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节

作品:《奋斗在洪武末年精校版

能顺利传递消息。可有一次,足足晚了三天……等我发现的时候,才知道紫点子翅膀受了伤,飞不高。它真聪明,居然知道躲人,愣是连走带飞,回到了鸽舍,看到我的时候,它用脑袋蹭我的手心,咕咕叫着,跟我讨吃的,就像是得胜归来的大将军!”

  吴华感慨道:“柳淳,你猜我怎么处置这只鸽子的?”

  柳淳瞧了瞧他,就凭这家伙语气的阴森,那只鸽子绝没有好下场。

  “我是不知道你怎么办的,但若是换成我,一个极好的鸽子,哪怕受了伤,我也会小心养着。让它传宗接代,子子孙孙,替我做事,你说呢?”

  “这个……”吴华的脸突然憋得紫红,血压飚高。他怎么就没有想到!把那么好的一只鸽子就给烤了,真是浪费!

  “吴佥事,你的话我懂。”柳淳一改被动的态势,轻笑道:“你无非想说,锦衣卫不能抓猎物,不能咬人,就会像猎狗一样,被主人宰了。但人毕竟不是狗,锦衣卫对外探查军情,对内监督百官,可以做的事情太多了。若是靠着陷害无辜,大兴冤狱……早晚有一天,会吃大亏的!”

  吴华咬了咬牙,语气依旧轻蔑,却不复最初的从容。

  “柳淳,你是想说虚无缥缈的报应吗?告诉你,锦衣卫是天子的鹰犬,这天下都是圣人的!而且不管谁当天子,都离不开爪牙!”

  柳淳笑着点头,“高见!只是聪明莫过帝王,养一只狗,不如养两条。比方说,让那些太监负责一摊,跟锦衣卫分庭抗礼,吴佥事以为如何啊?”

  吴华的脸越发难看了……他想起一件事……数年前,岐阳王李文忠病逝,有关他的死因,众说纷纭,可根据锦衣卫的消息,李文忠是吓死的!

  没错,这位征战沙场的战神,就是被吓死的!

  李文忠喜欢效法古人,豢养门客,他自觉是朱元璋的外甥,感情亲厚,如同父子,就跑去跟老朱说,让朱元璋少用宦官……这下子可把老朱惹恼了。

  你自己养门客,不许我用宦官。

  老朱发出了那句惊天动地的叱问“若欲弱吾羽翼?”

  不但问了,而且还痛下杀手,处死了李文忠身边的所有门生儒者,这位曹国公,李景隆之父,就惊惧暴毙!

  李文忠之死,至少说明了一件事情,就是朱元璋已经一改不许宦官干政的方针,开始给予宦官权力。

  所以柳淳所言,放出宦官,牵制锦衣卫,并非不可能!只是老朱一直没做而已,直到朱棣登基之后,才抛出来东厂,分锦衣卫之权!

  “吴佥事!”

  柳淳十分低声呼唤,“你放心,我这个人最讨厌不男不女的太监了……所以我不会跟太子讲,也不会向蓝大将军提议,放心,他们想不到的。不过,我希望你提醒指挥使大人,要顾忌一些锦衣卫的体面,免得激起众怒,被别人取而代之!你说是不是啊?”

  第110章 第一干吏

  蒋瓛用吴华,用在一个狠字!

  而吴华畏惧柳淳,则在一个智字。

  以宦官牵制锦衣卫,这绝对是超级高招。

  吴华甚至有些后怕,假使一年前有人对太子这么讲,那可就不是废不废锦衣卫的事情了……朱标一味逼迫老朱,结果是锦衣卫废而不废,实权依旧。可若是按照这个办法,锦衣卫就是不废而废,直接被架空了!

  而且吴华敢说,使用宦官,在朱元璋那里能非常容易通过,真的,没有一点问题!

