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

作品:《我在明末有套房精校版

好的五条二百发的子弹链放在车厢内。

  这时,全旭也顾不得有没有人看到这辆悍马了,直接启动发动机,随着发动机的轰鸣声响起。

  悍马冲出仓库,冲出后院。

  此时,大院里的众军大衣看得更加清晰。

  原来的末日堡垒非常庞大,可是现在居然变得更小。

  能大能小的车?

  难道说,全旭真有神鬼之能?

  其他人在大院里看着悍马卷起积雪,雪花飞舞,一头如同蛮牛一般的巨兽,疯狂的奔跑着,速度极快,转眼之间就消失了。

  “那是……”

  “不该问的别问,管好自己的嘴,当心祸出从口出!”

  “那咱们东家?”

  “你知道就行,不要说的话,记住打死都不说!”

  众军大衣们回头纷纷告诫自己的老婆孩子。

  仅仅用了五六分钟的时间,全旭开着悍马来到破庙。

  当然,外面的暗哨全旭没有理会,悍马车的速度太快,他们连示警的机会都没有,等破庙偏殿里的锦衣卫接到信号冲出来。

  全旭也开着悍马车来到破庙院门口。

  那名飞鱼服身边拱卫着数十名锦衣卫,锦衣卫纷纷拔出绣春刀或诸葛连弩。

  尽管他们不知道悍马车是什么东西,作为职业习惯,他们下意识的警惕着。

  全旭拿起悍马上的通话器,用大喇叭朝着偏殿大喊:“我们可以谈谈!”

  飞鱼服虽然被扩音喇叭巨大的声音吓了一跳,他随即恢复正常,冷冷一笑:“装神弄鬼,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谈?”

  一名锦衣卫扣动机括,将手中的弩击朝着三娘射去。

  “咻!”

  一只一尺余长的细短弩箭,飞向三娘。

  三娘下意识的后退,紧张之下,她的手扣动了扳机。

  “哒哒哒!”

  三发5.56毫米的机枪弹从M249的枪膛里飞出去。

  三娘被吓得跌坐在车厢里。

  她实在没有想到机枪发出的声音无如此大,如此刺耳,当然更重要的是轻机枪上传来的后座力,顶到了她的胸部,让她半天没有缓过气来。

  然而,就连全旭也没有想到,三娘居然歪打正着,无意间击发的三发子弹,其中一颗准确的命中了弩箭,将弩箭不知道击飞到哪里去了。

  另外两发子弹,一发落空,一发击中一名举着绣春刀的锦衣卫。

  “当啷……”

  火星四射,百炼精钢打造的绣春刀,应声断成两截,那名握着绣春刀的锦衣卫,根本握不住刀,断刀也掉落在地上,他的虎口已经崩裂,潺潺流血。

  这个意外情况,就连全旭也有些吃惊。

  在后世子弹横飞的战场上,确实会有子弹击中子弹的意外发生,不过这个机率比五百万大奖还小。

  更重要的是,哪怕最顶尖的狙击手,也不敢保证可以击发一只弩箭,更何况还是轻机枪。

  这绝对是意外之喜。

  那名飞鱼服和众锦衣卫却不相信这是巧合,而是愿意相信,这是全旭的实力。

  全旭此时还担心威胁不够:“三娘!”

  “啊!”

  三娘捂着胸口,慢慢爬起来。

  “三娘,对着大殿开枪!”

  大殿本来就被全旭撞塌一角,此时仅仅剩下一面东墙,厚达一尺半的土坯墙,在寒风中呜咽着。

  关键时刻,三娘却掉链子了,忘记了怎么点射,直接按着机枪发射按钮不松手。

  于是,随着枪管抖动着。

  “哒哒哒……”

  二百发子弹链,没有出现意外,没有卡壳,在短短半分钟之内,二百发子弹一股脑儿射向那堵矮墙。

  厚达一尺半的土墙再也坚持不住,轰隆一声巨响,整堵墙塌了。

  土墙砸起大股尘烟,三娘一脸呆滞,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这支奇怪的东西会有如此大的威力,一面墙,直接打得粉碎,如果是人……那简直不敢想象。

  三娘愣了一会儿,这才急忙给机枪加装另外一个子弹链。

  其实,那些飞鱼服和锦衣卫完全吓呆了,直到全旭的声音再次传来:“怎么样,我够资格吗?能不能谈谈?”

  这个时候,那些锦衣卫终于反应了过来。

  他们还不是没有见识的人,作为天子亲军,他们在京师可以见过大明的神机营,那里装备着世界上最先进的火器。

  从红夷大炮到子母炮,从鸟铳到掣电铳,从火枪到五雷机神,特别是五雷神机,这玩意就像一个放大版本的左轮手枪,当然,只是比喻。

  五雷神机是由五根枪管,并装在一起,形成梅花状,五个发药枪膛,一齐性齐装五颗弹丸,射击的时候,只需要点燃火绳,直接五连响,简直就是原始版本的机枪。

  射程只有可怜的五十步,由于没有准星和瞄具,打哪儿,要看心情。

  不过,真正数百上千名五雷神机发射出去,场面也相当壮观。

  可是无论原始版本的火箭,百虎齐奔也好,迅雷铳也罢,威力都是差强人意,然而,全旭这支火器,却在短短几十息的时间内,发射个不停。

  二百发子弹打完,枪管暗红,那名女孩正在拿着金灿灿的子弹,此时的地面上也散落了金灿灿的子弹壳。

  飞鱼服刘侨故意镇静,可惜他的声音已经显得他非常恐惧“你……你……想做什么?”

  飞鱼服其实早就看出来了,这种鬼枪又快又猛,根本就不用点火,威力又大得离谱,简直就比火炮还厉害。

  飞鱼服望着全旭道:“你想……谈什么?我们好像并没有什么好谈的!”

  “是吗?”

  全旭的目光落在地上的子弹壳上:“比如……”

  飞鱼服的脸色微微一变,随即恢复正常:“果然……果然……在你手里,好,好,我们认栽,我们走!”

  如果全旭凭着那几十号庄丁,他们绝对不会服输,可是看着机枪的威力,他们感觉无力,一个弱冠少年,一个娇滴滴的少女,恐怕他们这些人全部上来,都不够塞牙缝。

  这辆庞大的怪车,不用牛,不用马,偏偏跑得飞快,他们想追就算累死也追不上。

  可是,那支比迅电铳快上百倍的枪,足以轻松把他们全部放倒。

  火枪面前,人人平等。

  全旭望着飞鱼服,顿时暗暗佩服。

  能屈能伸,头脑灵活,有两把刷子。

  黄金是黄的,人的眼珠子却是红的,很多人偏偏就是迷在了这一点上。

  “且慢!”

  “我觉得,我们可以合作!”

  第五十一章 千里传音就是对讲机

  众锦衣卫校尉将目光不约而同的望向场中的唯一一位飞鱼服刘侨。

  飞鱼服刘侨原为锦衣卫北镇抚司副使,因在天启五年,魏忠贤命刘侨网罗时任内阁中书汪文言的罪名。

  刘侨不愿意陷害“忠良”(狗咬狗,一嘴毛),被魏忠贤罢免,削职为原籍。当然,这只是表面现象。

  事实上,这是魏忠贤留下的后手,也是他的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