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节

作品:《我在明末有套房精校版

牲口补充肉食,增加家丁兵的体质。可是,后世的冷冻肉,有太多的激素,家丁兵的体质增强不增强不好说,脂肪肯定增加。

  “没有问题!”

  全旭望着陈应道:“你们可以休息一天,也可以马上去,在大名府、广平府、顺德府,挑选合适的店铺,然后准备就地招募工匠,建造银行。”

  全旭原本不准备弄过来笨重的水泥,考虑到这个时代房屋的质量,只好辛苦自己,采购大量的钢筋水泥,把银行修建成小型堡垒,这样以来,哪怕用炮轰,也足以保证安全。

  考虑三府之地,主要是明年以后,这三地都是卢象升的辖区,目前他与卢象升处于蜜月期合作,可以减少来自官府的阻力和压榨。

  陈应弄清了全旭的意图,以及银行的运作模式,他朝着身后一名瘦弱的年轻男子点点头,年轻男子拿出刚刚书写的银行规章制度,这才全旭才发现,这名叫赵应登的男子,居然是一个速记员。

  而且是拿着毛笔的速记员,一支细用牙签的狼毫笔,硬是把全旭所阐述的内容,用文言文的格式,详细的记录了下来。

  全旭看着记录,满意的点点头:“不错,不错,不过,这些制度,全部改成大白话,不仅仅咱们的人要弄清楚,也要让储户和准备借贷的农户、商户弄清楚!”

  “是,全爷!”

  陈应看着全旭把重要的问题说完,他吧嗒一下嘴,朝着身后的众人使了一个眼色,众人躬身说道:“全爷,我们等告退!”

  “且慢,三娘,你和袁管事,安排他们住下来!”

  “是相公!”

  等着众人走后,全旭望着陈应道:“你还有事?”

  “有!”

  陈应脸色凝重的道:“黄府完了!”

  “完了?”

  全旭心知肚明,他与刘侨合作,坑了黄府二十七万两银子,虽然说黄府被勒索二十七万两银子,会元气大伤。

  不过,这是明末,不是后世。黄府这些产业,大都是田地、宅院和商铺,不需要大规模流动资金,最多三五年,还可以缓过这口气。

  陈应叹了口气道:“今天黄大公子又收到了对方的勒索信,让他们准备二十万两银子,否则就会撕票,大公子与二公子吵了起来!”

  全旭点点头,他有些明白了。

  在这个时代,与后世不一样。后世之中,儿子家产殷实,父母无立锥之地的事情比比皆是,可在大明,不孝的后果非常严重。

  如果见死不救,黄大公子的官肯定当不了。

  刘侨还玩了这一手,继续薅黄府的羊毛?

  有点意思。

  “你的意思是……”

  陈应苦笑道:“黄阁老对我有恩,如今黄府有难,陈某不能见死不救,所以,应肯请东家,对黄府……”

  “施以援手?”

  “抛售的产业进行收购!”

  “啥”

  全旭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不是要报恩吗?收购黄府的产业,这算是哪门子报恩?

  陈应认真的道:“黄府有不少优质产业,全爷可以买下来,当然,现在黄府急着用钱,也可以狠狠压价,大名府各大富户,已经暗中结成同盟,准备横扫黄府所有的产业,这个速度一定要快!”

  “你负责,要多少银子,找三娘!”

  全旭自然要成全陈应报恩的心愿。

  ……

  明代的私塾教育,已经形成大成之法。

  第一步,授书。

  这是从先生的角度来说的。

  从学生的角度,叫“上书”。

  因为学生要拿着书自己上到先生的桌子那里,所以叫“上书”。就是学生拿着书,翻到要学习的这一页,教给先生。

  先生给他点出句读。

  古代点句读有专门的工具,比牙签略粗略长一些,一般是木制、鸡骨制、铁制的,也有高端的象牙制的。一头粗一头细,两头都有一个圆圈。用它戳上印泥,往书中断句的地方一盖,就是一个圆圈,表示句读。通常小圈表示逗号,大圈表示句号。

  也有小圈表示逗号和句号,大圈表示这个字用得好的。但一般评点精彩会用朱笔在字旁点一个点。

  点书这一节,如果学生年龄大,会句读了,就会是自己点好给先生修改。

  接着才是叫“读书”,就是先生范读,学生跟着读。一句一句地模仿。

  讲解简单的、学生那个年龄段可以理解的意思,就是串讲。

  尤为重要的,是讲故事。

  金悌书院的学生也随着陈应到来,再一次扩充,陈应带来的掌柜们,都有自己的家室和孩子。

  当然这些掌柜们,在这个时代的收入,属于中高收入人群,他们每个人的收入,远超六七品官员,当然地位是天差地别。

  原来在黄府的私塾读书。

  如今他们已经不属于黄府,成了全旭的人,自然而然,把他们的孩子也送到了金悌书院读书。

  这些孩子足足有四十多人,可把牛金星、孙祖望给高兴坏了,这些掌柜们的孩子,比全旭那些家丁兵的孩子,要进学早,有一定的基础。

  在全旭的家丁兵子弟中,最出色的人就是袁宗第,袁宗第跟着袁世卿读书识字,已经识得将近两千字,可以《三字经》、基本上可以读下来。

  在牛金星看来,如果说金悌书院可以出第一个秀才,肯定非袁宗第莫属了,直接现在,牛金星改主意了。

  特别是华山虎的儿子华安,简直就是一个小神童,才六岁的年龄,已经识得三千余字,开始读《论语》了。

  这些人的到来,反而进一步促进了全氏大院的农贸市场的繁荣。

  现在金悌书院读书的孩子,多达一百六十七人,不过,十二岁到十四岁的学生,足足有七十一人,他们现在开始启蒙,年龄有些偏大。

  在经过全旭再三考虑之后,他决定把这些少年也收为家丁兵,与成年家丁兵跟着一起训练。

  第八十一章 戚家军军二代

  自从掌握了全旭的仓库,周宏儒这才发现,全旭居然如此阔绰。

  仓库里的大米都是极好的贡米级别的精米,全旭也想低调,奈何实力不允许。

  他其实还在挑最便宜的大米购买的,奈何后世化肥充足,灌溉及时,哪怕最普通的大米,颗粒比专供应皇宫的贡米质量还要好,一粒粒米,饱满,青白、光润,摸在手里,手感极好,既没有泥土,也没有石子、砂子,仿佛像专门洗过一般。

  这样的大米放在大名府,卖上三两银子绝对供不应求,然而,全旭却给最卑贱的穷搓食用,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至于仓库里的麦子,哪怕是最优质的粮种,也没有这样的麦子要好,如果把这些麦子播种到地里,每亩多收几十斤给玩一样。

  对于全旭这种铺张浪费行为,周宏儒实在是看不过去。

  给家丁盖新房居住,这无话可说,家丁兵在哪个大户人家,地位都是超然的,毕竟,还需要他们给东家卖命。

  可是,那些粗使婆子居然也有宽大,明亮的房子,周宏儒自己都有些嫉妒了。

  他在黄府的地位,并不是不高,事实上,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