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作品:《铁器时代精校版

个孤独的身影在舞动着铁铲,外面的人慢慢在矿井口围成一圈,默默地看着刘子光固执的一个人劳作,每个人的眼神都很复杂。

  忽然,刘子光丢下铁铲,趴到地上用一侧耳朵倾听着,“有声音!他们还活着。”他惊喜地高喊。

  果然,矿井下方传来有节奏敲击声。

  矿井上的人急忙爬下来帮着刘子光挖,人多力量大,不一会就挖通了被掩埋奴隶所在的空间,一个碗口大的洞出现在众人面前,一只满是伤痕的脏手从里面伸出来,和刘子光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第一个被救出来的是罗马人安东尼,他体力尚佳,一冒头就给了刘子光一个恶狠狠的拥抱“感谢万能的上帝,我以为我们肯定活不了!”

  矿井上一片欢呼,数百奴隶兴奋得把手中竹筐抛起来,震耳欲聋的叫声响彻云天。

  为防止阳光刺瞎眼睛。奴隶们被黑布蒙住眼睛陆续抬出来了,有些人死了,还有很多人高度脱水昏迷了,但是更多的人还是活下来了,每个清醒着被抬出来的人都感激涕零,泣不成声。

  矿井虽然深,但是底部是个横井,坚硬的石壁保护了众人,并没有活埋他们,铁管做的通气管也还通畅,安东尼和黑人邓肯都在坑底,他们组织起工人用手上掘矿的工具拼死的挖掘,期望能逃出生天,无奈氧气逐渐变得稀薄,不停的有人死去和昏迷,漆黑的,狭窄的空间能把人逼疯,他们也不敢奢望外面的人会多么卖力的来救自己,只好靠着强烈的求生欲望不停的向外挖。

  随着时间的推移,连最乐观的安东尼也失去了信念,如果不是刘子光正好和他们挖掘的方向一致,两下打通的话,他们可能也无法再坚持了。

  每一个经过刘子光身边的获救者都把感激的目光投向他。

  地震事件之后,矿场暂时停工,次日清晨,奴隶饭堂里。当刘子光拿着陶碗走进去的时候,惊讶的发现黑压压一片人站成几排面对着大门,似乎在等候谁的到来。

  看见他进来,全体人员自动排成两行,组成一条通向打饭窗口的通道,众人用筷子有节奏的敲打着手中的陶碗,向刘子光行注目礼。

  刘子光沿着人墙通道走过,仿佛检阅千军万马的将军,人群发出低沉的和声:“9527,9527,9527……”一时间气氛肃穆无比。

  第4章 巧识

  秋高气爽的天气里,一行骏马奔驰在利国铁厂附近的旷野上,马蹄敲击着枯黄的野草,矫健的猎狗在马前撒欢,猎鹰在队伍上空盘旋。锦衣华服的少年们信马由缰,手持弓箭寻找着猎物。

  “看,大雁。”一个面目英俊的少年指着天上排成人字形的一队南飞的大雁喊道。

  旁边骏马上一个穿粉色衣服的少女引弓向天,强韧的弓弦在弓臂上滑轮的作用下被拉成了满月状,弓弦响处,一枝雕翎箭直插云霄,正中一只大雁的翅膀。大雁中箭后却没有立刻掉落,脱离了雁群,歪歪斜斜的继续向前飞,越飞越低,看样子就要坠落在远方山上的树林里了。

  “黑虎,去把大雁捡回来。”粉衣少女命令马前的黑色猎犬。

  猎犬低吼一声,如同一道黑色的闪电蹿了出去,朝着大雁坠落的方向。

  “二小姐,您的黑虎真是训练有素,居然能听懂人言。”英俊少年说。

  “那当然,黑虎是我座下第一猛将。”被称作二小姐的粉衣少女得意的晃着小脑袋说。

  “二小姐快看,那边有兔子。”英俊少年指着一旁的草丛大喊。果然,一只灰色的肥大野兔支棱着长耳朵躲在枯黄的草丛中,听见声音,长耳朵转动了一下,仓皇逃窜了。

  “于晓龙,还是你眼睛尖。”二小姐笑道,说完催动骏马去追兔子,一行人紧跟其后。

  ※※※

  刘子光躺在小山丘的松树下打盹,旁边躺着扎木和,安东尼和邓肯,几个人自从上次的地震事件后就成了好朋友,而且按照扎木和的意思,结成了安达,中原人称作义结金兰,四个人中扎木和最大,安东尼次之,邓肯第三,刘子光最小,被称作四弟。

