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节

作品:《茅山守尸人精校版

回路费、吃喝拉撒睡都要曹骏超包了。

  才调养好身体,又要远行,庞浩身心感觉疲惫,如果不是连他自己都中蛊了,早就不管曹氏三兄弟死活了。

  “庞浩,罗贵成是犯人,为了安全着想,还有上头的信任,阿斗会跟你一起去云南!”

  庞浩早已经准备好东西,此时正到警局找龙毫商量这件事,毕竟带个犯人出去,也要上头批示的。

  而庞浩担心的就是警方这边,如果没人跟着过去,万一出了什么意外,他自己担当不起,也没人给他作证。

  “这个自然没什么问题,我还想找你或者找阿斗跟我一起去呢。”

  “对了,曹氏兄弟到底给了你多少经费啊?”龙毫小声问道。

  “你该不会是连这个都要查我吧?不说了,你赶紧叫阿斗准备一下行囊,准备带上罗贵成。”

  “放心吧,事情都给你办妥了,申请放行报告也给你搞定了,阿斗也收拾好东西了,正从家里赶过来。”

  没过多久,阿斗带着庞浩前去找罗贵成,为了免去麻烦,庞浩把罗贵成脚下的分筋错骨接上,让他能自己走路。

  从博白到云南,对庞浩来说,是一次煎熬的过程,但这只是开始。

  罗贵成带庞浩所去的地方,简直无法形容有多么山了。

  转了几趟车后,庞浩等人来到一个叫勐腊县尚勇镇的地方,云南勐腊县接近中国边境,然而到了尚勇镇,依然还没有停下来。

  因为他们要去的是一个叫苗寨的地方,边境交接处的一个村庄。

  山区较多,路颠簸,庞浩等人无法坐车前行,反正也没多少行囊,所以三人只能步行。

  阿斗已经发了几次大火,几次对罗贵成破口大骂了。

  就这样步行了四个多小时,终于在一座大山的后面找到了苗寨,而这里也是罗贵成所说的苗疆。

  其实苗疆这个称呼分布很广,在湘西那边的苗族,也叫苗疆,云南这边的苗族,也可以叫做苗疆,这不是一个地名,而是对苗族的称呼。

  “尼玛,总算看到人了,如果再看不到人,估计我们会死在这片山区中了!”阿斗没好气地说道。

  庞浩呵呵一笑,“就算没人也不会饿死在这里的,我可是在山区长大的,放心吧!”

  “但是我警告你们,一旦进村,千万不要乱说话,也别乱动人家的东西。”

  罗贵成警告道。

  “那我们现在进去,找谁要解药?别给我拖时间,我一分钟都不想呆在这种地方。”阿斗冷冷说道。

  的确,在城市生活习惯了,到这种山区来是很不习惯,蚊子又多,不过这里的空气挺好,听说云南的天气四季如春,当真是一点没错。

  但阿斗的脚上到处都是被蚊子叮咬起来的包,怪不得他气成那样了。

  “距离村庄还有两个公里,天快黑了,不快点今晚真的要野外露宿了。”说完,庞浩转头看了眼罗贵成,“但是在走之前,你必须告诉我,你在这苗寨里认识谁?”

  “全村人我都认识,只不过曹骏超的父亲兄弟三人到这里来找我给他们迁葬,所以我才会出去,后来在那地方混熟了,为了混口饭吃,所以才长时间呆在博白。”

  “后来,迁葬的事不能如期,曹骏超的父亲一直给钱我花,在博白呆了几年!”

  庞浩皱了皱眉,“不对啊,从博白到云南边境,那么远的路程,他们三兄弟怎么会找你迁葬?你们认识?”

  第136章 危机四伏

  “曹骏超家的祖坟宝穴,就是我爷爷找的,告诫了后人,所以他们才到这地方来找我们的。”

  罗贵成说道。

  这么说,倒是能说得过去,庞浩恍然点头,“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别给我耍花招,杀那么多人我是做不到,但是杀一个人我还是不介意的!”

  罗贵成没有说话,带头继续前行。

  因为是下午的时间,这里的村民都还在地里忙活着。

  在云南,能看到梯田很正常,苗寨这边也能看到,这里距离越南很近,一个跨步,踩在两个国家的土地上,不过边境有人看守,岂是没有护照的人进出的地方?

  苗寨里的人穿着是苗族的服饰,头上包着头巾。

  而他们居住的地方更是别具一格,有一句族语是这么说的:“苗族住山头,壮族住水头,汉族住街头”。

  形容得没错,苗寨的根据地,就是住在山头的,平日里穿素装,逢年过节,女性就穿上银饰跳苗族舞,各种各样的花俏,层出不穷。

  别小看银饰,一套华丽古老的银饰和服饰一起,目前价格还是非常昂贵的,尤其是陪嫁数代女子的银饰。

  所谓陪嫁数代,就是一代传一代,传女不传男。

  这种银饰基本上已经少之又少,尤其是传了十几代的银饰,市面上卖的基本都是假货。

  而这种服饰,苗族人对它有个特别的称呼,叫什么“欧欠嘎给希”的,说着挺拗口。

  步入现代社会,很多苗族已经没有了以前古老的服饰,大多数穿的都是平常装,什么T恤啊之类的。

  虽然苗寨偏远,但还是有人跑到这边来玩的,庞浩之前还听罗贵成说过,这苗寨里,开了一家黑饭店,到这里来游玩的,基本上都是为了贪婪山上的野味。

  然而有些人为了钱,真能做出这种事来。

  “贵成回来喽!”

  突然,正在田里的一个苗人起身大叫了一声,转身就朝村里的方向跑。

  这举动把庞浩和阿斗两人吓了一大跳。

  阿斗连忙问道:“怎么回事?他大吼大叫的干嘛?”

  “苗人到外面闯荡几年,突然之间回来,不是纠集村民赶人就是准备迎接!”庞浩皱着眉头看着罗贵成,“你是属于哪样?”

  “废话,我当然是属于被迎接的一类了!”罗贵成没好气地说道,“但是你别看他们那么热情,要真翻起脸来,我都跑不了!”

  罗贵成又警告了,想想也是挺哪个的。

  这次深入苗族,庞浩多少有些忐忑,毕竟这里是大山,如果被人杀了,估计没人会知道。

  这就是贸然闯入大山的后果,他也希望拿到解药,尽快走人,不想在这种地方多呆片刻。

  不过说起来,庞浩还是在大山里长大的,而且那可是十万大山,十几年来,很少出来见过世面。

  现在十八岁了,庞浩的老爸觉得他呆在大山里啥也不会,天天就知道玩儿!

  所以在十八岁那年,庞浩走出了十万大山,按照他老爸说的话,去博白找他干爹,所以才会有后面的事情发生。

  四周环山,附近的大山,大部分都是荒山野岭一类,基本上没什么人上去,而在国界那边,是一片庞大的原始森林,在苗族附近就有哨卡,一般人进不去。

  而且那片原始森林也不是人能呆的地方。

  当阿斗看到一片不高的梯田的时候,兴奋地拿出手机,又开始充当导演或摄影师了。

  “想不到山区也有那么美的地方。”阿斗兴奋地说道。

  “你先别兴奋了,等我们安全进村再说,要是被撵出去,恐怕我们就没多大的希望了。”

  庞浩给