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

作品:《我在明末有套房精校版

同,其实还体现在其他方面,比如普通人一天干活,可以获得两升米,以及早、中两碗米粥,这种米粥就像后世的皮蛋瘦肉粥一样,里面加入了盐,火腿肠碎粒以及方便面的蔬菜包。

  只要喝上满满一大碗,浑身冒汗。

  然而,那些绿皮,就是有技术的工匠,则可以喝两碗,普通灾民的孩子,在不干活的时候,通常都是给一勺子,大约三分之一碗的咸粥,可是绿皮的孩子则可以喝一碗。

  至于全旭家丁则可以管饱,虽然这种不同,在所有灾民看来,却是最大的公平。

  特别是全旭看到那些女人,在穿着绿大衣的工作服上,每个人都挂着一把锤子,一柄斧头,不用想象,她们绝对不是用来干活,而是用来防身。

  忙碌的时间,过得总是很快,随着袁世卿的直接指挥,全旭的房子,像滚雪球一样,快速变大。

  十几名木匠,在一起百姓的帮助下,他们在雪地上搭建了一座纯木质的房子,这座房子位于全旭居然的地方正西方,莫约有一百多步的样子。

  这座房子面积有一两百平,成了木匠的临时工棚,晚上的时候,十几个工匠以及袁世卿父子都住在这里。

  当然,袁世卿作为管事,受得了优待,他住在独立的房间,有床、有被褥,还有火盆,颇为舒适。

  第二幢,不算,而是一座地窝子则在后院。后院的篱笆墙被众女开了一个小门,他们在后院的空地上,挖了一个庞大的大坑,大坑倒是不算太深,莫约一人多一点。

  将近二十个女人,把大坑分割成了类似于停车位大小的空间,然后搭上顶棚,形成了众女人的小窝。

  全旭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

  虽然说明末是一个乱世,然而问题是,大名府却不是,至少说大名府知府卢象升死之前,大名府绝对不是乱世,这里是有秩序的社会。

  无论全旭盖多少房子,这些房子都不属于他,周围的土地也是有主的,一旦真正的主人找过来,全旭要么搬走,要么花钱买下来。

  关键是,全旭没有钱。

  当然,全旭不愁手中没有银子,也就是现在他处于荒郊野外没有办法,如果在城市里,他可以变现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在后世随便买一个八倍的望远镜,卖给号称大明最知兵的知府卢象升,要两三千两银子绝对不在话下。

  想到这里,全旭对于自己的对大名府感觉有些迫切。

  三娘趴在全旭的身上,双手笨拙的在全旭的胸口上画着圈圈。

  这让全旭有些痒痒。

  “三娘,你知不知道这样做非常危险?”

  “危险?”

  三娘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什么危险!”

  全旭咬牙切齿:“你会后悔的!”

  三娘不明所以。

  第十章 事出反常必妖

  “没……没什么!”

  三娘仿佛一个好奇的小宝宝,伸手抓那那个顶得她非常不舒服的东西。

  全旭快要把持不住了,他虽然是钢铁直男,凭实力单身,他并不是傻子,他当然清楚三娘的心意,也知道只要他顺水推舟,肯定就会水到渠成。

  然而,问题是,他自己过不了那道坎。

  全旭急忙转了一个身,背对着三娘,长长叹了口气:“还是太小了!”

  “什么小?”

  “你的年龄啊,实在太小了!”

  全旭有点郁闷,三娘实在是太小了,还不到吃的年纪。

  在禽兽和禽兽不如之间艰难选择,全旭最终选择禽兽不如。

  一夜在痛苦的煎熬中过程,当全旭醒来的时候,他成了双眼通红,脚步虚浮,仿佛整个人被掏空一样。

  而三娘却非常开心,因为全旭搂着她睡了一夜,她就成了全旭的女人,哪怕没有名份,也至少可以算作妾。

  全旭过上了土豪般的生活。

  他在三娘的服侍下,穿上衣服。

  寒冬腊月穿衣服,对于任何人来说,其实都需要太大的勇气。

  然而,全旭却没有这样的烦恼。

  在全旭刚刚醒的时候,丫丫也到了屋里,她用全旭买来的热水袋,将全旭的衣服,从里到外烫了一遍。

  在全旭穿衣服的时候,温度正好,不烫不凉,非常惬意。

  等他坐在床上的时候,丫丫则捧着全旭的鞋,原本沾满了污垢与泥土的登山靴子,上面擦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最关键提这只登山靴,放在火盆边烤过,鞋里非常暖和。

  等全旭在三娘的服侍下,穿戴完比。

  盆架上,放着早已准备好的洗脸水,温度正好,不热不凉。

  哪怕来到明末才堪堪三天,全旭不知不觉中已经爱上了这个时代。

  洗漱完毕,早餐放在桌子上。

  今天的早餐比昨天还要丰盛,先是四道糕点,千层糕、豌豆黄、山药糕以及绿豆糕,接着则是四样咸菜,有全旭从后世带过来的涪陵榨菜、海带丝、外加辣条,当然还有朝天椒。

  六道冷切,分别是凉拌猪耳、泡椒凤爪、酱香牛肉、原味黄瓜蘸酱、豆腐丝以及护心肉,十个热碗。

  则是……林林总总,大小不一,直接摆满了一整张桌子。

  全旭先喝一口暖胃汤,品尝了一下千层糕,香软可味,甜而不腻,松软可口。

  只是三娘拿着筷子,夹着各式各样的菜肴,让全旭吃饭。

  天地良心,自从全旭懂事开始,他就没有让人这样喂着吃饭。

  不过,这个感觉却非常美妙。

  原本三娘瘦得皮包骨头,皮肤也黝黑,仿佛如同小麦色,经过这几天的调养,她的皮肤多了几分水润,人也开朗多了。

  “你一口,我一口。”

  这顿早餐吃得不仅仅是香艳,而且全旭的食量明显大了一圈。

  全旭暗暗咂舌:“照这样吃下去,自己会不会胖成球?”

  “相公,怎么不吃了?不对胃口?”

  三娘看着全旭坐在桌前发呆,盯着满桌子菜肴,以为他没有胃口。

  全旭摇摇头:“不是,只是我吃不了那么多,这样会不会太浪费?”

  “不浪费!”

  三娘笑了笑道:“要是不这么做的话,这些东西,他们谁敢吃,相公吃剩下的,那就不一样了!”

  全旭恍然大悟,他不再纠结这个问题。

  全旭一边吃着早饭,一边在考虑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

  房间里挖出来的那些黄金,差不多相当于大明朝的五千两黄金,按照明朝这边的金价,差不多可以兑换四万两白银。

  五千两金子,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原来的主人如果还活着,他想买到这幢房子恐怕不容易。

  毕竟,可以埋藏五千两黄金的人,绝对是不差钱的人,他的钱,绝对不会比全旭少。

  就在全旭浮想联翩的时候,罗世明的儿子五岁的罗满福站在门外,他穿着一件补劳保服必小的棉衣,一副小大人的样子躬身作辑:“老爷……”

  在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傻子,其实只是很小一部分。

  辛方氏是全旭的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