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作品:《桃源农家日常精校版


  常喜乐嘴角抽了抽,刚那一跤摔得这么惨没事,一直草编的狗压坏了反而伤心得不行,这是夸赞农家孩子皮实呢还是叹息玩具太少,所以特别稀罕来之不易的小玩意。

  “杨子过来小叔这里,别哭了,不就是一只小狗吗,我给你编一个。”

  杨子顿时眼泪停了,一边抽噎一边问:“小叔,你也会编吗?”

  常喜乐看了看身边,拔了几根身边的狗尾巴草,纤长的手指飞快的动着,没一会一只活灵活现的小狗就出现了。常喜乐看了看,并不是太满意,右手还是阻碍了他的发挥。

  可杨子的眼睛都亮了起来,用袖子抹了一把眼泪,欢快的蹦了起来,“哇!这只小狗比狗子哥编得还要好!”

  常喜乐笑着递给他,杨子小心翼翼的捧着,“小叔,你能再给我编一个吗?我想送给小猫。”

  杉子解释,“小猫是狗子哥的弟弟,平时和杨子玩得最好。”

  常喜乐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两兄弟的名字起得还真是容易,开玩笑道:“他们家不会有个叫小猪吧。”

  “对啊,不过不叫小猪叫胖猪,从生下来就长得可胖了,听大人们说咱们村就没见过这么胖的娃娃,眼睛都眯成一条线了。小猫说刚生下来的时候大家担心没眼睛,还掰开肉看,看见有眼珠子才舒了口气呢。”

  常喜乐笑得更欢了,还真想亲眼去看一看真有这么胖的孩子吗。常喜乐嘴里说这话,手上动作却没有停,没一会就做出了一只小猫和一只小猪。

  “这两个送给小猫和胖猪吧。”

  杨子爱不释手,又看看自己的小狗,总觉得好像这两个更好些,表情那叫个纠结,不过最终还是决定把它们都送出去。他不再管常喜乐和杉子,拿着小玩意一碰一跳跑了。

  “杉子,螺蛳的地方远不远?我穿成这样子过去合适吗?”

  常喜乐走在村子里才发现自己的不对劲,他一心想要出来走走,都忘了想其他。他现在穿的是圆领长袍,脚上踩的布鞋,之前在常家就觉得别扭,因为他的衣服是常家最好的。其他人包括小孩,衣服都很破旧,每个人都是左一个补丁右一个补丁的。而且男子都是对襟无袖短衣小口裤,裤子都只过膝;而女子也没有那么讲究,为了方便干活也都是过臀对襟衣,平时极少有人穿着长裙的,下田的时候还会把裤腿卷起来,只有出门或者过年过节才会讲究。

  不过一般未出阁的女子会相对讲究一些,她们平时大多是忙活家里的活计,比如洗衣做饭等等,只有农忙的时候才会一起下田帮忙。而出嫁的妇人就没那么在意了,常喜乐刚还看到有坐在门口开胸喂奶的妇人,见到有人过来也没有避讳,倒是让常喜乐觉得不好意思。

  常喜乐醒过来见过这么多人,不论男女老少,脚上踩的都是草鞋,没一个像他还有布鞋穿的。而且常喜乐发现,他的长袍并不是棉布做的,而是麻布,鞋子也是如此。他因此问过家里人,这才知道这个世界竟然连棉花都没有!

  杉子打量了常喜乐一眼,“小叔,你这样去恐怕会把这衣衫刮花了,路上野草太多,路也不太好走,穿这鞋子走那些路很容易被磨破。”

  常喜乐听这话更不敢穿这一身去摸螺蛳了,他现在就两身能能出去见人的衣服,这都是常家为了他出门不太寒酸,费了好大工夫给他做的。

  桃源村盛产苎麻,村里的妇女都会用苎麻织布,给自己穿的都是比较粗,拿出去卖的则是精心制作,要细软舒适得多。常喜乐身上穿的就是最细软精致的那种,是家里的几个妇人一起为他做的,就是不想常喜乐在外头被人笑话。常喜乐平时很是爱护,这也是他不到处乱跑的缘故之一。

  这些在原身的记忆力也有,只是常喜乐一时没记起来,走进村子发现大家穿得都很破烂,尤其是下地干活的人,都挑了最破的衣服套上,这样一来把他衬得格格不入,这才让他反应过来。

  常喜乐也舍不得把这一身好衣服弄坏,以后还靠这一身出门办事呢,只能先打道回府,可刚到家就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钱家二姑娘的弟弟、钱家的宝贝疙瘩钱鑫。

  第005章 你就是我姐夫,这辈子只能是我姐夫!

