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节

作品:《桃源农家日常精校版

也无所谓,他也有十岁左右了,普通孩子已经知道怕羞了。

  可能是营养结构的改变或者正长身体的缘故,常昱这段时间长得很快。大家也猜不出他具体是多少岁,只能知道个大概。

  常昱领着常喜乐往深山里走,已经爬了两个山坡,直把很少运动的常喜乐累得够呛。看山跑死马,常喜乐这时候深刻体会到了,刚才看这边这座山好像走几分钟就能到,结果累个半死才刚爬到半山腰。

  越往深山里走,树木就越来越高大,茂密的树叶把阳光都给挡住,走在下面好像夜晚一样。

  常喜乐本就不擅长走山路,这下更是一路磕磕碰碰,全都靠常昱扶着走。

  常昱起初还趴下来想让常喜乐坐到自己背上,常喜乐哪里肯,这不是虐待儿童吗。

  虽说他现在的年纪也不大,可也比常昱大啊,更何况他心里年龄还大了一圈。常昱为此还有些不高兴,咿咿呜呜了好长时间表达自己的不满,直把常喜乐弄得哭笑不得,还真是把自个当做老虎了!这段时间虽然越来越融入人类社会,可还是没把对自己的认知纠正过来。

  上辈子那些关于狼孩虎孩的报道,让常喜乐知道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他已经做好了准备,并不着急一下子就让常昱改变过来,只能慢慢引导。

  “小喵,你这是带我去哪啊?”常喜乐好奇问道,常昱明显是有目的的前进。

  如果是平时,看到他行走艰难且还划了口子,肯定就不愿意往里头走了。可常昱现在却依然坚持要往深山里去,绝对不是只想要到处晃荡而已。

  常昱虽说不会说人话,平时动作就跟小猫似的,可心里却明白着呢。

  “小喵,你不会是想要带我回你的老虎窝吧?”

  常昱停了下来,歪着脑袋有些茫然的望着常喜乐。

  “就是你以前住的地方。”

  常昱一听这话立马欢快的蹦跶起来,喵呜喵呜的叫着。

  常喜乐笑道:“你不会是想拉我回你的老虎窝去生活吧?这可不行啊,我来到这个世界就已经很不适应了,再回到深山老林里过原始社会的生活,这真是要我的命了。”

  说完这话,常喜乐不由想常昱融入到人类里,会不会也是这种感觉呢?不自由,不喜欢,一切都太过陌生。

  可自打常昱伤好了以后,他就没怎么拘着,反倒是常昱喜欢粘着他不放,平时跟他生活在一起也很高兴,应该也不是那么排斥吧?

  常昱呜呜了两下,抓着常喜乐的手继续往前走。

  刚开始常昱还是习惯用牙齿咬常喜乐的袖子,可后来发现这样做没法防止常喜乐摔跤,才换成了搀扶。

  常喜乐也不知道他们走了多远,只知道自己的腿已经不是自己的腿了,估计脚上已经长起了水泡。便是受不了道:“小喵,我实在是走不动了,我们休息一会吧。”

  常昱这才停了下来,领着常喜乐走到一个小溪边,示意他坐在这里,便是消失在林子里了。

  没有经过开发的深林,到处郁郁葱葱,偶尔还能看到不远处有兔子什么的路过。风景很美,山风吹来整个人都清爽不已,可一个人待在这里就感觉不那么美妙了。

  常昱不见了人影,一个人留在这茂密的森林里,常喜乐觉得有些心慌了。

  这可不是他以前爬过的那些山脉,动物都被人类祸祸得差不多了。这里可到处都是野兽,刚才一路平安可不代表就是安全,密林深处不知道藏着什么。

  他们这一路走得异常顺利,桃源村的人一直不敢深入这里,是因为到处猛兽的关系。可刚才就偶尔看见蛇啊什么,山鸡野兔都不怎么见着,常昱走后常喜乐才看到的。

  常喜乐明白是什么缘故,这一切应该都是因为常昱。

  一路上常昱时不时虎啸一声,震得整个山林都在颤抖似的,一副我山大王来了,闲杂兽等都给我闪开。要不是常喜乐亲眼见到,还真的想象不出这让人胆战心惊的呼啸声,出自一个孩童的嘴,还以为是猛虎下山。即便知道,听到的时候都难免会颤一颤。