  扎木和曾经说过,刘子光是个勇士,草原上的汉子最敬佩勇士,和这样的人做安达,放心。安东尼说,这个世界上我最感谢的有两个,一个是上帝,一个是刘子光,如果非要排个名次的话,刘子光的位置恐怕还要靠前一点,邓肯更加表示,自己的命是刘子光给的,以后刀山火海,全凭四弟一句话。

  三个哥哥虽然都不是汉人,但是对中国文化颇有了解,都最喜欢听三国的评话,对桃园结义的段子最是推崇,扎木和当然不敢自居刘备,粗壮的身材,满脸坚硬的络腮胡子,到是和猛张飞有些形似。安东尼是拉丁人,肌肉发达,在刘子光眼里,简直就是个施瓦辛格的翻版,黑人邓肯,爆发力极强,身材魁梧,非常有震撼力。刘子光是最能和四弟赵云靠上谱的角色,虽然不是面如冠玉,唇红齿白,但也细腰乍背,相貌英挺。

  四个人躲开看守的监视跑到矿井上面的小山上练功,逃跑是不可能的,四周有铁厂的卫队驻扎,看到逃跑者当场射杀,并且要追究所在小队的责任,实行连坐制度,一人逃跑处斩全小队,全小队逃跑处斩全中队,以此类推。所以他们也根本不敢去想逃跑的事情。

  刘子光的力气和反应速度已经很强了,但是武艺还稍逊一筹,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几个兄弟都是倾囊相授,安东尼以前在罗马做过角斗士,对徒手格斗和用兵器肉搏都很有心得,扎木和精通马术和箭术,暂时没有学习的道具,所以只能干讲些理论,顺便教些蒙古摔跤。邓肯的功夫比较独特,身体柔韧性极强,弹跳力更是强的可怕,在树林中穿梭跳跃。如同闪电,和刘子光在网上看的欧洲极限运动很类似,这样的功夫在中国就是力量型的轻功。

  刘子光被兄弟们灌输着功夫,三个哥哥轮番上阵,和刘子光车轮大战,一会用树枝代替当刀剑格斗,一会摔跤,一会散打,哥哥们下手极重,要求也非常严格,幸而刘子光小时候就练过八极拳,踢腿拔筋扎马步都有一定的基础,所以进展很快。

  四个人练习完躺在山石上休息,扎木和眯缝着眼睛说:“四弟,你已经练得差不多了,下回饭堂里和二大队那些家伙打架,你可以当先锋了。”他们四人所在的奴隶大队经常和其他的奴隶大队发生斗殴,刘子光在斗殴中也得到不少实战经验。

  刘子光没搭茬,仰天看着飞过的大雁,嘴里湿润了:“你们说,大雁是清蒸好还是红烧好?”

  扎木和也看见了大雁,哼了一声说:“都不好,撒上辣椒面烤着吃最好。”

  安东尼大喊:“野蛮的鞑靼人就知道烧烤,你怎么不说生吃呢?我赞成红烧。”

  “粗俗的白人,大雁这种东西当然只能清蒸。”还是久居中国南方的邓肯比较了解中国传统饮食文化。

  几个人争论起来,好像天上的大雁已经被射下来并且拔了毛等着他们烹饪了一般。

  正在争得面红耳赤,一只带着羽箭的肥雁落到了他们面前的草地上,四个人面面相觑,然后狂笑起来。不约而同的抢上去捡大雁,大雁身上的箭被刘子光把下来仔细端详,精钢锻造的三棱箭头锋利无比,笔直的硬木箭杆上,清楚地刻着一个“薇”字。

  “好箭!”精通此道的扎木和赞叹道,“这个字可能箭主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