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

作品:《太玄战记精校版

鼻音冲抱着它的法师示威。抱着他的法师听出了它声音里蕴含的敌意,既不敢放手,又怕它抓咬,这可是能抓断金属的爪子。

  吴东方见状伸手指了指饭桶,以前做出这个手势的时候还有一句“老实点儿。”

  饭桶见吴东方指它,立刻停止了挣扎,它记得这个手势,也记得吴东方做出这个手势之后它继续胡闹的后果,它不想被吴东方打脑袋,更不想被他踢屁股。

  铜杖脱手,离地悬浮,天师轻身而上,踩踏铜杖升到半空,朗声说道,“金神蓐收永远庇护着他的子民,伟大的金神与我们同在。”

  “伟大的金神与我们同在。”金族众人尽数跪倒,爬到树上的那些和吴东方例外。

  天师随后做了个出发的手势,车夫抖绳驱驾,八马齐奔,绝尘而去。

  天师反背双手,凌空跟随。

  “怎么搞的跟鬼子出城一样?”吴东方撇嘴说道,那三辆马车一出发就是全速猛冲,八匹马拉一辆车,可想而知速度有多快。

  冥月没有回答,吴东方说的是现代的语言,她听不懂。

  “金神保佑,希望他们能平安赶到都城。”冥月转身向房间走去。

  “别担心,土族不会这么快得到消息的。”吴东方知道冥月在担心什么。

  “你不放走那个土族的上初巫师,我的确不用担心。”冥月说这句话的时候并没有埋怨和不满,只是就事论事。

  “她都快饿死了,估计现在还在山里找吃的,哪有那么快跑回去。”吴东方有些惭愧,他的举动确实给金族增添了不少隐患。

  “收拾一下,咱们什么时候动身?”冥月问道。

  吴东方能听出冥月这句话是中途改口的,她应该想说收拾一下立刻动身,之所以中途改口是出于对他的一种尊重,想征求他的意见。

  “要是没什么急事儿,明天走成不成?我想在城里逛逛。”吴东方问道,好不容易出来一趟,下次出来还不知道啥时候。

  “好。”冥月点了点头。

  回到房间,吴东方抓起水罐喝了几口水,放下水罐跟冥月问道,“咱今天晚上住哪儿?”

  “还住这里。”冥月说道。

  “那弓箭我就不拿了。”吴东方说道。

  冥月点了点头。

  “你不能这样,找到白虎天师是喜事,你得装作很高兴的样子,你这么愁眉苦脸的,外人看到会起疑心的。”吴东方说道,冥月可能是戴面具戴惯了,卸下面具之后不能很好的隐藏自己的情绪。

  冥月点了点头,转而出言问道,“你说真正的白虎天师还活着吗?”

  “不好说。”吴东方摇了摇头,他对白虎天师的事迹知道的很少,只知道每一代白虎天师都是不同的人,并非同一个人投胎转世。

  冥月皱起了眉头。

  “你看,你看,你又皱眉了,你得学会控制自己的表情。”吴东方撇嘴说道。

  冥月心情很沉重,随手抓过桌上的面具又戴回了脸上。

  “怎么又戴上了?”吴东方哭笑不得。

  冥月没有回应。

  “你也别太担心,很快就知道白虎天师是不是还活着了。”吴东方出言安慰。

  冥月闻声转头。

  吴东方伸手摘下了她的面具,“土族派了那么多巫师来杀金族的孩子,说明他们的巫师通过某种法术事先猜到或者感应到你们的白虎天师出现了,他们既然有这个本事,自然也能知道你们的白虎天师现在是不是还活着,如果真的白虎天师被他们给杀了,土族的人就不会再来了。如果真的白虎天师没死,他们一定还会再来。”

  冥月连连点头,“有道理,如果阿爹他们中途受到了拦截,就说明我们的白虎天师还活着。”

  “从这里赶到都城要几天?”吴东方问道。

  “快马需要一天一夜。”冥月说道。

  “都城在这里的什么方位?”吴东方又问。

  “那里。”冥月手指东北。

  “应该是在临沧一代,洛阳到临沧有五千多里,别说他们消息传的没那么快,就算他们立刻得到消息,马上组织人手,也没办法在这么短的时间赶过来,放心好了,你爹他们在路上不会遇到拦截的。”吴东方快速做出了分析判断。环境虽然变了,地理位置不应该有大的变化。

  冥月有点发懵,吴东方说的两个地名她从没听说过。

  吴东方主动解释,“夏朝的都城叫什么我不知道,不过我知道它的大概位置。”

  “你去过?”冥月没反应过来。

  “在我生活的那个年代,我曾经去过,我知道那里到这里的大概距离。”吴东方说道,说完见冥月脸上的疑惑没有完全消失,又补充了一句,“你们村子东面那条河是我来到这个时代的地方,在那之前,我一直生活在四千年后的那个朝代。”

  “我明白了,你来到我们的朝代之后一直在我们村子附近活动,没有去过很远的地方,你想去中原是想看一看中原在我们这个朝代是什么样子。”冥月说道。

  “聪明!”吴东方冲冥月竖起了大拇指,美貌与智慧兼具自然再好不过了,要是只能挑一样,还得挑智慧,好看的笨蛋不能要,没法儿交流。

  冥月开心的笑了,她开心不单是得到了吴东方的赞美,还有吴东方乐观的性情和他睿智的判断,这些令她越发确定自己选的人是对的。

  吴东方走到门口向外张望,“外面的人走的差不多了,咱出去逛逛吧。”

  “好。”冥月起身走了过来。

  “贝壳带了没?”吴东方问道。

  “带了。”冥月指了指自己腰间的小布袋。

  二人刚出门,又遇到了昨天跟冥月说话的那个女巫师,二人亲热的说着话,今天之前这个女巫师也不知道冥月的样子,今天是第一次看到庐山真面目,一个劲儿的夸冥月漂亮,随后又对二人表达祝福。

  就在此时,那个男巫师沮丧的从东面走了过来,这次他没有再跟冥月打招呼,恶狠狠的看了吴东方一眼,自一旁绕了过去。

  等到女巫师率领族人离开,吴东方和冥月出了院门,在城中四处游走。

  冥月走在街上回头率超高,这么漂亮的女人很少见,这么漂亮的女巫师更少见,吴东方承受着四面八方投来的嫉妒眼神,心里不无得意。

  金族有六个部落,每个部落都有几十个村子,住在部落里的人是不开矿的,他们主要种田和做买卖,粮食以粟米和黍米较多,这时候还没有大米。除了粟米黍米还有一些豆类,有大有小,小豆子跟火柴头差不多,大豆子有指甲大,这些豆子都能煮了吃,也是现在的主粮之一。

  也有蔬菜,品种还不少,不过吴东方认识的不多,葵菜,竹笋,蕨菜,还有就是大冬瓜,其他都不认识。

  肉类有牛羊马猪,不是每天都有,杀什么也不一定,牛最贵,羊次之,马再次,最便宜的就是猪肉,为什么这么排列,冥月给出的说法是牛要耕地,一般是不杀的。羊能挤奶产毛,也不能乱杀。马奶虽然不太好喝好孬也是奶,只有猪没什么用处,所以它最便宜。

  鱼大部分是鲫鱼和鲤鱼,还有几种叫不上名,这时候的鲫鱼和鲤鱼比现代的鲫鱼和鲤鱼个头大,鱼鳍也比现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