻的名字,自然来源于当日龙骨“飞升”的事件。

  那是为数不多的,朱富贵引起的超自然现象。

  此后朱富贵已经刻意避免凭空造出,或者挪走东西,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朱富贵并不想做个人前显圣的神棍皇帝。

  那怕他并非是洪杨那样的假神仙,多少算是半个真神仙。

  因为这个世界目前来看,除了朱富贵可以使用的购物平台,并没有超自然的力量存在。

  大明帝国将,也必将走科学发展的路子。

  所以龙骨飞升注定将会成为朱富贵陛下千里转进美利坚,与殷人胜利会师腾龙山的一段神话插曲。

  只是,口耳相传之事总是容易失真。

  经过大家的添油加醋,那日的事情已经变成了朱天子剑斩骨龙,断美利坚百年龙脉之类的故事了。

  对于这样的说法,夏志新只是哑然失笑。

  这恐怕又是哪个爱拍皇帝马匹的弄臣暗地里偷偷传播的谣言。

  怪力乱神这种东西,夏志新一向是敬谢不敏的。

  而且,夏志新深信当今圣天子同样也是一个热爱真理与科学的人。

  因为经过仔细观察,夏志新发现朱天子对于鬼神之事也无什么兴致,此外更是将皇家珍藏的种种古物交予自己研究。

  尤其是那些“龙骨”,更是让夏志新惊喜不已。

  当然,所谓龙骨并不是龙的骨头,而是古兽之骨。

  这一点,皇帝陛下在将部分标本赠与博物馆时,是特意与夏志新说明的。

  作为一个穷酸的秀才,夏志新对于文物和化石的鉴别能力几乎为零,再加上【小二黑信誉古玩店】的产品做工确实还算可以,至少远超这个时代,所以夏志新对于标本的真伪确信不疑。

  在分捡这些龙骨的时候,夏志新偶然间发现在龙骨上面有一些似乎是人为的刻画痕迹。

  经过一系列研究,夏志新惊讶的发现,这些痕迹居然是一种古朴的文字,并且与如今的汉字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这让夏志新心神巨震。

  他几乎可以想见,如果自己能够破译出这种古老文字,那么自己将在华夏文明的历史上留下怎样重要的足迹。

  有哪个读书人没有青史留名之梦?

  学成文武艺,货予帝王家。

  八股取士的路子上,夏志新没有实现人生的抱负。

  但如今,另一条康庄大道就在眼前。

  所以……

  “夏先生,您还有没有向朝廷递交辞呈吗?”

  莫白在路上,惊讶的叫住了顶着熊猫眼,嘴里念念有词的夏志新。

  “啊?”

  夏志新抬起头,这才想起自己这是在前往博物馆的路上。

  如今博物馆已经建好,馆内也放入了大量的藏品。

  虽然馆藏使用了最先进的机械锁进行保护,同时还有保安师傅二十四小时巡逻,但夏志新除了吃饭睡觉,总是愿意和那些“国宝”呆在一块儿。

  以至于朱富贵都强制要求他定期抽血体检(血样用平台送去检测),以防止铅、镍中毒。

  毕竟那些国宝,十有八九都是铜镍合金带点铅哪!

  现在,夏志新正是在食堂吃了早饭,赶去博物馆继续研究龙骨上的文字。

  不曾想却在路口遇到了莫白。

  “夏先生,是不是医药费还没偿还清?我这两个月攒下了六美元,应该足够支付医药费!”

  说着,莫白便将钱塞向夏志新手里。

  “不用不用,我的工资够了!”

  夏志新连忙摆手拒绝。

  莫白参军入伍,这可是赌上性命的活计。

  前阵子升了二甲战兵,一个月虽然有五块多的工资,但自己哪能让他破费!

  更何况,夏志新作为大明皇家博物馆馆长,隶属于礼部,行政等级也达到了六品,每月俸禄相当于三级丙等战兵,有六美元,比莫白这个二甲兵收入要高一些。

  “可若不是钱的问题,您怎么还没有去找儿子?”

  面对莫白的疑问,夏志新先是一愣,接着又是一阵沉默。

  憋了好半晌,才道:“下次一定!”

  说罢,便掩面而去了。

  莫白看着夏先生匆匆离开的背影,心中疑惑。

  他总觉得夏先生的精神状态似乎不太稳定,仿佛得了失魂症似的。

  “该不是真和食堂的胖婶好上了吧?夏先生刚才手里拿着的肉包,好像正是胖婶的拿手菜?”

  莫白觉得自己猜测到了事情的真相。

  也是,夏先生千里来花旗国,与其说是寻子,不如说是求死。

  别说夏先生那样饱读诗书,学贯古今的人了。

  就是自己这样的大老粗,通过这段时间营哨里的思想教育、诉苦大会,也知道了北美种族灭绝奴隶制匪帮的残忍。

  如果不是皇帝陛下在这西北一隅给华人们找到一个栖身之所,若是按照原本流程进矿,自己恐怕也是逃不掉埋骨他乡的命运。

  所以说,莫白觉得自己那苦命的,被洋夷婆子蒙蔽了双眼的夏兄弟,恐怕是早已不在人世了。

  夏先生也一定知道这一点。

  所以才抱着死志来到花旗国的。

  可不曾想,天无绝人之路,失之东隅却收之桑榆。

  夏先生失去了儿子,却收获了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