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节

作品:《庶子风流精校版

让咱想起咱的人生,自幼清贫,不得已净了身来,在这深宫之中打小就被人欺负,也真是天幸天子圣明,让我在他左右为伴,总算……有了这么点儿出息,可是咱看到了这诗后头那一句‘等闲变却故人心,却是故人心易变’,就不禁恍然大悟,噢,原来想要人生快乐一些,需要调整自己的心态,你看看,等闲变却故人心,这写的多好,叶春秋和咱不对付,咱也瞧不上他这酸溜溜的读书人,可是咱不是那种看了跟咱不对付就使劲作践人家的人,咱心胸开阔着呢,他这首诗,很好,去寻个人,将这诗抄写一下,装裱起来,就贴在咱的公房里,咱要每日抬头看着这诗,好教它时刻提醒自己,人生苦短,所以做人要改善自己的心态,这样才能快乐满足。”

  刘欢连忙说:“是,是,儿子这就去办。”

  他跌跌撞撞的跑了。

  刘瑾眼眸深沉,看着他远去的背影,便又坐下,叹口气,这样的蠢材,自己居然都留在自己身边,真真是教人操心。于是心里又开始惆怅,便想起了叶春秋的那句人生若只如初见,刘瑾便裂开嘴,笑了:“做人最重要的是开心。”

  ……

  春意终于被随之而来的酷暑取而代之。

  叶春秋父子的庭院里,便连那颗本是生机盎然的槐树也变得软绵绵的没什么生气。

  叶春秋躲了一阵,外头的议论总算是渐渐平静下来,读书人总是一阵风的,骂了一阵,累了,便又开始钻营起来。

  现在太白诗社很火热啊,据说那太白诗社的第三版要出了,现在正在收稿,而今这太白诗社如此兴旺,简直到了洛阳纸贵的程度,那里头的文章和诗词,除了叶春秋那妖孽的半截诗,其他的虽也算是精彩,却也不算是什么绝伦,许多人甚至心里想,若是自己来写,只怕也未必就输他们,哼哼,这种文章毕竟不是考试,考试是有时间限定,考的是你的急智,当然运气也在考量范围之内。

  可是太白集里的文章就不同了,完全可以反复的雕琢,灵感一来,好生的动笔,写完之后,再寻一些亲友去润色一下,怎么都不会比你差吧。

  很惆怅啊,一群生员的文章现在都火了,小小的宁波秀才都可以靠太白集出名,还有流言,说太白诗集里有一篇文章是宁波的一个二等增广生所作,这种货色从来都是一文不名,在宁波诸生里也不过是不上不下的水平,到了杭州,那更就是渣渣一样的存在了,可人家拿出了压箱底的本事,将自己一篇文章刊载在了太白集里,这下子是真的火了,据说他家的亲戚都觉得他这是光宗耀祖,毕竟是驰名江南哪,于是乎,直接摆了几天的流水席,而今也跑来了杭州,居然还拜在了鹿鸣先生的门下学习制艺。

  啧啧……鹿鸣先生广收门徒,大家是知道的,这位老先生也算是杭州赫赫有名的名士之一,能拜入他的门墙,其实也并不太容易,多少人挤破头呢?

  一个小小的宁波二等增广生,连乡试的资格都未必有的人,凭什么就成了鹿鸣先生的弟子,还不是因为那篇文章被鹿鸣先生看重?