  钱鑫和常成槐同岁,却是完全不同的模样。

  常成槐早早就帮着家里干活,肩负起家里的重担。又是长子长孙,所以一直以大哥哥自居,行事沉稳有担当。家里的长辈也把他当做大人,他是目前孙子辈里唯一一个能上桌吃饭的。

  而钱鑫是稻香县有富商钱进唯一的儿子,而且还是中年得子。钱鑫上头有五个姐姐,个顶个的漂亮,被人称之为满江县的五朵金花。可女儿再好对于钱家来说也比不上能传承家业的儿子,好不容易求得一子,自然疼到骨子里。如此一来就养成了钱鑫猫狗嫌的捣蛋性子,谁都管不住,不过对木讷老实的原身莫名的瞧对了眼,平日里很喜欢找他玩。常喜乐却是知道,这完全是因为带上原身,钱鑫好到处去胡闹,钱家人不会怎么管。

  原身虽然很不想浪费时间去玩闹,可对于这个未来小舅子也只能忍让,再不乐意也会陪着。只因觉得自己对钱家有所图谋,所以总想着尽可能的为钱家做些什么,而不是纯粹的只会要钱。

  当时的钱家还是喜闻乐见的,钱家人其实也并不指望钱鑫走这条道,可耳濡目染多学点东西也是好的。况且他们当时很看好原身,钱鑫和未来姐夫感情处得好,以后原身发达了他们也更好攀扯关系,这也是巩固利益的手段之一。

  常喜乐一看到钱鑫,关于对方的记忆就涌了上来,也想起了当时出事的前因后果。

  当时的事可以用一句话形容:熊孩子作死,原身见义勇为。

  钱家走商得了一匹好马,此马虽好却并没有被驯服,野得很。钱家得此马并非为了自用,而是想要做礼,收礼之人好驯服无人能驾驭的野马,钱家投其所好花了大量的钱力物力才寻得此马,性子极其暴躁,第一天到钱家就把钱家马厩闹得人仰马翻,无奈只能暂时放到郊外的山庄里。

  钱鑫也得了消息,对这野马非常的感兴趣,想要知道什么样的马如此厉害。而且这马不仅烈也是难得一见的好马,听说为了得这一匹马,钱家可是花了大价钱,捕捉的时候据说还闹了人命。可越是如此越是让钱鑫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家伙好奇,于是借着邀请常喜乐一同踏青的借口,到山庄里去看那马。原身并不知道钱鑫打的这个主意,平日里也没少和钱鑫一同出去游玩,有时候他的未婚妻钱雪柔也会同游。

  稻香县风气颇为开放,未婚男女婚前也是可以见面的,只要在场有人亦可。况且钱家是商贾之家,规矩也没有那么大。原身虽然和钱雪柔定亲,可当时便说好,至少十六岁成丁以后才会成婚。钱家怕中间有什么变故,所以很积极让两个人有机会相处。虽两个人也统共没说过几句话,总还是要避嫌的,却也比盲婚哑嫁好上不上,能知道对方是怎么模样。

  这次钱雪柔并没有来,原身虽然有些失望却并不觉得意外。钱鑫经常约他,钱雪柔出现的次数只占三四成。

  钱鑫向来小霸王,庄子里的人也根本拦不住他,硬是要瞧那匹马,常喜乐到了地方才知道钱鑫的用意,却也没法劝阻。那马刚开始见两人倒也还好,只是一副不屑模样,钱鑫见此胆子更大了,非要嚷着要骑上去,其他人怎么都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