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节

作品:《我在明末有套房精校版



  以袁世卿主导城堡修建工作,华山虎辅佐,也是制衡。

  当然,红尘负责女人坊,以曹氏辅佐,也是制衡。

  以三娘管里钱库,无双配合三娘管理内账,以周宏儒管总账,其实也是三方制衡。

  唯一的漏洞是未来的银行,陈应负责筹建,暂时没有可以制衡陈应的人选,这需要未来慢慢筹谋人选。

  正所谓,手握人、财、军,我心既帝王。

  掌握着财源和人事、军事,其他都是旁枝末节。

  当然,崇祯皇帝本身就不是作为皇帝的候选人进行培养的,他的能力、眼界、格局,都是问题。

  明朝的灭亡,三分之一是天灾,三分之一人祸,三分之一是崇祯皇帝的推波助澜,当然,他不是有心的,他想做中兴的雄主,却没有雄主该有的厚黑和决绝。

  黄立极的案子原本与全旭有关,可是随着刘侨的冷酷手段,反而洗刷了全旭的所有嫌疑。

  从卢象升手中拿着“良善人家”的手书,全旭出门就交给袁世卿:“找一家好的装裱店,好好装裱起来,不用怕花钱!”

  “是,东家!”

  全旭回到女人坊的时候,已经到了下午三点多。

  女人坊第一道外院,是留给大家闺秀和贵妇们的车夫、仆从休息的地方,装修比较简单,也有可以提供二十六辆双驾马车,以及一百余人休息的区域。

  三娘和二娘急忙迎接上来:“相公,你吃饭了没有?”

  “吃过了,对了,咱们的保安队员呢?”

  三娘拿着一个不锈钢的哨子,放在嘴里轻轻一吹。

  随着响亮的哨声响起,四十二名家丁迅速从各个院落里跑出来,来到位于中央天井的位置,排成整齐的队伍。

  女人坊护卫队分为两队,交替执勤,每队二十人,设队长一名,两名队长分别是王秋菊和杜月梅。

  当然,她们两个都没有名字,是全旭为了方便记,就给她们取了名字。

  经过这一个月的军事训练,这些妇女明显比之前强壮了很多,她们都是苦出身,需要下地干活,身子素质本来就不错。

  通过这段时间的补充营养,加上训练,她们的体能,比后世的大部分男人更加强壮,至少她们可以背起二百斤重的粮食。

  这次最终一次考核,五十二名女性家丁兵,其中四十七人可以扛起两百斤重的粮食,径直从后院的粮库,返回各自的家中。

  这一趟的距离并不算远,大约四百步,背负两百斤行走四百余步,一般男人还真做不到。

  “把装备抬上来!”

  这是全旭采购的防刺服十二件套,上面可以印刷字体。黑色面料,上面印刷着女人坊三个大字。

  这些装备价格可不便宜,整套下来,一套将近四千块。

  其中包括防刺服、防割手套,护膝、护肘、护跨、防爆头盔、防爆面甲,防爆盾牌、警棍、安保腰带,强光手电筒,钢叉。

  “王秋菊,出列!”

  “是!”

  全旭拿防刺服,指导王秋菊花穿上,接着戴上头盔、护肘、护膝等等。

  经过穿戴防刺服的王秋菊,简直就像忍者神龟。

  全旭望着三娘道:“三娘,你的刀!”

  三娘是向来刀不离身,除非洗澡,就连睡觉,她的刀都放在枕头下面。

  三娘掏出刀,全旭接过刀,拿着刀朝着王秋菊胸前刺去。

  王秋菊微微一愣,并没有闪避。

  “刷刷刷……”

  全旭又是辟又是砍,又是刺,这套防刺服并没有产生任何异常,清晰的刀印,很快就会消失不见了。

  三娘目瞪口呆。

  二娘也感觉不可思议。

  曹氏惊讶道:“这是金丝软甲?”

  全旭微微一笑:“比金丝软甲更好!”

  三娘眼睛一亮:“相公我也要……”

  “放心,有你们的!”

  “这是你们的装备,可是无视刀砍剑刺,你们手中的这面盾牌,可以抵御弩箭的近距离射击,遇到火铳,还是不行的!”

  全旭说道:“我对你们的要求只有一点,阻止任何男人进入女人坊内院。”

  第九十八章 青砖

  “对于不听劝阻,执意强闯女人坊的男人,不管他们是谁,有什么高贵的身份,就用你们的钢叉,叉出去!”

  全旭接着道:“任何人在里面捣乱,也同样赶出去,并且列为黑名单,永远不让他们进入女人坊!”

  “是!”

  “换装!”

  随着全旭一声令下,四十二名保安队员马上出列,拿起防刺服,相互帮助穿戴起来,用了一刻钟的时间,众人穿戴完毕。

  黑色颜色的防刺服、黑色的防爆盾牌、黑色的警棍、整齐统一,显得颇有气势。

  明朝与后世不一样,后世男朋友或者老公,可以光明正大的陪着女朋友或老婆前往内衣店里试内衣。

  在明朝的社会风气是完全不行的,全旭已经来到明末三个多月了,他除了二娘、三娘、辛月、红尘、无双、汤邱氏以及庄里的妇女以外,没有见过其他女人,大家闺秀更是一个也没有见过。

  像小说里写的那样,与某个大家闺秀邂逅……

  看来是非常可能的。

  全旭也要入乡随俗,考虑明朝的社会风气与风俗。

  三娘拿着这种钢叉,开始耍了起来,她指导众保安队员开始二人合击,三人合击,盾牌压迫以及夹击之术,指导女护卫队们演练合击之术。

  这个时候,全旭才开始正式参观女人坊的其他区域。

  与后世的商场不同,明朝的商铺也是院落。

  都是四合院布局,由于这座商铺是从黄府购买的,而布局全旭也没有时间大动,这里拥有独立的六个院落,中间走廊,其实两家商铺的隔墙,被推倒重修的。

  首先进入鞋帽区域,这是一座主屋七间,厢房各三间的院落,全旭厢房的墙壁上镶嵌着雁足铜灯,灯形如大雁孤足,股托起环形灯盘,灯盘里有三支灯柱,同时点燃三支大烛,将屋里照耀得明亮如昼。

  展览的柜台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高跟鞋,各式各样的女式手提包,鉴于明朝对于真皮真不稀罕,无论是什么羊皮、鹿皮、小牛皮,包括什么鳄鱼皮,全旭委托萧桃采购的提包,清一色人造革。

  反正,真皮有价,人造革在明末无价。

  起初全旭以为,明朝贵妇不用提包,事实上,古人比全旭想象的要时尚。

  《诗经·大雅》曰:“廼裹餱粮,于橐于囊。”“包”最早并不叫“包”,而是叫“佩囊”。

  佩囊是古代使用最早、流行时间最久的包,像钥匙、印章、凭证、手巾一类必须随身带的东西,大都放在这种囊内。因为外出时多将其佩戴于腰间,故谓之“佩囊”。

  古代的包也有大小之别,汉代学者毛亨称“小曰橐,大曰囊”;制作材料也不一样,有皮包和布包之分,春秋时期用动物皮革制成的包称为“鞶(pán)囊”。

  明清时代,随着新物件的出现和使用,包的款式和功能也越来越丰富。如放钱放物的多用包“褡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