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节

作品:《返回2006精校版

注意到从另一个方向过来的孙全,也许她以为他打车过来,会在站台那儿下车?

  孙全跑到近处,见她还是没有发现自己,促狭的心思顿起,立即放慢放轻脚步,轻轻悄悄地走到她身旁,忽然粗着嗓子开口:“小姐您好!中国移动为您服务!”

  袁水清吓一跳,下意识往旁边一让,扭头看来。

  看见是他这个棒槌,她才抬手扶着心口,松了口气,忍着笑意赏他一记白眼,低声轻斥:“吓死我了,你神经病呀?你什么时候去移动上班了?”

  孙全哈哈一笑,张开双手上前,一把将她抱了个满怀。

  唔,忽视掉她个子比他高了点的事实,这一幕画面还是挺美的。

  “你不是跟家里说出来给手机充费嘛!撒谎不好!所以现在我是中国移动,这样撒谎的就是我,而不是你了!嘿嘿。”

  某人不要脸地在她耳旁这么说。

  袁水清抿嘴笑着给他一句公正的评价:“骗子!”

  ……

  孙全说话算话,10分钟不到就放她离开。

  袁水清脸红红地回到家里,神情一点不慌,一家人正在餐厅包饺子,韩丽最先注意到袁水清的异样。

  “姐,你脸怎么这么红?还有,你出去充个话费而已,怎么嘴还肿了?”

  一句话就把全家人的注意力都吸引到袁水清身上,或者说脸上。

  只见袁水清相当淡定地扬了扬手里的半包辣条,“刚才买了包辣条,很辣!你要吃吗?”

  第138章 嗳!好!干杯!

  大年二十九,除夕前一天的深夜,正在房间里码字的孙全不经意间一抬头,忽然看见窗外有纷纷扬扬的雪花在飘,雪好像下得还不小。

  他出神地看了好一会儿,才收回目光继续码字。

  虽然明天就要过年了,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已经习惯了每天都码字,如果哪天偷懒没码,他心里反而会生出负罪感,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贱骨头?

  是码字令他快乐吗?

  有时候吧!

  每当写出一段令自己满意的文字,那种发自心底的喜悦总是那么真切,有时候写到开心的剧情,自己的脸上就会不自觉地洋溢着笑容,偶尔还能乐出声来,像个神经病。

  也有时候,很投入地去写一段催泪戏的时候,自己还会一边写一边掉眼泪。

  那样的感受,他重生前扑街的那些年,感受过很多次。

  每次发出那些章节,看见有读者说自己也掉泪的时候,他就会很有成就感。

  倒是重生后,他手上有了章节细纲,写文的时候,那种感动自己的时刻反而少了。

  究其原因,他也清楚。

  无非是以前的他是感性写作,而如今……他更多时候都是理性码字而已。

  感性的写作,剧情随心而动,写出来的文字,常常是代入了自己感情的。

  而理性写作,是提前罗列好的剧情,比如多少字该有一个小爆点,多少字该有一个大爆点……

  乃至每个章节每个场景该出现几个人物,一段剧情里应该出现一个什么样的道具……

  这一切,都是提前罗列好,从理性的角度,去揣摩读者的心理,然后通过特意设计的情节,去操控读者的情绪起伏。

  这些,就是一些作者常说的节奏感。

  而这种节奏感,往往是一个商业性写手的必备技能,掌控的好,就能在市场上大杀四方。

  其中的旗帜性人物就是蚕豆。

  一部《苍穹》,直接令蚕豆封神,被誉为网文界的“中原五白”之一。

  很难说感性写作和理性写作孰好孰差,因为这两种流派都各自有自己的经典作品以及代表人物。

  但,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大部分感性写作的作者,混得都不如理性写作的作者。

  没办法,感性写作首先感动的是作者自己,然后才可能是读者,更多的情况是作者自己感动了,读者却看得索然无味。

  而理性写作,出发点就是想尽各种办法,设置各种人物、剧情等等,来讨读者欢心,服务意识相当强,这种写作手法,作者自己可能一点都不感动,像一个木得感情的杀手,但写出来的文字,却有很大概率能打动读者。

  应该说孙全以前属于感性写作的阵营,如今正在向理性写作转化。

  而理性写作的效率是很高的,就像今晚,孙全的状态其实一般,但码字如流水,顺畅之极。

  因为他不需要自己代入剧情中的人物内心,他只需要站在客观的角度来判断这段剧情,这个人物该是什么样的反应就好。

  临近午夜12点,他码完今天的第六章,将稿子保存好,关机、起身、去卫生间洗漱,然后回来睡觉。

  这样的生活可以说相当枯燥了。

  但12号那天,他到账的将近4万块稿费,很好地点缀了他这枯燥的生活。

  也许……写小说真的是死路一条,但至少目前,他还没把这条死路走到头。

  ……

  次日,2月17,除夕。

  孙全家所在的P县,一片白雪茫茫,孙全起床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和老爸一起清理自家门前的积雪。

  一夜之间,地面积雪已经有一寸多厚。

  “这鬼天气!早不下雪、晚不下雪,今天过年了才下,真是!”

  孙全父亲孙志才一边清理积雪,一边吐槽这天气。

  孙全倒是心平气和,嘴角还洋溢着淡淡的笑容。

  因为这是他重生后,看见的第一场雪,就像一个人出了一趟院门,回到家乡后,吃的第一碗饭,甭管那饭好不好吃,菜是辣还是不辣,都觉得亲切和欢喜。

  下午三点多,孙全家的年夜饭开席。

  开席之前,他已经跟着父亲的流程完成一年一度的祭祖事宜,也无非是父亲让他磕头的时候,他跪下磕几个头;让他放鞭炮的时候,他去外面放一串鞭炮;让他烧纸钱的时候,他去外面找个空旷的地方,点燃几小堆早就准备好的纸钱。

  这套流程,孙全跟他父亲每年都会来一次,早就熟极而流。

  今年他家的年夜饭,也是前所未有的丰盛。

  牛羊肉俱全、鸡鸭鱼肉也俱全、满满当当十几道硬菜摆满整张餐桌。

  还有一瓶剑南春,和一瓶红酒。

  剑南春是孙全老爸的,红酒是孙全和老妈的。

  其实孙全也能喝点白酒,但他一般不爱喝,今天是除夕,他就更不想喝了,只想陪老妈喝几杯红酒。

  第一杯酒,全家人一起举杯。

  按惯例这时候该一家之主的孙志才说几句。

  孙志才看着满桌的硬菜,他张了张嘴,神色忽然有些几分感慨,自嘲地笑笑,扭头看向老婆徐梅,“小梅!我孙志才对不住你啊!”

  “说什么呢?这大过年的……”

  徐梅眼圈已经发红,却习惯性打断丈夫的话。

  孙志才这次没跟她争,而是接着说:“小梅!我孙志才确实对不住你,让你跟我这个穷鬼这么多年,直到今年才沾咱们儿子的光,让你吃上这样一桌年夜饭!要不是阿全……”

  说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