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节
作品:《我大明武德充沛但选择文化胜利精校版》 只见一个身着绿色衣服,头上带着古怪头盔的印第安人,一枪将自己雇佣的保镖中还没有断气的那个崩掉了。
接着,又是一个同样装扮的印第安人上前,朝着同伴嘀咕了几句。
唐纳德噤若寒蝉。
他祈祷着上帝,希望眼前这些暴徒没有发现自己。
他拱着肥硕的屁股,缓缓向后退去,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
1米,
2米,
3米,
“很好,那些野蛮人没有发现我,我就这样悄悄的离开……”
唐纳德低声呓语,心脏已经提到了嗓子眼上。
“胖子,你是不是有200磅重?”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特么踩到我的脚了!”
“啊!”
唐纳德反应过来,吓得软瘫在地。
这时候他才发现,在自己的身后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着五六个同样身穿绿衣的印第安人。
……
说起这身衣服,朱富贵也有点郁闷。
绿色的丛林迷彩在山区倒是非常好用,可到了荒野上却显得格格不入。
如果以后进行正规军事行动,恐怕还得准备专门的荒漠迷彩。
不过这一次只是干点梁山好汉的勾当,衣服不合适倒也无伤大雅。
自从以雷霆手段控制住渡鸦部落后,朱富贵用将近一周时间完成了对于所有健康部族民众的疫苗接种。
然后又过了半个月时间,感染天花的319个殷人在护理组的精心护理之下,最终死亡55人,完全康复236人,残疾28人。
这样的成绩,以及接种殷人无一例新发病例的事实,都让朱富贵在渡鸦部落的声望如日中天,堪比神灵。
于是,吞并渡鸦就理所当然的放在了议事日程之上。
只是云雾部落和渡鸦部落关系一向不太和睦,新生的大明政权如何能够顺利吞入这900多个,将近1000的人口,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如今渡鸦部落暂时牵往云雾部落附近,相隔两公里安顿下来。
按照朱富贵的想法,虽然渡鸦部落目前对自己这个拯救部落的英雄非常崇拜,但贸贸然将他们迁入云雾部落也不现实。
一来是房屋没有那么多。
二来是双方万一相互搞部族歧视,甚至打起来也不好处理。
不如隔开一点,以工厂作为纽带慢慢将他们融合。
又或者,如果能够打下普拉什,解放那里的华工,问题就能解决。
到时候选一个地方重新建城就好了。
毕竟大明的未来,主体肯定是华人。
这里面有朱富贵的私心,也是双方人口结构导致的客观必然。
朱富贵不可能领着十几二十万,撑死三四十万的殷人,去掀翻3000多万人口的米帝的食盘。
这些美国佬一人一泡尿也能把咱……
好吧,这是大清的套路。
美国佬单兵也并不弱。
而且,作为一个移民政权,美国的人口还在飞速增长。
等到四十年后,它的人口就将达到恐怖的1亿。
既然美国人背靠欧洲抢人口,朱富贵自然也要背靠中华抢人口了。
所以无论如何,为了文化值也好,为了买枪解放普拉什矿区也好,朱富贵的加拿大之旅势在必行。
而为了确保此行顺利,朱富贵这边就急需一个白皮作为傀儡。
因此就有了这样一场火车爆炸案的发生。
至于为什么选址如此准确,行动如此熟练,这就不得不感谢岩石了。
渡鸦部落以贩马为生。
但若说这样游牧的贩马部落,平时不兼职搞点“副业”实在是不太可能。
岩石作为部落有名的勇士,自然也参与过对过往商队“蹲草”的行动。
有了熟手指导,加上朱富贵的精良装备,所以这一次的行动异乎寻常的顺利。
……
第051章 朕乃蛮夷
“你们这些该死的野蛮人,快放了我,我和西雅图的戈尔警长是好朋友,我们在同一个酒吧喝过酒!”
被五花大绑的唐纳德,不断地用英语高声嚷嚷,仿佛很有骨气的样子。
只是他贼溜乱转的绿豆眼,出卖了他的内心。
唐纳德已经注意到,朱富贵的英语居然意外的标准。
他无法理解一个印第安人为什么会有那么浓的伦敦腔,唯一的解释就是他可能去伦敦深造过。
在伦敦有一所政治经济学校,专门招收殖民地的学生。
通过政治洗脑和理念灌输,将这些学生培养为大英帝国的仰慕者甚至是代理人。
实际上,这所学校在未来一共诞生了五十多个国家级领导人。
包括加拿大总理、印度总理、非洲和加勒比一票小国的总统、还有一些国人耳熟能详的人物。
如今这个时代,由于那些殖民地尚未独立,因此倒也没有什么国家级领导人诞生。
不过英国利用收编殖民地精英的方式巩固统治,这可是老传统了。
所以唐纳德觉得朱富贵在伦敦学习过,也不无可能。
“你既然已经学习了‘优美的’语言,接触了‘先进的’文化,你怎么还能与这些野蛮人为伍!”
唐纳德试图“感化”朱富贵这个领头的野蛮人。
“野蛮人?”
朱富贵笑了。
直到二十一世纪,在欧洲文明体系的视角内,中国人可不就还是野蛮人嘛。
以至于国内一些人,甚至要以立法禁止吃狗肉,彰显自己接近“文明世界”标准的决心。
朱富贵虽然本人不吃狗肉,甚至还很喜欢小狗,但他对于这样以西方标准衡量文明,进而违背民族传统的做法也是嗤之以鼻的。
要知道,周礼乃是中华文明的正朔,其中的六畜就有狗。
吃不吃狗其实不重要,以西方的剑斩华夏的官,这才是让人无语的原因。
如今,唐纳德这一句“野蛮人”,又让朱富贵回想起了不好的记忆。
“没错,朕乃蛮夷!”
蛮夷就蛮夷,朱富贵认了,“杨六!”
“在!”
“给这位洋兄弟点天灯!让他见识一下什么叫蛮夷!”
“哦,你听不懂吧,我给你翻译一下,‘点天灯’字面意思就是点亮上帝的灯,你们不是常说希望得到上帝的指引嘛,不点灯,黑漆漆的怎么指引呢……”
如何在人颅骨上钻孔,如何朝里面灌入灯油,如何将它们点燃……
在英语满级的加持下,朱富贵的讲述可以说绘声绘色,令人心情愉悦。
当然了,朱富贵也没真打算这么做,他可不是天平天国和湘西土匪,口味没有那么重。
就是单纯吓唬吓唬这个肥仔,如果他真的一身傲骨、忠贞不屈,朱富贵也只会送他一颗子弹去见耶稣。
其实吧,点天灯说着恐怖,但比起欧洲宗教裁判所里的那些“奇淫巧技”其实也就那么一回事。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