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节

作品:《汉阙精校版

等人情想要还上……”

  孟子房大笑道:“便事后请一顿好酒好肉罢!”

  “说定了,改日由我做东,宴请两亭吏卒!”

  任弘暗暗点头,记住了此人的名字:“这位孟亭长倒是个不贪心,明事理的。”

  支援的人陆续赶到,多是附近乡、亭、燧的兵民。

  任弘甚至看到,早上在北乡集市上打过照面的樊狗屠、郑猪屠骑着马四处寻找胡虏踪迹!

  ……

  “二位怎么来了?”任弘过去拱手,有些惊奇。

  “任燧长,果然是汝等破虏燧出事了啊。”

  樊狗屠道:“吾等在二十里外的北乡刚散了集,见到边塞有烽烟,就骑马过来看看。若是虏大入塞,也好回去警告乡邑闭门御敌,若是还能守,就帮着守一守,御敌于塞外。”

  郑猪屠则笑道:“然也,说不定还能斩一两个首级,挣点钱呢!可惜这次却是来晚了。”

  他们竟为没跟匈奴人打照面感到遗憾。

  任弘见二人披甲带剑,俨然两位武士,若非他们手上还沾着的油腻,谁能想到几个时辰前,这俩人还在集市上跟买肉的人讨价还价呢……

  且马背上还有两把弩,虽然都是四石具弩,但比烽燧里的那几把只好不差。

  这不奇怪,因为汉朝普通百姓是可以持弩的,汉武帝时,针对是否应该禁止民间持弩,丞相公孙弘和光禄大夫吾丘寿王还打过一次嘴战。

  当时关东地区盗贼横行,公孙弘认为应该禁弩,因为这种武器射程很远,威力极大,盗贼们持有弩机,在山林据险而守,让官兵很是头疼。

  但靠下棋上位的吾丘寿王,却跟公孙弘唱了反调,他认为:秦始皇统一后,收天下之兵,铸以为金人十二。可是陈胜吴广和高皇帝,不是照样斩木为兵,揭竿而起吗?根子出在朝廷太过急狠的政策上,没收弓弩,对改善民间盗贼横行的状况没啥用,还会让良家百姓失去自卫的武备。

  这场辩论堪称汉朝版的持枪之争,最后汉武帝倾向吾丘寿王。

  刘彻当然不承认是中央政令出了问题,而是考虑到民间丁壮皆习弓弩,这让汉朝能直接征募大批弩兵弓兵,而不需要从头训练,是汉朝对匈作战的大优势。

  在后世的和平年代,国内禁枪是绝对正确的!

  但在烽烟频繁的汉朝,百姓习武是好事,不能因盗贼持弩作乱,轻侠白刃斗殴而因噎废食。

  因此,汉朝良家子弟挽弓持弩,纵马驰骋,简直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既然有这么一大批现成的预备役,不用白不用,于是汉朝在律令里,鼓励边塞的百姓与吏卒一起御敌:

  “能与众兵俱追,先登陷阵斩首一级,购钱五万!”

  不只是斩首有钱,若追逐入塞胡人,将他们抢掠的牲畜夺回还给主人,还能得到其中一半作为报酬。

  于是敦煌郡的青壮,尤其是在烽燧服过役练过五兵,家里有马匹的良家子弟们。每每见到烽烟燃起,安顿好家人后,便带着伴当加入官军,与之一同御敌追敌,把这当成农闲赚外快的营生……

  “迫近戎狄,修习战备,高上力气,以射猎为先,故有诗云:六郡良家子,慕义轻从军……果然不是夸张啊。”

  任弘感慨道:

  “有这样的百姓,难怪会被称之为‘强汉’!”

