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节

作品:《返回2006精校版

作者你是认真的吗?你挂了第一个主角,我们忍了,权当那个不是真主角,第二个你还挂?你挂上瘾了是吧?你还有人性吗?

  类似的骂声,写那本《不死龙戒》的时候,孙全在书评区看过太多次了。

  甚至有个把怨气特别的读者,还特意加入他的书迷群,然后直接私信给他,将他喷得狗血淋头。

  但孙全当时没生气,他还挺骄傲的!他能理解那些读者的愤怒,但他还是依然故我地不断挂男主、换男主。

  因为他一开始设定的主角就是那枚戒指,当前面两任男主挂掉之后,整个故事的主线已经清晰了,他如果强行固定写一个男主角,整本书的主线和基调就歪了。

  而那时候的他,是很理想主义的,他觉得那本书就该不断挂男主、不断换男主才能确保整个故事足够精彩——悬念不断、冲突不断。

  并且,粉丝榜上不断诞生的盟主,也帮着他坚定了那份信念。

  特别是当他史无前例地收获一位白银大盟之后,他这信念就牢不可破了。

  一次性打赏一万块钱,才能诞生的白银大盟啊!这位读者,该有多喜欢他这本书才会舍得一次性给他打赏这么多钱?

  他在考验读者的路上渐行渐远,一去不回头,继续不断挂主角没商量。

  每当有人质疑他这本书老是挂主角的时候,他总是告诉那些书迷——你们代入的角色错了!这本书的主角是那枚戒指!

  那是他写的最任性的一本书,一批又一批的读者经不住他的考验,先后离他而去,但留下来的那些读者,却都成了他的铁杆书迷。

  当那本书完结的时候,书评区和书迷群里很多人都说那本书是经典之作,孙全一直引以为傲。

  起点,或者直接放眼整个网文界,有谁写过一本挂了十几任男主角和N任女主角的书?并且,完本的时候,还有那么多人称赞?

  虽然那本书的平均订阅与口碑完全不成正比,只有一千几的均订,但他还是很满足很骄傲。

  ……

  如今,他回到2006年了,想再写《不死龙戒》的故事,他的思想已经没有以前那么偏激,更没有以前那么任性,老是去考验读者。

  如今的他,虽然对《我十项全能》至今没有诞生盟主,而引以为憾,有点难过,但《我十项全能》给他带来的稿费和荣誉,他还是很喜欢的!

  他已经爱上那种感觉,所以,他不打算再虐读者,口碑他想要,人气和稿费他也依然想要。

  因此,调整《不死龙戒》的人设和剧情就成了必然。

  没有必要一定跟男主角过不去啊!

  他决定这次再写《不死龙戒》的话,男主角要从一而终了,男主角的人生可以有挫折,比如某次在不死龙戒帮他转世重生的时候,出了岔子——重生到一只鹰或者一只狗身上,令他难以在短时间内夺回不死龙戒,但在这只鹰或者这只够死之前,不死龙戒一定要回到它的身上,令男主能再次转世重生。

  如此设定……这本书的主角就是固定的了,既是那枚不死龙戒,也是那位男主。

  放过那些先后挂掉的男主、也放过那些书迷,一定要把书迷大爷伺候好了!

  ……

  驾校草地上的孙全想着想着,自嘲一笑,他现在都怀疑曾经的自己是不是脑子进水了?竟然那么喜欢虐自己的书迷。

  如今想来,只能说那时的他是个棒槌!

  第109章 平安夜开始

  如果能像某些重生小说里的男主那样直接照搬前世大火的作品,孙全当然也乐得轻松,做一个快乐的文字搬运工不好吗?

  可问题……动辄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字的小说,他脑子又不是电脑,哪里搬的动?

  就算让他今天想看一遍,明天再搬,他也不可能搬的动。

  文字这个东西,写得越多,就会越发感受到自己的无能,道理很简单!看网文的人,有几个没看过几本名著?有几个没看过金庸、古龙的巅峰之作?网文圈的那些大热作品,看的少吗?

  可是让你模仿一本呢?

  有几个人能写的精彩好看?

  孙全看过的书很多,上万本肯定有,可也正是因为看得太多了,所以……几乎每本书的细节都忘得差不多了,其中大部分,他甚至连书名都想不起来。

  他那些书白看了吗?

  其实也没有!

  他的文字水平不知不觉中提升了,写文的时候,设定一个人物或者一段剧情的时候,他脑海中会自然而然迸出很多灵感供他取用。

  阅读量不如他的人,可能在写一段剧情的时候,相关的灵感只有三五个,而孙全只要愿意花时间去想,他可能就会想出三五十个。

  这是他的优势所在。

  如今他回到2006年,这份优势就更大了,他可以将印象深刻的一些大热网文里的人物、剧情,融入到自己的作品中,而不虞会被人指责他抄袭、中译中。

  因为他记忆里的很多大热作品,如今都还没有问世。

  就像这次,他就打算将记忆里一些大热作品的精彩卖点,融入到自己的《不死龙戒》当中。

  比如《龙蛇演义》里的一些设定,以及打斗方面的写法。

  比如世界背景方面,他也打算借鉴某些作品,将《不死龙戒》的世界背景扩大、再扩大,先写一个低武的世界,再写一个高武的世界,如果到时候这本书的成绩足够出色的话,他甚至还可以再一部分修真世界的故事。

  升级流的写法嘛!他也会。

  孙全越想越多,也就意味着他需要提前做的准备工作越来越多。

  但他没有畏惧,反而隐隐有些兴奋。

  可以肆无忌惮地借鉴那么多大热作品……他重生前开新书可不敢这么干,当时就怕有人说他抄袭,说他拾人牙慧。

  骨子里,他终究是要脸的。

  但现在,他就没那个顾忌了,那些作品都还没有问世,他先写出来的精彩卖点,就全是他的,谁能指责他?谁知道他借鉴了?

  ……

  傍晚。

  孙全骑车来到袁水清上班的神行电脑培训学校,路上经过一家花店的时候,他进去买了一束很俗气的红玫瑰。

  反正他自己觉得很俗。

  但他觉得自己今天应该买这个,因为这是他和袁水清交往至今,送她的第一束花,他觉得情侣之间送的第一束花就该是红玫瑰,有纪念意义。

  过了这次,他以后就不打算再送她红玫瑰了。

  路过一家水果店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下,又进去买了两只苹果,多了不好带,两颗苹果,他打算一颗送给袁水清,另一颗自己吃,因为以他对袁水清的了解,今晚她大概率是不会送他苹果的,所以……为了平安夜能吃上一个苹果,就先自己备上吧!

  “6栋603……”

  来到袁水清的宿舍楼下,孙全轻声念叨着她宿舍的门牌号,袁水清还没跟他交往的时候,他第一次约她出来吃饭的时候,袁水清在电话里跟他提过一次她的住址,他到现在还记得。

  于是,微微犹豫之后,他就直接上了楼。

  “咚咚!咚咚!”

  来到她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