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

作品:《最后的三国2兴魏精校版

锦衣,光鲜亮丽,活脱一副风流贵公子的模样。

  一路上悠悠洒洒,不多时,便已到了一品居的门前。

  一品居是一家三层楼的店铺,门脸的装潢的极是考究,金碧辉煌,富丽堂皇,光是这门面,就足以让绝大多数的洛阳人望而却步了。

  不过这里依然是门庭若市,进进出出的人相当的多,看穿衣打扮,自然是非富即贵。

  门口倒是没有迎宾小姐,而是立着两个彪形大汉,不过他俩一副点头哈腰的奴才模样,实在是与他们的身形不匹配,只是偶尔有一两个穿着布衣不开眼的人路过门口时,那两个壮汉才算是露出一点壮汉的本色,目光凶恶,气势嚣张,让那些不开眼的家伙知难而退。

  没有什么装逼打脸的情节出现,但凡到这儿来的客人,个个是锦衣玉带,风度翩翩,根本就不会出现让守门人狗眼看人低的情况发生。

  想想都市小说中那些屡屡出现的装逼情节,那些个身份不凡,怀揣几十亿资产的猪脚,故意穿上一身廉价衣服,被人白眼之后再去打脸,曹亮就是一阵蛋疼,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都是人靠衣裳马靠鞍的看脸时代,你自己要装孙子,不被人踩,那简直是天理不容。

  只能说那猪脚是猪脑子,智商下线而已。

  曹亮这几天去田庄,常是一身的布衣,不过今天来一品居,反倒是换了一身锦衣,除非自己闲得蛋疼,才会专门穿布衣来装逼。

  那两个壮汉一看曹亮到来,立刻是一脸的谄笑,本来比曹亮要高半个头的身子,弓得跟虾米一样,像曹亮这样的贵公子登门,他们就跟迎接财神爷一样。

  那怕是曹亮身后穿着普通衣裳的方布阿福,他们也不敢怠慢半分,虽然他们也清楚方布阿福是仆人身份,但打狗也得看主人不是,若是因为怠慢了贵公子的下人,惹得贵公子不高兴,那才真正是得不偿失的。

  曹亮兴步入内,一层大堂内装饰比外面的门脸更豪华,而所呈列的物品,则是琳琅满目,令人目不瑕接。

  一般的店铺,都是经营某一类商品的,比如玉器店、绸缎庄、兵器铺、香料店,金银首饰店等等,而一品居则更象一个杂货店,经营的种类繁多,货物其全。

  但绝对不会有人把这儿当做是杂货店的,因为这儿的东西,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那就是贵。

  而且不是一般的贵,完全是贵的离谱。

  不过论商品的品质,则是无可挑衅的,一品居向来只售精品,那些残次货物,根本就没有机会摆上一品居的货架。

  比方一支金钗,在普通的金银首饰店里售价一般不超过一千钱,但在一品居,却是翻了十倍不止,售价高达万钱以上,远远超过金钗本身的价值。

  不过尽管如此,这样的金钗还是热销货,购者甚众,同样是三两重的金钗,一品居的样式比起普通金银店的样式就要好看的多,自然让那些千金小姐是爱不释手。

  一品居内的伙计,清一色的都是男的,估计这个时代,还没有让女人当售货员的习惯,女人抛头露面的场合,估计也只有青楼乐坊了,女人能做的生意,也只有皮肉生意了。

  曹亮碰到了前几天曾遇到过的那位一品居的青衣管事,那家伙看到曹亮,也是一副点头哈腰的恭维模样,丝毫没有前几日的那种倨傲,甚至完全忘记了此前发生的种种不快。

  上门即是客,这一点一品居的个个恪守着,绝对没人敢得罪上门的客人,青衣管事虽然在一品居身份不低,但此时却也如同一个小伙计一样,热情地跟曹亮打招呼,盛情相待。

  曹亮隐隐有些失望,看来他此行是没有机会再见到那位惊鸿绝艳的贵妇了,虽然她是一品居的人,但这种场合,她肯定不会抛头露面的。

  第0077章 全是套路

  一品居的生意确实做的很大,光是一层的商品,就已经是琳琅满目,个个价值不菲,曹亮暗暗地皱了皱眉,一品居虽然利润丰厚,但投资成本也是极为可观的,如果自己想要效仿一品居的经营模式,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一来自己没有那么多的启动资金,二来就算自己勉强支撑起一个摊子,在竞争力上面,也是和一品居相去甚远的,一品居现在的品牌价值,已经不亚于后世五百强的那些企业了,其在洛阳城独一无二的地位,几乎是无人可以撼动的。

  曹亮相信,一品居虽然只是一个普通的店铺,但如果没有世家大族在背后的支持,断然不可能将规模发展到如此庞大,其垄断型的经营地位,更是其他店铺所无法企及的。

  但究竟哪家豪门是后台老板,曹亮就不得而知了。不过能支撑起这么一个大的摊子,绝非是普通的世家大族就可以办到的,至少也是魏国顶尖级别的大族,方才有这个实力。

  当然,也不排除几家世族共同出资,搞股份制运营。

  但不管是独资还是合资,都是现在的曹亮无法效仿的,就如同现代社会,明知道超市赚钱,但普通人哪有那个实力去开超市。

  曹亮走马观花地看了一圈,显得有些意兴阑珊。

  今天确实是趁兴而来,败兴而回,本欲想学学一品居的经营模式,自己开辟一条赚钱的路子,但到了这儿才发现,压根儿就不是那么回事,没实力没资金没人脉,想要办成点事,还真是难于上青天。

  以现在曹亮手中的钱,小打小闹开个小店铺也不是没可能,但这种方式想要快速地赚钱几乎是不可能的,想要赚大钱,更加不可能。

  不管那朝那代,商业经营都是有规律可循的,一夜暴富的神话不能说没有,但那种几率几乎是微乎其微的,那怕曹亮是穿越者,也不可能有这个狗屎运。

  想想那些点娘穿越文中的主角,卖个肥皂卖个香水甚至卖几张人民币都能混得风声水起,自己咋就这么悲催呢,肥皂香水倒是知道,但配方神马的却是一窍不通。

  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可惜前世自己数理化学得一塌胡涂,许多东西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到了现在才发现自己的知识真的是很贫乏,学到用时方恨少。

  “小侯爷,那不是咱们卖出去的那把剑吗?”逛到二楼的时候,眼尖的阿福指着挂着那儿的一把剑道。

  曹亮抬头看去,果然是前几天卖给紫衣贵妇的那把寒铁剑,只不过那把剑已经打磨好了,熠熠地闪着寒光,剑柄也装饰过了,镶着宝石,珠光宝气,档次显然跟石苞在街头卖的时候不可同日而语。

  曹亮上前将剑拿起来看了看,旁边的一位伙计立刻是殷勤地道:“公子真是好眼力,这可是极品寒铁锻造出来的绝世好剑,切金斩玉,削铁如泥,绝对配得上您的身份。”

  “售价几何?”曹亮淡淡地道。

  “五十万钱。”

  饶是曹亮有些心理准备,但还是微微耸然,想当时自己狮子大开口,敲了那贵妇五万钱,可没想到人家买回来之后,经过一番装饰,居然就敢卖到十倍的高价,这年头,还真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阿福在一旁愤愤地道:“五十万钱,你们咋不去抢?”

  伙计笑容可鞠地道:“这位客官,你有所不知,这寒铁剑本是千古稀有的寒铁剑坯所铸,非干将莫邪此等名剑不能相比,干将莫邪是何等的价值,纵然就是千万巨资,也买不到啊!这把寒铁剑你买回去,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