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作品:《我在明末有套房精校版

我也需要运动运动!”

  全旭望着公司那边,压低声音:“公司的人在,去外面等我!”

  美女露出会意的笑容,她迈着猫步,悄悄离去。

  全旭回到餐桌前,望着全体员工道:“大家吃饱了没有,没有的话继续上菜!”

  “好!”

  “太美味了!”

  “差点把舌头吃掉!”

  财务部长小心翼翼的走向全旭:“全董我……”

  “今天我来结账,等会记得问他们要发票!”

  全旭向大堂经理招招手:“结账!”

  大堂经理拿着对讲机:“前台,前台,山水天下的客人结账!”

  “好的,收到,稍等!”

  全旭从口袋里摸出一块金锭,大约三四斤重的样子。

  大堂经理还真以为全旭在开玩笑,当他看到金子的时候,眼睛都直了。

  “这……”

  “不收吗?”

  “收,收!”

  大堂经理拿出手机,拨打电话,好一会儿,一名鉴定师走过来,他还挂着周大福的胸牌。

  鉴定师掏出仪器和小电子称,一边称重,一边分析金锭。

  由于全旭带来的金子根本就不是千足金,金子的含量从百分之九十到百分之九十五不等。

  全旭用了足足三块金,总算完成了结账。

  在服务员和全体员工诧异的目光中,全旭坐上轿车,扬长而去。

  ……

  谢琳睁开眼睛,发现身边早已空无一人。

  然而,身体的撕裂感以及酸痛,却让她清楚的知道,这不是一个梦。

  那个人去了哪里?

  全旭并不知道,她其实是一个女演员。在十七岁的时候,偶然遇到当时还没有名气的童导,在(追风少年》这部大火的青春偶像剧以巨茹(这也是禁词?)童颜的女二号出道,正式进入演艺圈。

  只不过错过了高考,她的父母妄图以她为摇钱树,不停的接戏。只不过,谢琳的好运气似乎用完了,她的接剧,以各种各样的原因扑街。

  如今,她已经二十五岁了,作为一个女人,她的青春期正在消失。她的经纪人兼男友给她联系了一个剧组,让她可以出演女二号,与一名当红二线女星作对手戏。

  但是,前提条件却是,必须参加今天晚上一个局。

  然而,让她没有预料到的是,酒局还没有散场,在酒桌上就动手动脚。

  谢琳非常反感,却也无奈。

  与其陪一个油腻的老头子,她宁愿找全旭。

  与全旭来到酒店,全旭化身为狼,差点把她折腾散架了,在她沉沉睡去的时候,全旭却走了。

  “吃干抹净不认账了吗?”

  谢琳的手摸到一个硬棒棒的东西,她拿起来一看,居然是一块金锭,足足有一斤多的金锭。

  ……

  全旭来到明末,是被三娘推醒的。

  他回来的时候,三娘正在睡着了。

  “相公,相公!”

  全旭盯开眼睛:“怎么了”

  “有个差人找你!”

  三娘有些担忧。

  自古以来,草民怕见官。

  当然,差人也就是衙役。他们其实根本就不是官,然而,在草是百姓眼中,他们却如狼似虎。

  全旭有些疑惑,就打着哈欠,开始洗漱。

  不多时,那名差人出现在全旭的面前,他身后还带了一个驼背的老人,胡子和头发都白了。

  全旭定眼一看:“你是……杨……”

  “哈哈!”

  杨陆凯得意的笑了笑道:“全公子还记得卑下!”

  此时的杨陆凯穿着一件青色的官服,戴着幞头,人模人样。

  杨陆凯其实并不是衙役,而是卢象升的亲随,他职事则是知府衙门下面的经历司,他担任的是正九品经历知事。

  当然,宰相门前七品官。杨陆凯这个九品经历知事,见了八品县丞照样昂着头。

  “杨知事驾到,不知所为何事?”

  杨陆凯抽了一下鼻子,指着身后的老头道:“这是此间房子的房主王敬祖!”

  王敬祖这个时候,哆嗦着,将房契和周围的地契恭恭敬敬递给全旭:“小老儿这幢房子,闲着也是闲着,就送给全公子了!”

  王敬祖还真不敢不送,知府大人让人通知他,他若不识相,那么下场绝对会无比凄惨。

  “这怎么好意思,这样吧,多少钱,你说个数!”

  全旭有些奇怪,这个房子埋了五千两黄金,可是看着王敬祖的样子,怎么也不像有钱人啊。

  他的皮肤干裂,像树皮一样,身上穿的衣服也是葛布做的棉衣,看着上面的油光,估计也有好几个年头了。

  “不用,不用!”

  全旭朝着三娘摆摆手道:“你去取几件棉衣过来!”

  三娘与丫丫一起出去,不一会儿就每个人抱了两件棉衣走了进来。

  “这四件棉衣,应该值几两银子吧!”

  王敬祖的眼睛亮了起来,全旭一文钱不给他,他也不敢反抗,可关键是全旭给了,他就可以接着。

  这一件棉衣放在市场上,估计要五六两银子。

  事实上,明朝属于手工经济,布帛和成衣的价格一直都很贵。在卢象升看来棉衣只值三四两银子,因为他买衣服,别人都是半买半送。

  四件棉衣二十多两银子,这几间泥土房不算地皮,建的时候,花不到十两银子,就是乡里乡亲过来帮忙,用了一个多月而已。

  王敬祖抱着棉衣,欢天喜地的离去。

  这个时候,杨陆凯将一份告身放在全旭面前。

  全旭看着告身,只见上面写着:“全旭,男,原籍湖广龙山,现籍大名府大名县金堤乡,旭矜贫恤独,救灾恤患,乐善好施,家境殷实,现委任大名县金堤粮长!”

  上面还盖着知府衙门的大印。

  “啥意思,我成了粮长?”

  第十七章 大哥我真是服了你

  杨陆凯满脸堆笑道:“恭喜全公子,贺喜全公子升任粮长。”

  粮长虽然是有权无职,却是一个肥缺。

  要知道,粮长的辖区多者一万石,少者数千石。

  然而,明朝的农税其实非常低,相当于亩收一斗,一万石,也就是相当于十万亩粮田的税中。

  差不多相当于五六个乡里的区域,辖境人口也多达一两千户。

  这里面的猫腻其实很多,用大斗进,小斗出,仅仅税收这方面就可以捞不少油水。

  全旭哭丧着脸,他望着这张委任状,眉头拧在一起。

  如果是其他知府或者委任的粮长,全旭绝对可以从中捞点油水,可是在卢象升眼皮子底下捞油水,绝对会被卢象升挂在旗杆上风干。

  “贺喜个蛋!”

  全旭没好气的盯着杨陆凯道:“杨知事,不是说粮长都是有富户或地主担任吗?你们我,就剩这一栋房子,家徒四壁,只有墙了,我可不是富人!”

  粮长制,明洪武四年由朱元璋创立的制度,他本质是为了杜绝官吏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