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作品:《武灵天下精校版

  “再来试试剑法吧,金刚拳虽然刚猛无匹,但论到杀伤力,却是没办法与利刃相比。”

  活动了一下手腕,他脚下一点,游龙步法一动,身形瞬间来到了旁边的空地,早已经准备好的长剑就摆在那里,一挥手,长剑已经落入手中。

  “锵!”

  长剑出鞘,他整个人瞬间与利剑合二为一,脑海当中,扶风剑法前九式的招式一一闪现,扶风剑法十二式,每一式又有三十六种变化,这一切就像是走马观花一般在脑海闪过,脚下一动,长剑已经化作一片残影,在这片小空地闪烁起了寒光。

  这套扶风剑法,他已经在吞天武灵的帮助下演练了无数次,前八式剑招,近三百种的变化,全都清晰地镌刻在他的脑海当中,这几日当中,他无时无刻不在脑海中演练剑法,短短几日的时间,他对剑的领悟,已经到了一种难以言明的地步。

  “第五式宛若清风、第六式清风拂面、第七式风卷残云……”

  一剑接着一剑,他的双眼闪烁着精光,而随着他的长剑飞舞,林间的树叶纷纷落下,每一片叶子不待落地,就会被他的长剑绞碎,以他为中心,十几米的范围都变成了一片真空地带。

  “扶风剑法第八式,随风扶柳!”

  心底一声低喝,他猛地一剑刺出,噗地一声,一株古树直接被洞穿,剑身一震,被洞穿的古树一阵晃动,长剑已经抽了出来。

  “扶风剑法第九式,风弑天下!”

  长剑抽出,他脚下一错,身形陡然向后腾空而起,正对着一株古树的树冠斩了下去。

  “噗噗噗!”

  一声声闷响,古树的树冠眨眼间变得光秃秃一片,只这一瞬间的工夫,元枫也不知道挥出了多少剑,愣是将树冠给肢解了。

  “呼,剑法的威力果然不同凡响,只是这东西对元力的消耗太大了,尤其是我现在元力不足,强行施展第九式的剑法,简直就像是饮鸩止渴。”

  收剑而立,他的胸膛微微有些起伏,显然,以他凝元境第四重的境界,施展扶风剑法第九式,多少还是力有不逮。

  当然了,这也就是他,如果换了另外一个凝元境四重的武者,施展扶风剑法第九式,恐怕瞬间就要经脉断裂,元力被抽空。

  “啧啧,老爹是在三十几岁时才炼成扶风剑法第九式,而我十六岁就已经炼成,要是让老爹知道这些,不知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长剑回鞘,他对于自己现在的境界还算满意,凝元境四重天,金刚拳第七式,扶风剑法也练到了第九式,现在的他,在奉天郡这样的小城郡,当真算得上是高手了。要知道,在元家的第二代当中,无论是直系还是旁系之人,能够把金刚拳修炼到第七式,扶风剑法修炼到第九式的,都是寥寥无几。

  不过,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扶风剑法第九式,他是不会随便使用的,而一旦用出这一招,他自信整个奉天郡能够接得下的人,不会超过一手之数。

  “再有二十几天就是秋猎之期,秋猎,对于我来说倒是一次机会!”

  这几天当中,他已经从下人那里听说,数日之后,就是奉天郡一年一度的秋猎,原本只有凝元境二重的他,是没有资格参加秋猎的,但现在的他已经突破了凝元境三重,凝元境三重以上,便有资格加入秋猎的队伍了。

  “二十几天的时间,完全可以突破到凝元境第五重,那时的我对付五阶以下的魔兽应该不在话下,而要是能弄到一颗魔晶的话……”魔兽肉就不说了,万一运气好弄到一颗魔晶,那么他的修炼,势必又可以省去不少的时间。