  老朱在立国之初,是很厌恶太监的,这也是吸取前朝的教训。

  元代疆域空前辽阔,蒙古人并不放心汉人,因此大量使用外国宦官,有色目人,也有高丽人。

  最著名的高丽宦官就是元顺帝时候的朴不花。

  这家伙是皇后的同乡,靠着元顺帝的宠信,独揽大权,甚至能掌控朝政,废立宰相,权倾一时……在朴不花的折腾之下,元朝很快灭亡。

  老朱吸取了前朝教训,立下宦官不得干政的铁律,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可哪怕强悍如洪武帝,也不是完全铁石心肠。

  他御极二十多年……那些宦官就天天围着他,小心翼翼伺候着,把他当成天,当成祖宗,当成神佛!

  自从马皇后死后,跟皇帝时间最长的,不是妃子,不是太子,而是这帮太监!

  二十一年!

  就算是块石头,也给焐热了,所以才有了李文忠的事情!

  说起来也怪朱标没运气,身边的人,居然没有柳淳一般的见识,如果是建议以宦官牵制锦衣卫,没准头几年就能做到了。

  “柳淳,你果然机敏厉害,小小年纪,就能名扬天下,着实不简单。你当真要跟锦衣卫对着干吗?”

  不知不觉间,吴华的语气已经软下来了。

  “吴佥事,我已经说了,真的无心跟任何人做对,我就是想守着自己的家业,做点事情罢了!只要不在我的一亩三分地胡来,我就知足了!”

  “你的一亩三分地?”吴华突然玩味一笑,“柳淳,你是说大宁都司吗?”

  “也包括白羊口铁厂!”

  “哈哈哈!”吴华朗声大笑,“柳淳,你当我跟那个腐儒一样没有见识吗?”

  他起身,背着手,在地上踱步。

  “你所谓的改造,还是脱不了威逼利诱的那一套!你以为鞑子现在低头了,就能一直低头?想靠着宽厚仁慈,就能让这帮胡虏感恩戴德,永远听话?错!你错了!”

  吴华声音渐渐高亢!

  “胡虏之所以为胡虏,就是他们不懂仁义,不懂孝悌,不讲情义!说白了,他们就是一群白眼狼!只要有机会,他们还会反叛的!你现在教给他们冶铁的办法,早晚有一天,他们会用来制造武器,反过头屠杀百姓!”

  吴华伏身,冲着柳淳轻蔑一笑。

  “你太年轻了,根本不知道鞑子有多狠!我可以告诉你,除了把他们屠杀一空,别无办法!”

  吴华说起鞑子,切齿痛恨,额头的青筋凸出,近乎疯狂。真不知道他有什么过往,会如此嫉恨鞑子!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正是因为仇恨,他才想掀起大狱,处置那些私通蒙古的士绅商贾。

  好好的一盘棋,被柳淳给搅合了,怎么不气!

  “唉!”

  柳淳叹了口气,“吴佥事,你恨鞑子,这一点咱们是一样的!”

  “不一样!”吴华恶狠狠道:“如果你真的恨,就该拔刀杀人!而不是寄希望一些虚假的仁义道德!”

  柳淳知道,再说什么,也不管用了。

  “吴佥事,不知道你愿不愿意,跟我去大宁城走走,咱们沿途瞧一瞧,你再做判断!”

  “去大宁城?”吴华沉吟了一下,轻笑道:“好啊,我正好瞧瞧,你是怎么治理一方的!”

  ……

  钦差赶到北平的第三天,就从北平出发,坐着北上的马车,越过喜峰口,进入了大宁都司的地盘。

  塞外风光,沙尘漫天,骆驼商队,铃声悠扬……刘三吾的脑中,不断闪过诗篇。而吴华则是想到骑兵弯刀,劫掠杀戮……只是眼前的塞外,完全出乎了他们的预料!

  瞧瞧!

  快瞧瞧!

  道路两旁,全都是明艳的浅黄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