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节

作品:《法师手札精校版

个人的贴身衣物里取出来。

  我面色凝重地盯着它,然后轻轻地出了口气。

  这是火龙巴卡拉斯的鳞片——不,只能说是鳞片上的一小部分。即便他颈下的那些细鳞,每一片都有一面鸢形盾大小。只是这只地精怎么得到了它?

  山边这时候瞪大眼睛盯着我,同时试图将手从那些黏糊糊的眼球中挣脱出来,好拨开一只马上就挤进他嘴里的大眼睛。我向那面“眼球之墙”挥了挥手,它立即调整了姿势,把山边送到我面前。

  “哪来的?”我举起手中的龙鳞碎片问他。

  “主人!主人、要东西!山边的东西!”

  我皱了皱眉头:“什么东西?”

  “你拿走了!从山边这里!”他晃着脑袋想要挣脱出来,然而两只大眼睛又把他挤了回去。

  我从他那里拿走的?我想了想,然后将手伸进袍袖里摸索了一番,取出一枚胸针来:“这个?”

  “胸针!山边的!主人的!”地精见到它,立即两眼放光,大喊大叫。

  这枚胸针有什么异常?我疑惑地仔细打量着它——当时我从地上捡起来,仅仅是因为它特殊的材质吸引了我。实际上它既不坚固又没有魔力,甚至在与袍袖里其他的小物件撞击的时候将原本圆润的针尖磕出了一个小缺口——火龙为什么想要它?

  于是我将我的疑问说了出来:“你的主人为什么想要它?”

  地精眨了眨眼睛,然后尖叫道:“山边的!主人的!”——看起来这个家伙也不清楚。

  我只得放弃了这个问题,又问他:“这个。哪来的?”

  “黏糊糊、黏糊糊!”眼球们已经开始往他断腿的伤口里挤,地精疼得脸都扭曲了起来。于是我让那些眼球暂时停止了动作,它们顿时蠕动起来,表达了不满。

  地精的通用语词汇有限,我只得从他说出两个形容词里回忆当时的情景,然后记起了那个被龙息灼烧了的史莱姆王……“黏糊糊”,指的是它?

  似乎这胸针原本在史莱姆那里——更可能是被它包裹在身体里,然后火龙试图从它那里得到它?那么那只史莱姆王原本就应当比我见到它时更加巨大……唯有那样才有可能与巨龙缠斗一番,然后将它从属于它的广阔水域里丢到干燥的地面上来。

  我意识到自己似乎惹了个大麻烦——至少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是个大麻烦。我深深地呼出一口气,然后再次问地精:“你的主人……让你来找我?你在哪里见到了他?”

  “鳞、主人的!胸针、山边的!主人!”

  我没法儿再用通用语与他交流这样复杂的问题,于是对他施展了一个“通晓语言”的法术。魔法的光亮作用在他的身体上,他周围的眼球们立即颤了颤,然后重新弄将它包裹在了暖烘烘的液体里。

  他似乎忘记了腿上的疼痛,惊异地眨了眨眼睛,然后试探着说:“我的胸针!那是我的胸针!”我敢打赌他从未体验过将通用语以如此流利的方式从口中说出的感觉,于是他立即尖笑了起来:“……哈哈哈!山边会说大家伙的话了!”

  我立即让一只大眼球在他的伤口里用力地打了个滚儿,使他的笑声因为剧痛而停了下来,然后问道:“你的主人现在哪里?你怎么遇到了那家伙?”

  “把我的胸针给我,我才告诉你!”他尖声尖气大叫,我立即让另外一只眼球也挤进了伤口里——他顿时翻了个白眼。

  于是当我再一次举起那枚胸针的时候,地精当即飞快地说道:“山边在树林里遇见主人,主人要吃掉山边,主人要山边的胸针!山边说被黑袍人拿去了,主人要山边找回来,给了山边鳞片!”

  “他自己为什么不来?”

  “主人被白袍人追着跑!”

  “他知不知道……我现在就在这里?”我盯着他问道。

  “主人要山边拿到了胸针去山边的领地等他,没有胸针主人就要杀死山边!”他挤眉弄眼,试图用表情表达他的恐惧和“主人”的恐怖……只是我的心里却在此刻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那头龙还不知道胸针在我这里,还不知道我是谁,甚至不知道我在哪里……看起来我一时半会儿用不着担心那个危险又暴虐的家伙跑到这里来了——因为他甚至还在被西蒙追杀。

  我从未像此刻一样觉得那个白衣服的东大陆人如此可爱。

  “那么……”我沉声问道,并且瞥到了地上的一截被刚才那个看门的地精啃得干干净净的骨头——一截煮熟了的人类的臂骨,“你们是如何找到这里的?”

  “山边闻到这里,山边的鼻子灵!”他得意地大叫。

  “再没有别的人了?”

  “还有大杜克!大杜克变成光了!”他惋惜地说道。

  “吃了他们。”于是我转身走开,打算上马回到府邸。眼球们立即眨了起来,并且发出多水的“啪唧”声,蠕动着将地精们的身体包裹了起来。然而山边立即哭喊着叫了起来:“不要吃山边,山边有礼物送给黑袍——山边有礼物救命!”

  我没有理他,一只脚踏上了马镫。

  然而他接下来的话令我停止了动作:“你的黑马难看!山边有白马,头上长角的小白马!就在屋子里,山边把它送给你,救山边的命!”

  头上长角的白马……独角兽?我的心里一跳,这些家伙怎么可能有一头独角兽?然而他的脸已经被眼球挤压得快要变形,只剩下一张嘴露在外面,还被不停地灌进黏糊糊的溶液,倒是没可能撒谎。于是我挥了挥手,大眼球更快地将他们彻底吞噬,然后消失不见,让开了通往城堡内部的门。

  城堡并不宽敞的大厅里架起了一口大锅,正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不用看也知道里面煮着的是什么。我一脚踢翻了它,人类的脑袋和残肢立即随着汤水滚了出来,都已经被煮成了褐色。

  我继续环顾四周,却没有发现地精所说的“白马”,在略一犹豫之后又穿过了大厅,走到大厅之后的餐厅里……一匹一人高的白马正被拴在石柱上,不安地喘着粗气,用前蹄刨打着地面。

  它一见我走了进来,立即将脑袋对准了我,做出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而我注意到了它的前额——在双眼之间更向上的位置,有一个尖尖的凸起——乳白色,一根胡萝卜长短,上面有精致的螺旋纹路一直延伸到顶端。

  ……果然是一只独角兽!

  看它的独角长度,应当是一只还没有发育完全的小兽。她的四只蹄子是乳白色而非浅褐色,应当是一只母兽。此刻这只可怜的小家伙的背上被安上了一副简陋的马鞍,鞍上还有血迹和模糊不清的徽章,应该是被杀害的那个骑士的所有物品。地精们可骑不上这么高的“马”……看起来是那个侏儒怪抓住了她。

  只是独角兽一向生活在南方的迷雾之森里,怎么被弄来了这里。

  我感到好运似乎再一次光顾了我,不由得兴奋地搓了搓手。独角兽的体力可比普通的战马好得多,更可以本能地避开危险,侦测邪恶,而额前的独角则可以在黑夜里放出白光来——比大多数的火把或者风灯都要明亮。

  只是现在这只可怜的小母兽浑身溅满了肮脏的泥水,因为极度的瘦弱而露出了两排肋骨来——我想那只侏儒怪肯定不懂得该给她吃些什么。独角兽可不吃草,它们只吃水果。从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