  魔晶乃是有些天赋魔兽所拥有的能量精华,有些类似于武者的武灵,但凡拥有魔晶的魔兽,将来的成就势必要强过没有魔晶的魔兽。魔晶的珍贵,大陆上人尽皆知,只不过,拥有魔晶的魔兽很是稀少,虽然不至于像武灵那么罕见,但想要弄到魔晶,也不是什么容易之事。

  摇了摇头,他不再多想,秋猎之期还远,眼下,他还是尽最大可能提升实力才是。只有实力强大了,他才能在秋猎之时有更多的收获。

  将长剑暂且藏在了一株古树之上,随后他便是对着元家府邸而去。他不想让自己太过惹眼,拿着把剑招摇过市,可不是他的风格。

  早上出来的早,街道之上尚且冷冷清清,而这会儿日上三竿,街上的行人已经熙熙攘攘,买卖吆喝之声此起彼伏,好不热闹。

  “瞧一瞧看一看嘞,二阶魔兽尖牙犬的犬牙,五块金锭子拿走,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啊!”

  “一阶魔兽火狐的皮毛做成的大衣,只要一锭金,穿起来既保暖又漂亮,错过太可惜!”

  “老卢铁匠铺出品,玄铁刀玄铁剑,您猎杀魔兽不可多得的神兵利器,价格面议,先到先得嘞!”……

  走在街道之上,耳边的吆喝声,让元枫感觉到十分的宁谧,这个世界没有车水马龙,没有汽车尾气,一切都是那么的天然,那么的淳朴。修炼了这么多天,虽然他并没感觉到乏味,但适当的放松,无疑对修炼更有好处,劳逸结合,方才是修炼的王道。

  走着走着,前方一片拥挤的人群吸引了他的目光,带着一丝好奇,他直接对着人群挤了过去。

  只见一个衣衫褴褛的老者正弯着腰,面前摆着几根红色的野参,显然,这是一个摆地摊的普通百姓。

  在奉天郡这样的小郡城,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填饱肚子,像三大家族这样的世家当然不愁吃穿,但一些没有一技之长的普通人想要谋生,摆地摊,无疑是一种谋生的方式。在这片坊市当中,不知道有多少人是靠着挖野参采野草,摆地摊过活呢!

  “嘿嘿,老家伙,这几株赤参一看就是年份不够,怎么可能值二十锭金?一锭金,这东西本少爷要了。”

  在老者对面,一个衣着光鲜的年轻人双手抱肩,撇嘴看着地摊上的赤参,在他的身侧还有两个仆从,两人都是长得一副奸相,第一眼看到,自然而然会让人想到两个字——爪牙!

  “方离少爷,这些可都是年份不俗的赤参啊,为了挖到这几株赤参,老朽唯一的儿子都葬身魔兽腹中,这些赤参,就是老朽夫妇后半辈子的倚仗,还请方离少爷开恩哪!”

  老者已经带了哭腔,对面的方离乃是方家的三少爷,身份高贵,他这样的糟老头子当然惹不起。可是,这些赤参乃是他后半辈子的倚仗,就算是得罪了对方,他也顾不得了。

  “啧啧,老家伙,我们家少爷看上了你的东西,那是你的荣幸,识相的就赶紧双手奉上,要是惹了我们家少爷不高兴,一锭金子都没有。”

  “就是,老不死的,可别说我们欺负你,你这几根破东西,最多也就值一锭金,诺,这个给你,这些赤参现在归我们家少爷所有了。”

  叫做方离的年轻人对着两个护卫使了个眼色,二人马上会意,说话间纷纷站了出来,其中一人随手丢了一锭金子给老者,随后便是强行将地上的赤参包了起来,就要往自己的怀里揣。

  “方离少爷,方离少爷开恩哪!”

  老者已经老泪纵横,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一把将包裹抢了过来。他的家里还有久病的妻子,全都指望这几株赤参来换钱治病,今天,就算是拼了这条老命,他也只能是豁出去了。

  “哼,老家伙找死不成?本少爷难得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