  常昱不仅仅会虎啸,还拥有老虎的气息。

  大约是因为从小被老虎养大,兴许还是喝着虎奶长大的,身上会有老虎的气息,本身又十分凶悍,在丛林里是霸王的存在。这并不是常喜乐的臆想,而是常昱每次靠近家里的牲畜家禽都会引来一片鸡飞狗跳,那些动物明显很害怕常昱,得哄好一阵才能让他们平静下来。家里最小的妞妞也是如此,一看到常昱就会哭。其他孩子大些还好一点,但是也明显感受到了不同,而不敢太靠近。

  而常昱平时还罢了,如果一旦感受到对方敌意,那气场大开完全没有十岁左右孩子的样子。

  常昱不会把他丢在这里吧?那他可真要死在这山林了。虽知常昱不会这样做,可一个人在这荒郊野岭实在无聊得很,难免会胡思乱想。

  他们一大早就出发,现在已经临近正午。走了一个早上早就不知道东南西北,他根本找不到出去的路啊。就算能找到,怕半路都要被野兽咬死了。

  常喜乐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自己真是越活越回去了,自己什么时候没用到需要一个屁大点的孩子保护了!

  常喜乐休息了一会,觉得缓过劲来就开始在附近找干柴,将火给烧起来。常昱丢下他一个人离去,肯定是去捕猎了,他得在对方回来之前把火烧起来。他们少有几次的外出,常昱都会钻进林子里弄些东西回来给大家加餐。山鸡野兔最多,像山羊和鹿这种比较大的猎物相对比较少。

  火燃起来的时候,高高的草丛里发出嗖嗖的声音。

  常喜乐心中一凛,抽出挂在腰背的砍柴刀,一脸警惕的望着声音来源处。

  想象中的搏斗并没有发生,来者正是丢下他离去的常昱,两只手都抓着山鸡,嘴里还叼着个兔子。

  常喜乐顿时舒了一口气,笑着走向常昱,“你这小家伙还真是厉害,才走了那么一小会儿工夫,就抓了这么多猎物。不过下次别用嘴咬了,这得多脏啊。”

  常昱将手里嘴里的猎物放了下来,用小溪的水洗了洗嘴巴,这才又扑到常喜乐怀里拱啊拱,求表扬求爱抚。

  常喜乐也没吝啬,狠狠的蹂躏他的脑袋,然后开始去收拾这些东西。

  砍柴刀是弯的,所以并不好料理这些畜生,所以常喜乐的手法非常粗暴,把肚子破开将里头的东西都给扔了就算完事。

  没有采摘荷叶,这里也不好找合适的泥巴,之前说的叫花鸡变成了普通的烤鸡烤兔。虽然烹饪手段极为简单,但是充满了野趣,那油汪汪的鸡肉兔肉吃在嘴里,依然美得人想要长啸一声。

  常喜乐吃完半只鸡就觉得自己彻低缓过神来了,这里的山鸡特别的肥美,吃了一只就已经非常饱了。而常昱这个大胃王却能干掉一只鸡和一只野兔之后还有些意犹未尽。常喜乐要不是看着他见风长,否则真担心他是不是肚子里长了蛔虫或者得了甲亢,吃这么多都不见长肉。

  将火堆扑灭,两人又继续上路。

  这时候常喜乐很是佩服孙婆子编草鞋的手艺,非常经穿!走了这么长时间的路,现在还好好的,不见一点破损,倒是他露出脚趾的地方,被石子荆棘戳得都裂口子了。

  在常喜乐想要放弃的时候,常昱终于停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