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作品:《返回2006精校版

“查看!”

  那女子头上漂浮的文字就慢慢变成——

  “查看基本属性(需使用正能量1)

  查看技能种类与等级(需使用正能量1)

  查看她对你的友好度(需使用正能量1)”

  当他在心里默念“查看她对我的友好度!”

  她头上的文字又变成——“她对你的友好度为21(是否使用正能量提升她对你的友好度?)”

  ……

  在孙全的设定中,男主角需要不断去做好人好事,收集正能量,才能利用正能量提升自己,以及做到其它很多他本来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或许,他这个创意真的有点新意吧!

  反正这本书他重生前被封的时候,单章平均订阅已经快要突破3000,达到起点精品频道的收录标准。

  这样的成绩,如果他码字的速度够快,一个月其实挣两三万的稿费是完全没问题的。

  只可惜,他手残,码字的速度一直不快,还是懒癌的末期患者,但即便如此,他每个月还是很轻松就能有过万的收入。

  其实,他也想要照搬那些大神作者的畅销书,问题是他扪心自问的结果是——臣妾做不到啊!

  别说那些大神的作品,就算是他自己亲手写的作品,现在再让他重新来写,写出来的内容也不可能和原来的版本一模一样。

  他没那么好的记忆力!

  动辄上百万字的作品,什么样的变态才能全部记住?

  电脑前,孙全十指如飞,敲击键盘的速度,前所未有的快。

  毕竟《我十项全能》这个故事,是他自己写过一遍的,而且昨天之前,还一直在更新连载,这是他最近的一本作品,人物设定和大体的故事情节,以及一些写的精彩的地方,他基本上都还记得。

  这就像一名画家,在动手画一幅画之前,心中已有成竹,不用再构思这幅画在哪里落笔,画出一个什么样的效果,又在哪里收笔,那画起来的速度自然很快。

  重写一遍自己写过的故事,这样的经历,孙全不曾有过。

  今天是第一次这么干,感觉很爽!

  有一种憋尿两个小时,终于开闸飙水的那种畅快淋漓。

  一发而不可收拾!

  他手残的毛病好像不药而愈了,笔记本键盘被他敲得啪啪作响,文档上的文字连绵不绝地跳出来,半个小时刚过,他就写好第一章两千多字。

  又半个小时过去,他竟然又写出一章,同样还是两千多字。

  是的!

  他写的每一个章节都只有两千字,他是一个令人唾弃的2K党。

  在今天之前,他码字十几年,从未取得过一个小时两章四千多字的成就,而今天,他终于史无前例地达到这样的速度。

  写完两章,他点了支烟,短暂休息期间,心中生出一个感慨——老子以前要是有这样的速度,早发财了……

  可惜啊!他以前做不到。

  但现在他终于能做到了,所以他就很想保持住这种状态。

  他的想法很单纯——只要能保住刚才的状态,这辈子绝对饿不死了!

  重新回到2006年,好不容易能再年轻地活一次,他当然有决心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不甘心再做一条咸鱼,活得那么可怜又可悲。

  在这样的心态驱动下,一支烟刚抽完,他就继续写第三章。

  可能是有点累了……

  这次,他花了四十多分钟,才写出第三章。

  即便如此,这样的速度,也比他以前厉害多了,以前他想写好一个两千字的章节,至少要一个半小时左右,而且,这还不算动手开写之前的酝酿和构思的时间。

  写过小说的人都知道,其实制约自己每天码字数量的,往往并不是码字时的手速,而是开写之前酝酿和构思的时间。

  有人酝酿和构思一个小时、两个小时,甚至半天,才能勉勉强强憋出两三千字的一个章节。

  有人憋一个白天加一个晚上,都可能一字未动,脑袋中空空如也,啥都写不出来。

  而现在,他这个手残兼懒癌末期患者,因为是在照搬自己写过的作品,所以他的思路很顺,完全不需要构思和酝酿,这节省了多少时间?

  如此顺畅的状态,他从未有过,爽得他嘴角的笑容都压抑不住,仿佛浑身十万八千个毛孔都张开了。

  不知不觉中,窗外已经夕阳西下,他都没有注意到。

  直到他的房门忽然被人敲响。

  “嘭嘭!嘭嘭嘭!”

  不对!根本不是敲响的,绝对是有人在用手掌使劲拍他的门。

  孙全打字的双手一停,皱眉望向房门。

  而此时,门外传来他前前前前前女友吴静气势汹汹的声音:“开门!!孙全你个王八蛋快给我开门!!”

  第6章 你说的永远……只有两年啊?

  是她?

  声音这么大这么凶,是来找我算账?

  听见门外吴静气势汹汹的声音,孙全有点头疼,上辈子吴静甩他的时候,他可是一点都没纠缠,怎么轮到他甩她,她就这么放不开呢?好聚好散不行吗?

  “开门!!孙全你个混蛋,我知道你在里面,你赶紧过来开门!!要不然我砸了啊!!”

  门外,吴静依然在一边用力拍门,一边大声嚷嚷。

  孙全无奈,不想事情闹得太大,只好过去开门。

  房门打开,门外,吴静一只手举着,作势还要继续拍门的样子,脸色很难看。

  实话实说,她模样不丑,一米六几的个条,不胖不瘦,皮肤白皙,鹅蛋脸,眉眼五官都挺好看,只在鼻梁部位有一些淡淡的雀斑。

  上身一件印有英文字母的白色T恤衫,下身一条水磨蓝的牛仔裤,脚上是一双干干净净的白色帆布鞋。

  手里抓着一只白色挎包,见房门突然打开,孙全出现在她眼前,她本来作势要继续拍门的右手顺势往孙全脸上一指,怒道:“姓孙的!你什么意思?你是故意的是不是?今天是我生日,你竟然挑我生日的时候跟我提分手,你踏马还是个人吗?啊?老娘当初怎么瞎了眼,跟了你这么个畜生?”

  大概是吴静闹出的动静太大了,隔壁的房门打开,一个黑西裤、白衬衣的年轻人走出来看热闹。

  孙全瞥他一眼,伸手示意吴静进门。

  吴静气呼呼地瞪他一眼,黑着脸快步进屋,孙全顺手把房门关上,挡住门外看热闹的那个家伙。

  屋里。

  吴静刚进门几步就忽然转身怒瞪着孙全,气鼓鼓地质问:“你说!你是不是故意的?啊?有你这样的吗?我哪一点不好了?你要这样对我?”

  孙全看了看她,见她在气头上,也不跟她吵,走到饮水机那儿,拿了个一次性纸杯,给她倒水。

  背对着她倒水的时候,他淡淡开口:“吴静!你别激动!我也是为你好,我新书完了,接下来几个月,我就要吃糠咽菜了,你跟我没前途的,咱俩好聚好散不好吗?”

  “嘁!胡扯!在我生日的时候跟我提分手,你还好意思说是为我好?好你麻蛋!”

  吴静先气呼呼地骂了一句,快步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