  如此一想,大家虽然骂叶春秋欢快得很,一些人就已经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读书人是如何心口不一了,那诗社的社长陈蓉已经和杭州的举人刘文明谈妥了,刘文明成为了诗社的杭州督导,如今已经开始带着一群小伙伴广收门徒,不少人都是呼朋唤友,纷纷要加入诗社。

  只是这加入诗社却是有条件的,即加入了诗社,需要交纳太白集的期刊钱,也就是说,太白集每月出版一版,你们要进来,每月得花钱订购太白集。

  加入的社员越多,保底的印刷量就越大,而印刷量越大,就意味着太白集传阅的人更多,影响力越大;影响力越大,社员自然也就更多,这是一种循环,将太白集与社员捆绑在一起。

  这对于许多生员来说倒不算什么,就算不加入,说不准太白集也要买的。

  也有一些生员,其实并没想入伙的心思,自己也不想靠着写文章成名,不过读书人嘛,总是喜欢与同乡和同窗、同年的名义凑在一起,形成一个又一个的小圈子,在这个小圈子里,大家都在谈论学社和太白集里的文章,有拿出来这一刊某某文章来夸赞的,也有跑来叫骂的,不一而足,可是你若是不进去,连朋友都没法做了,没法儿沟通啊,人家说的东西,你又不懂,于是乎,又有许多人被各种人情和其他缘故绑架了进去。

  不过是每月三百文而已,其实对于生员来说并不算贵,虽然穷书生也有,可是绝大多数能读书的人,家境还算殷实,这点小钱也拿得出。

  更不必说广大的童生了,若说举人、生员们进去,自然有他们的企图心,可是那些个童生们拼了命往里头钻,这就涉嫌到了装逼的成分,你看,我和解元公在同一个诗社呢,里头几十个举人,连秀才都有几百上千个,我和他们现在也可以做朋友了。

  陈蓉一门心思都扑在这上头,竭力在各府物色一些督导,又拼命吸纳成员,同时又和那王方商议着在杭州建一个新的印刷工坊的事宜,早已是忙得脚不沾地了。

  第一百九十三章 互利互惠

  王方已在杭州选择了一处地方,而后又开始重金招募匠人,忙得不亦乐乎,他家几代人都是经营这门生意的,所以虽然千头万绪,却也没出什么岔子。

  王方心里一直惦记着那位叶解元,总觉得那位叶解元不简单,而今长期驻留在杭州,据说那位叶解元现在是闭门不出,便觉得自己理应去拜访一下。

  那位才是诗社未来的正主儿啊。

  诗社的结构,他可是了解得一清二楚,虽然是陈蓉带头,实则却是五个核心内部讨论形成共识之后再确定方向,而叶家就占了两席位置,几乎等同于,没有叶家的同意,诗社的任何决定都可能会被推翻,更何况,许多社员都是冲着叶解元去的,他毕竟名气最大,号召力惊人。

  只是要去备什么礼物却是让人头疼,他倒是偷偷问过了张晋张举人,张举人的话让他脑子有点转不过弯,呀,带礼物,不必带什么礼物的,他好吃,聚宝楼,你还记得吗,订桌酒席,让人送去,保管满意。

  王方甚至觉得,张举人这是想要坑自己。

  不过想到叶春秋那大快朵颐的样子,王方决心试试。

  平时的时候,王方也只有清早才有时间,所以卯时不到,便跑去那聚宝楼做好准备,接着便坐着藤轿按照张晋所说的住址到了一处庭院。

  庭院很幽静,远处便是西子湖,此时晨曦洒落下来,使西子湖的湖面波光粼粼,清风徐来,使人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王方心里失笑。这位叶解元倒是很会挑选地方。到了门扉之外,这儿只是用栅栏围成的庭院,本来他想叫几句,好让主人出来,谁晓得在这东方不过翻起鱼肚白的清晨里,透过栅栏,便可看到里头传来郎朗的读书声,读书的声音很雄浑,字字圆润,不像是叶春秋的声音,那么势必是叶父了。

  如此用功,倒是很难得,毕竟叶父年纪大了,中了举人,还如此勤学,这就难怪他能名列乡试第三了。

  倒是这时,他突然看到眼前银光一闪,却是见一少年持着短剑在阳光下宛如龙腾一般飞舞,少年步伐稳健,只是瞬间,便踏了十几步,或进或退,左挪右闪,手中的短剑更是银光闪动,看上去杂乱文章,却仿佛又有规律可循,只顷刻间,便已连连刺出,那银光的寒芒挥洒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