  同时也有所醒悟。

  “我早上在集市时,还是太高看自己,也太小看他们了……”

  任弘看着越来越多良家子、轻侠们纵马抵达破虏燧,比正规军支援还快些,正是他们和中部都尉府的骑兵一起,远远吓退了匈奴人。

  “不止是吾等这些长城上的守卫,在保护塞内百姓。”

  “塞内的军民,也在用另一种方式,保护着我们啊!”

  ……

  更让任弘惊喜的是,一声马鸣后,一匹红色母马慢悠悠从西边沿着长城走过来,正是萝卜,它闲庭信步地回到破虏燧,仿佛只是饭后放出去散了会步。

  “好萝卜,你虽然是匹年轻的小马,却也识途啊。”

  任弘骑上了马,而还能走得动的赵胡儿、韩敢当已经站到了长城上。

  他们能看到,来自中部都尉的骑兵终于抵达了长城一线,骑士们皆着轻甲,头上戴着小皮帽,双腿紧紧夹着马身,背着弓弩,横着刀、矛,从各个隘口出塞,准备迎击任何胆敢近塞的胡人。

  但塞外匈奴人的大军,此时已经撤得干干净净,只在原地留下了一堆杂乱的马蹄印。

  还有一具被剥去赤甲,斩掉头颅后,孤零零躺在沙地上的尸体……

  任弘叹了口气,招呼二人道:

  “老韩,赵汉儿!”

  “吾等一同出去。”

  “将宋助吏,接回来!”

  第47章 男儿有泪不轻弹

  任弘他们出塞时,能远远看到,宋万的尸体孤零零趴在疏勒河南岸的沙地上,头颅已被匈奴人斩走……

  赵汉儿告诉任弘,匈奴也算首功的,虽然只赐一壶酒,远比不了汉兵斩胡虏首级的重利。

  不过光是敌人的首级,也足以夸功了,匈奴人和斯基泰人一样,都有个恶习,那就是用死人头骨制作酒器,当年大月氏王的头骨就被挖空镀了层金,成了历代匈奴单于歃血为盟的必备礼器。

  又有一项规矩,战争中谁能将战死的同伴尸体运回来,就可继承死者的全部家财,所以哪怕匈奴人走得匆忙,不少人还是扛起同伴尸体放到马背上,让破虏燧的首功起码少了一半……

  不过几个人都商量好了,韩敢当只要那匈奴百骑长的,其余四人,赵胡儿和任弘各两级,张千人、吕广粟各一级。

  “我想分一级给老宋,若非他先阵亡在外,激起了众人的怒意,吾等乍一见那么多胡骑,说不定已经弃燧而逃。”

  任弘如是说着,站到了宋万的尸体面前,真是惨不忍睹,他背上中了一矛,伤口很深,应该就是那百骑长干的。

  “宋助吏,韩敢当已为你报仇了。”

  三人长吁短叹一阵后,打算将宋万的尸体翻过来,放到门板上运回去。

  但当他们挪开宋万的手时,却赫然发现,宋万右手掌下面的地面上,竟有一个字!

  “漢”!

  天汉的汉,大汉的汉!

  这应该是宋万弥留之际,用血在地上写的。

  歪歪扭扭,如同小学生的笨拙字迹,越写越没力气。

  这是宋万认识不多的字,曾特地向任弘请教,在出来巡视天田前,还在习字简上练了好多遍,不管怎么练还是丑。

  而这,是最后一遍,最后几个笔划,甚至都没来得及写完,老助吏便咽了气……

  看到这字,一向不爱表露情绪的赵汉儿也动容了,他连忙仰起头来看着布满晚霞的天空,眼泪滑落面颊。

  任弘则跪在宋万尸体面前,低头赶走那些在他身上爬来爬去的黑蚂蚁,有泪水从他脸上不断滴落下去,弄湿了沙土。

  而韩敢当呢,这个猛男竟朝宋万三稽首,毫不掩饰地嚎嚎大哭起来。

  “老宋啊,我先前还瞧不起你,觉得你胆小愚蠢,真后悔未能早点看出,你心中亦有壮士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